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照你的吩咐,到附近蓄满雨水的小池塘边去找,还真的让我找到这么一只。”邵威喜不自胜,如果真是让他找对了,那必定是第一大功臣了。
探兰小心翼翼地接过毒蛙,她拿起干布,将毒蛙包在掌心之中,只露出一颗小小的头颅,接着再拿起一把小刀,用火烤十来下后,再轻轻地在它的双眼后方,划出一道极小的口子。
就在划开那一道口子的同时,粘稠的黑色汁液便顺着蛙身流了下来,探兰将刀子斜摆着,以便让那些汁液,慢慢地往刀面方向流了过去。
“夫君,请替我将杜大哥的身子扶正,并且将他的头轻轻地压住。”她拿着盛放毒蛙血的刀面,慢慢地朝杜乘风颈后挪去。
她先在杜乘风原先被毒针伤及的颈部上,用刀子割开一个小口,然后再以刀面隔热加温毒蛙血,等到毒蛙血稍稍发出滋滋声,并产生些热度后,便马上住伤口涂抹过去。
这毒蛙血一触及到杜乘风的伤口上,立即起了极大的变化。
那些黑血像是被什么强大的力量吸走似的,全部渗进了伤口当中。
约莫一盏茶的工夫,杜乘风全身突然开始发热,豆大的汗珠从他全身所有的毛细孔内冒了出来,最让人触目惊心的,是那些汗珠几乎呈现褐黄色,好比在大雨中被冲刷过后的烂泥巴一样浓浊。
这样奇待的现象,让一旁的夏侯虎一张嘴半开着,他不禁佩服起自己的爱妻,连这样奇特的医术,都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这时,位于隔壁的夏逢春也刚好定了过来,他亲眼目睹这一幕后,也下得下甘拜下风,对于探兰出神入化的医术,佩服得五体投地。
“兰姑娘,究竟这是什么样的蝎毒?”夏逢春技不如人,自是虚心请教。
“这金银血蝎在毒经里头的毒物排行上,排名十九,它不会马上置人于死地,但若是在七天至十天内,没有独门解药的话,即使再怎么下针,阻止毒性蔓延,一样会药石罔效。”
“那兰姑娘又怎么会知道,要用这种色彩鲜艳的毒蛙来医治呢?”夏逢春捋了捋长须,仔细聆听着。
“若是我猜得没错的话,这种剧毒应该是居住在贵州东南一带,瑶族人常用的一种蝎毒,他们将这种金银血蝎抓来,用火烧烤再萃取里头毒素,做为打猎之用,而这种蝎毒里头的含有强酸,只要找到有强硷毒素的任何一种毒物中和,便能达到治愈的疗效。”探兰拿起毒蛙尸身解释,“这种色彩越鲜艳的毒蛙,其体内硷性的纯度越强,若能被伤口完全吸收,那表示其中和反应,越能达到它最大的功效。”
“今日听兰姑娘一席话,可真使老朽获益匪浅啊!”他自叹马齿徒长,一把年纪了,竟然学识还不如一名少妇来得丰富。
“夏老爷子快别这么说,只不过探兰运气好,有贵人相肋,送了本毒经,才能让我有这方面的知识。”她顿了会,立即便回过神,问道:“对了,我大姊怎么了,她没事了吧?”
“太劳累又淋了些雨,受了点风寒,稍做休息就不会有事的。”
“若是这样的话,那我就放心了。”探兰在放下心中一块石头后,又紧跟着追问:“不知夏老爷子晓不晓得,我大姊和杜公子怎么会到昆明来的?”
“说真的,老朽还真是不清楚,只知道杜公于是经由梅姑娘跟市集上的一些人送过来的,当时情况一度紧急,我也没再多问,事情一久,我倒也忘了再问她一回。”
夏逢春的话,使得探兰对整件事还是一知半解,这对冤家吵吵闹闹了这么多年,到现在搞得这样两败俱伤,她真不懂,这两人要闹到何年何月,才肯乖乖拜堂成亲,送进洞房呢?
时值端午,天气依旧是乍雨乍晴,几天下来的牛毛细雨照旧不断,闷热的气候像个难以通风的地窖,叫人即使是坐着不动,也会闷出一身的汗。
面对这样的天候,所有人也只能秉持着“心静自然凉”的修养道理,才能渡过这样的长日冗夜。
两天过去了,元梅风寒已好得差不多,姊妹俩见了面,像是有说不完的话,但一提到杜乘风,元梅的脸就拉长了不少,发现到他逐渐好转,相对地,她也不再像前几天那样忧心仲仲,只是当她这些关心减少了,那一头就频频出状况了。
没有她亲侍在侧,他就不肯喝药,就连探兰要替他受伤的颈口换药,也被他委婉拒绝,他说他宁可再被蝎毒螫一回,也不要复元得太快,还责怪探兰把病治得太快,害得他没办法再受到元梅悉心照顾,这话听在采兰耳里,可说是哭笑不得。
“大姊,你明明就是爱着杜大哥,又何必非要胜他一回,才肯心甘情愿嫁入杜家呢?”
花厅里,姊妹俩细说家常,在听了元梅心里最深处的那个死结后,探兰不免感叹,这大姊的脾气,还真像湖南骡子,倔到不行,
“这你不懂,你明明知道我不是那种屁就于男人胳臂膀之下的女人,别忘了当初站在他那边的,你也有一份!”一旦两人相安两无事,元梅自然是端起大姊的架于,容不得别人半点声音。
“大姊,都已经是好几年前的尘封往事,你还记在心头上?”照此下去,两人不但结不了果,恐怕连开个花都开不成。
“就算是十年、二十年前的事,只要那股气还未消,就什么事也别谈。”这是原则问题。
“那你又何必救他,干脆就让他被毒死,倒也干净了事。”探兰如是说,不免用眼角余光瞄向元梅,发现她柳眉儿一紧,随即在她发现之后,又把那脸儿绷僵,不露出半点忧喜之色。
“他死?没那么便宜,我才不想让他那么好死,枉费我一番苦心救了他,既然要救他,就要让他死得毫无尊严,恼羞成怒而死。”在妹妹面前,她大姊的样子无形中就流露出来,可探兰心里头比其它人还要明白,她嘴上这么说,心里头可关心的呢!
这时候,窗外的长廊上,传来一记咚咚咚的脚步声。
“梅姑娘……梅姑娘……梅姑娘……呼呼……”整条长廊上,就只听见鸳儿穷嚷嚷,上气不接下气的声音,光听这气,一听就知道是个胖娃儿在喘气。
鸳儿圆滚滚的柿子脸上,因受了委屈而皱成一团,过于闷热的天气,让她的胸前被汗浸湿一大块,腋下、背部,也全都湿透,看来她应该是有相当紧急的事,不然也不会让自个儿狼狈如此。
“梅姑娘……梅……”
“你已经到了,有事就可以直说,别再一直梅姑娘了!”元梅盯望着她,想着鸳儿那股纯真澜漫的天性,而感到一丝欣慰。
瞧她活得多无忧无虑,只知道一味地对人家好,从不跟人耍阴卖巧,这也是她暂居在夏逢春这里,感到还有一丝真情的地方。
“梅姑娘,杜大哥又不肯喝药了!”她一脸气丧,杜乘风说她年纪过小,给他喂药他不习惯,非要年纪大的来喂不可,但她清楚得很,他可不是这样想,是因为她没有梅姑娘来得漂亮,看到她,什么东西也都咽不下。
“这……这家伙,醒了就爱折磨人!”她才一离开椅子,想想又不妥,还是坐了下来。“算了,不喝就不喝,拿去倒掉喂狗!”
“大姊,这药可是夏老爷子铺子里最珍贵的药材,你真要叫鸳儿拿去喂狗,不怕失礼了吗?”探兰好心在一旁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