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飞鹰迅速伸手,想要去扶她。可是,从他们相识以来,今日今时,她第一次挥开他的手,拒绝他的扶助。
大风堂的人们,将事发现场,里三圈、外三圈的围了起来。他们每一个人,看见罗梦下车,全都不忍心到极点,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胆敢上前去阻止她接近现场。
一如往常,她穿着一身精致的白衣罗裙。往常,白衣衬得她美如天仙,如今白衣衬着满目苍夷,反倒更显凄凉无限。
罗梦一步又一步的,走进即使己经是隔了整整一昼夜,却仍然留有余温的层层黑灰之中,白衣如同服丧的犒素。
如今的东海别馆,己经不复先前样貌,可是大风堂的人们,全都来过这里,清楚的记得在烧毁之前,建筑的样式、馆内的路径。
她当然也是。
这里,是她另外一个家。
罗梦举步维艰,走过原先的门槛、小院,穿过了厅,越过了堂,一步步的在惨不忍睹的余烬之中,来到了罗岳每次来这里,最爱待的茶室床榻。
每一次,罗岳总是一到东海别馆,就要先到这边,舒舒服服的泡壶茶、喝点酒,小歇一下。
大风堂的人们都知道,这儿是早逝的夫人,当年亲手布置的地方,所以堂主特别喜欢待在这里。
沈飞鹰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的脚步,停在那张床榻前。
别馆里头,到处都是倒塌的屋瓦,烧黑的墙,可是只有那儿,被人特意翻开,摊散一地的屋瓦与砖墙。
床榻己经烧毁,而那一处没有尸首,只有被烧剩的残骨与黑灰,还有几样被烧得发黑变形,却依稀还能辨认的珠宝。
沈飞鹰认得每一样东西。
罗岳戴在手中的翡翠戒指、随身带着的紫玉项链,还有罗梦十五岁时亲手缝制,送给爹爹的生辰贺礼,一个挂在腰上的玉蝉荷包。
荷包当然早己成灰,但是玉蝉还在,被烈火烧得裂痕无数,黑了、脏了,但是残形仍在,从独特的形状,还辨认得出是名师所雕刻,沈飞鹰陪着她特地去挑选,买回来的那只玉蝉。
她缓慢跪了下来,颤颤的小手,捡拾起那只玉蝉,不言不语的将黑裂的玉压在、心口上。
直到看见玉蝉,沈飞鹰这才终于确认,眼前这堆残骨黑灰,真的是罗岳本人。
因为,罗岳爱极了,罗梦所赠的每一份礼,全都当成价值连城的宝物,更将玉蝉荷包时时配戴在身上,绝对不会离身。
一代豪侠,竟被烧得只剩灰烬,要靠玉蝉才能辨认身分。
一滴珠泪,无声滑落罗梦苍白的刁、脸。
然后,在众人的含泪注视下,她抖颤着手,顾不得任何事情,直接就撩起了裙摆,一块、一块又一块的,把那些残骨捡拾到裙中。
风,吹起了她雪白的衣袖,扬起了她的黑发,也吹扬起那些灰。
“不……不要……”
别吹!
风啊,别再吹了!
她惨声呐喊着,整个人扑上去,慌忙的遮、死命的挡,小手急急将那些灰全扫在了一起,努力压在其上,极尽所能的护着,哭着哑声直唤——
“爹,别走、别走,您别丢下梦儿……”
此情此景,就算是最铁石心肠的人瞧见了,也会肝肠寸断。镖师们都忍不住红了眼眶,几个男人纷纷当机立断,马上月兑下了外衣,上前帮忙挡风,不让骨灰再被吹散。
沈飞鹰咬紧牙关,在她身旁蹲跪下来,帮忙捡拾罗岳的残骨与骨灰,直到捡拾干净了,才将泪流满面的她扶起来。
罗梦泣不成声,小心的将爹爹的骨灰,兜在裙里,捧在怀中。上官清云实在于心不忍,只能临时找来一个破瓦罐,递给了沈飞鹰。
起初,她还不肯,兜护着残骨与骨灰不放,是他哄了又哄、劝了又劝,好不容易才让她松手,愿意让他将污了白裙的遗骨,全装进破罐子里。
破瓦罐捧人手时,她低头望着罐里,停不了的泪又溃堤,哭得喘不过气,要不是怕摔了瓦罐,让残骨四散,变得更难收拾,否则肯定又要昏厥过去了。
最后,还是沈飞鹰抱起她,离开只剩余烬残骸的东海别馆,到了最近的客栈里入住,让她坐下歇息,这样即使是昏厥了,至少还能倒在床榻上。
大风堂包下整间客栈,星星与秋霜不敢掉以轻心,强忍着伤心,轮流在客栈房里陪着罗梦,几位镖师更是轮流替她站岗,不敢离开房门半步。
他们不得不怕,担心堂主离奇惨死后,罗梦的安全更备受威胁。
将事情处理妥当,好不容易告一段落之后,沈飞鹰走下客栈的阶梯,就看见公孙明德己经来了,一身灰衣不容错认。
两人相见无语,一同走到外头的院落,确定四下无人,才开始低声交谈。
“罗姑娘还好吗?”公孙明德问,知道如今最该关怀的,就数丧父的罗梦。
“不好。”沈飞鹰抿着薄唇,说得直接。
她那失魂落魄的模样,离“好”字,简直有十万八千里远,让他心疼如绞。
“多照料她,现今她最需要你的陪伴。”公孙明德太清楚了。
“我知道。”沈飞鹰抬起眼,直视着好友,近乎逼问。“你派出的人,有查到什么消息吗?”
“是无忧王下的手。”
沈飞鹰脸色一寒,握紧了双拳。
“怎么说?”
“你还记得之前,无忧王私下买粮买马,购置军火刀剑之事吗?”
“当然。”
“我带兵部最擅火药的人来查验过了,无忧王购置的那些火药,跟纵火烧别馆的人,使用的是同一种,那配置的方式,是一样的。”公孙明德说得很仔细,没有漏失任何一个细节。
沈飞鹰静静的听着,伟岸的男性身躯,如石像般僵立。
“那种火药一旦燃烧,瞬间即起,火高数丈,所以才让人无法逃生。”公孙再说道:“加上,罗爷床榻旁,有一个破酒坛,里头的酒虽然已经烧干,但是坛罐内侧仍然有迹可验。我让人查验,发现那坛酒里,让人下了毒药。毒药加上烈火,才让罗爷惨死。”
一瞬之间,沈飞鹰眼微眯,脸色更沈了,一股杀气蓦然涌现,教周遭虫鸟都察觉,骇得尽皆沈寂,不敢再鸣。
就连风,也停了。
“你知道,无忧王人在哪吗?”冷声问。
“小不忍,则乱大谋。”公孙明德没否认,却只看着他,淡淡提醒。
深沈的沈飞鹰,向来喜怒不形于色,胜利不会让他乱了方寸,失败也不会让他失去理智,冷静待人一直是他处事的原则。
可是遭逢巨变,冷静如他也再难强忍,已成了狂怒的野兽,眼里布满血丝,脸色狰狞得近乎青紫。
“你要我忍?”沈飞鹰抬眼,怒瞪着好友,额上青筋清晰可见。
鲍孙明德表情严肃,不改冷静,点明事实。
“就算你能破了无忧王的会堂、捣了他的巢穴,可是,要是一击不能斩杀,让他逃了,京城里必有动乱。此时此刻,北有恶熊、西有贪狼,尽皆虎视眈眈,城里不能乱。”
“罗岳对我有恩,如同我的生父。”他咬牙冷声再说。
“我知道。”公孙明德点头,但仍不肯让步。“可是,要是罗爷有灵,绝对也会要你先护住罗梦,再替他报仇。如果,让无忧王逃去,必然会立刻兴兵攻来,你我之局尚未完布,一旦开战,京城必定也会遭殃,你难道要置罗梦刚刚丧父,又要陷于战火之中?”
这些话,狠狠戳在沈飞鹰心上。
罗梦含泪悲泣的小脸,在眼前浮现,像是己烙进他心里。
斑大的男性身躯转过身去,看向亮着灯的客栈、看着她所在的那问房,薄唇一抿,怒气顿诗收敛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