她踉跄著往前走,双脚却不听使唤,不得不再次扶住墙壁,以防摔倒。
“你说错了,”楚思凡在她身后道:“我不是想帮你,而是要带你去一个地方。”
一个地方?她不解地回头。
他再次攥住她,将她往前拖。
去哪里?这是要带她去哪里?
她想挣扎,却虚弱得没有半点力气,只能任他摆布。
上了他的车,一阵风驰电掣之后,她看到一幢宅子。
她认得这宅子,不久前,曾在报纸上看过。
这……好像是他家!
他带她回家做什么?对他而言,她只是一个刚刚认识的小记者,她应该没有暴露过多的身份吧?那他有什么理由把她带回家?
但其实,她的确很想看看他的新家。
这幢宅子,是他成名后购买的,据说书房里收藏了大量绝版的唱片,他还特意打造了一间私人录音室,里头有最好的音响、录音设备以及电子合成器,供他闲暇时唱歌、作曲。
她很欣慰看到这一切。
曾经怜惜他的四处飘泊,为他的未来担心不已,可现在,她已经不用再过多地焦虑了。
他所需要的,不过是一个可以唱歌的地方,一批忠实的听众,而现在,这些都有了。
坐在宽大舒适的沙发上,看著他自厨房取出一杯颜色美丽的饮料,放到她的面前。
“这个可以帮你解酒。”他说。
“这是什么?醒酒液吗?”他家里还有这个?做为一个歌手,不是应该多加保护嗓子,不能时常喝酒吗?
“这是我平时润喉用的酸梅茶,不过也可以用来解酒。”他笑著回答。
“你带我到你家来,就是为了请我喝一杯酸梅茶?”拿超杯子,她仍是不解。
他默默拿出一个小盒子,放到她的面前。
叶蓝好奇地开启,骇然发现,丝绒的匣中栖息著一只钻石手镯。
她不由得吓了一大跳──他认出她了?!
“你知道是我?怎么发现的?”不可能!她不相信他的记忆力真有这么好。
保持优雅的浅笑,他靠在沙发边,“很简单,那只手镯上刻著你的名字,而我那天又看过你的记者证。”
他曾捧著那记者证仔细端详。
“可是……这个世界上叫叶蓝的人应该有很多。”她摇头。
“我认得你的声音。”他说出关键。
呵,对呀,一个歌者,对声音应该是很敏感的。
“这只镯子可曾帮你渡过难关?”
“我把它卖了。”他很坦白。
“你不必再赎回来,”叶蓝涩笑,“睹物思人,其实我不想再看到它。”
“我没有赎呀!”他的回答出人意料。
“那这个……”低头盯著盒中之物,她猛然发现,眼前的东西跟一年前的,似乎有细微的区别。
“原来你连自己的东西都不记得了,”楚思凡莞尔,“这是一只全新的,我另外买来还给你的。”
她的嘴角释然地扬起。
这小子,原来还有这一招!看他那副冷酷不近人情的模样,原来,竟如此心细如发,体贴入微。
知道她不想睹物伤情,所以换了新的。同样的价值,亦不会对她有所亏欠。
镯子的艳光迷离了她的双眼,她第一次发现,原来钻石可以这样美丽。
癌子,他拨开镯子的扣环,啪一声,替她扣在腕上。
“你连镯子的款式都忘记了,送镯子给你的人长什么模样,你还记得吗?”他忽然问。
叶蓝凝眉回忆,随后缓缓摇头,“很模糊了。”
“你看,”他似在安慰她,“再多的痛苦,都会过去。无论你爱上谁。”
“这个道理我懂。”
“那又何必去酒吧买醉呢?”
“我已经好久没去了。”她知道他指的是今晚,“今天是太气愤了,忍不住去喝几杯。”
“跟别人的先生发生关系,难怪别人会那样骂你。”
“天知道我认识那个男人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他已婚,而且,我跟他之间还没来得及发生任何事,就听说他有太太。”她抬起晶亮的眼眸,“你相信吗?”
这样的话,对任何人说,都会怀疑吧?
他却投以一个真诚的微笑。
“我相信。”
***
今天是楚思凡发片的日子。
已经是第二张唱片了,销量还会像第一张那么好吗?人们对他的新鲜感会不会已经消退?
叶蓝觉得好紧张,比自己考大学放榜那天还要紧张。
无论如何,她都不能坐在办公室里,她要去唱片行转一转。
她知道有一家很大的唱片行,每天都会贴出昨天的销量排行榜。如果想帮楚思凡冲卖量的话,当然要去那里。
天上下著雨。
很久没有暴雨降临了。她望著阴霾的天空,不知这是一个怎样的预兆。
唱片行外面没有可以停车的地方,她必须把车停在隔著很长一段距离的停车场,然后冒雨穿过街道。
她没有带伞,新买的包包临时充当了雨伞。
天知道,她这个包包价格不菲,这一淋雨,等于浪费了五万块。
可是为了他,她不惜撑开这把五万元的“伞”。
“天啊,叶蓝,是你吗?”
忽然,她听到有人唤她。
扬起头一看,心里立刻跳出“糟糕”两个字。只见报社的主编芳姊,正站在不远处的屋檐下。
不会这样倒楣吧?好不容易跷一次班,居然遇见这只老狐狸。
“快过来,小心把你的名牌包包淋湿了!”芳姊热情地向她招手。
无奈地叹一口气,叶蓝只得乖乖靠过去。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芳姊狐疑地打量她。
“我……”脑子有点僵硬,她一时半刻找不到好借口。
“这个时候跷班偷跑出来,你该不会是又谈恋爱了吧?”芳姊朝她眨眨眼。
“啊?!”叶蓝吓了一大跳。
“哈哈,被我猜中了!”芳姊开心大笑。
“没有、没有……”她连连摆手,“你别乱猜。”
“我乱猜?别忘了我以前是做什么的!”她可是前任推理小说编辑耶!“这里距离报社很远,离你家也不近,最近好像也没有什么新闻要你跑这一区,那么,你到这里干什么?”
“我……这也不能证明我在谈恋爱呀!”她一怔。
“如果不是为了心爱的男人,能劳驾你大小姐那副懒骨头,开这么久的车,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还有,这个包包是新买的,你爱它爱得要死,现在居然为了过马路拿它来遮雨!这一切反常的现象,说明有一个男人在这附近等你,而且就在马路对面。”芳姊手一指。
“没有、没有……真的没有!”她只觉得百口莫辩。
“哼,你每次谈恋爱都是这样,义无反顾,不惜血本!所以,当你又出现这些症状时,说明一件事──你又恋爱了!”
“我……”张大嘴巴,她什么也说不出来。
芳姊果然是老狐狸,竟然比她还要了解自己。
她爱上楚思凡了吗?
可能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一年多来在他身上倾注的情感,从一开始单纯的欣赏歌声、同情际遇,已经默默转化为另一种更暧昧的形式。
“那个男人到底是什么人?真是好奇,带芳姊去看看,如何?”探头探脑的朝马路对面张望。
“不可以!”
“怎么,怕芳姊跟你抢?”她笑嘻嘻、不正经地问。
“我都还没有跟他表白过,怎么带芳姊你去见他呀!”叶蓝低低地说。
“什么?”芳姊惊呼,“你没有在谈恋爱,而是在暗恋人家?”
“算是吧。”情况太复杂,她懒得解释。
“那更可怕!”
“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你平时天不怕地不怕,连我都不怕,怎么到了关键时刻反而变成胆小表?”芳姊忍不住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