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珑抱著脑袋瓜子,连求饶的勇气都没有,整个人缩成一个小球儿,就等著挨打,甚至忘了该要放声大喊救命。
只是,那只胖胖手居然没有展开致命攻击,反倒不轻不重的一拍,示意她抬起头来。
“你听过『白鹤报恩』的故事吧?”杨小胖问道,口吻虽然仍旧冷峻,但是至少不带任何杀气。
畏缩的小脸,慢慢的抬了起来,错愕的看著那张近在咫尺的圆脸。
“我、我不懂——”眼前的情形,跟她想像的“刑求”画面,可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她完全没想到,对方竟会在这个时候,提起什么白鹤报恩的事。
“我救了你,对吧?所以呢,你得要报答我。”杨小胖开门见山,毫不客气的讨起人情,那双曾打败无数恶棍的胖手,如今搁在她的肩膀上;而那张曾吓得无数流氓跪地求饶的圆脸,如今更凑在她眼前,笔直的望著她。
看来,杨小胖并不是为了向刚而来,她的小命暂时是保住了。
不过,白鹤报恩?!
呃,虽说,杨小胖是在那群亲卫队手上救了她,但是,总不会因为这样,就要她“以身相许”吧?
“别发呆,你要点头啊!”眼看凌珑双眼发直、嘴儿半张,半晌都不回话,大姊头宝贵的耐心逐渐用尽,浓眉皱得紧紧的,声音也大了起来。
这声河东狮吼,可是把凌珑吼得回神了,她看著门上的大洞,惊慌的开始用力点头,力道之大,还险些要扭了颈子。
“很好。”得到回应后,杨小胖满意的点头。
她先走到门口,左右张望半晌,确定四下无人,连先前被揍昏的那个也逃逸无踪后,这才定回来,谨慎的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
“拿去。”
“呃,这个是——”凌珑一头雾水,呆愣的看著手中的信封,模不清里头装的是啥东西。
信封印刷精美,是少女最偏爱的那种粉红色,上头印著怒放的玫瑰花,以及缠绵悱恻的情诗,甚至还用一枚红色的心形贴纸,仔细贴住封口。这封信闻起来香味扑鼻,似乎是洒了不少的香水,照看这个样子,里头装的,应该不是威吓信或是挑战书——
那么,会是情书吗?大姊头杨小胖的情书?!
凌珑瞬间脸色发白,小手一沈,只觉得那封信变得比石头还重。
“我——我——我——”她汗如雨下,努力想解释。“呃,很谢谢你的好意,但是——但是——我、我、我比较喜欢男的——”她“受宠若惊”,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声音愈来愈小。
“你想到哪里去了?”杨小胖瞪了她一眼,圆脸上不见半点笑意,还是酷得让人退避三舍。
“啊?”难道,不是她想的“那个”意思吗?
“我是要你把信转交给张彻一。』口气还是很冷硬,只是,那黝黑的肤色上,悄悄的浮现一抹暗红。
真相大白,凌珑松了一口气,好不容易搁下心里的大石头。呼,原来,这封情书不是要给她的。
虽说对校园风云人物没兴趣,但是入学三个多月,听多了同学问的口耳相传,对这个名字,她多少还有点印象。
依稀记得,小芳曾提过,张彻一是现任的篮球队长,人高马大、球技一流,在球场上奔驰时,魅力直逼流川枫与仙道,帅得让人无力招架——
原来,英挺的篮球队长,才是大姊头倾心的对象啊!
“你说的,是那个篮球队长吧?”凌珑捧著信封,一脸为难,又陷入另一个困扰。“我——我——那个——”
“有啥问题吗?”
“我、我——我不认识他耶——”
“所以才说是『转”交啊!”杨小胖的声音里有丝压抑,显然正在忍耐她的迟钝。“你哥哥不是跟他同班吗?”她提醒。
凌珑点头,开始有些明白了。
“你的意思是,让我哥把信拿给张彻一?”
“没错。”
肯定的答案,让凌珑的眼珠子差点没跌出来。
真没想到,人人闻之色变的大姊头,竞也有如此含蓄的少女心;更没想到,杨小胖竟会挑了她来送信。她这只白鹤,倒是不用拔羽毛织布报恩,更不用以身相许,只需要传递一封情书就够了。
“怎么样?这件事情你应该办得到吧?”
“唔,没问题是没问题,只是——”
“只是什么?”圆脸看来有些耐。
“这样大费周章的转信,不嫌太迂回了吗?”凌珑鼓起少少的勇气问道。
“你有意见?”浓眉大眼全都揪了起来,圆圆的脸透露著不悦,显然是没引接纳别人意见的雅量。
少得可怜的勇气,被这么一瞪,立刻咻的一声消失不见,连一丁点都不剩。
“没有没有,我什么意见都没有。”凌珑卯足了劲,非常用力的摇头。
皱成一团的圆脸,好不容易才逐渐舒展开来。她靠得更近,胖胖的手又搁上来,重重的拍了两下。
“这件事情要是有其他人知道,那么——”话没有说完,但是威胁的意味浓厚,配上魄力十足的浓眉大眼圆圆脸,威力更是惊人。
“我、我、我不会说的——”凌珑全身发抖,用双手捧著那封信,慎重保证,只差没有发下毒誓,言明会誓死捍卫这个秘密。
她识时务且充分合作的态度,让杨小胖很满意,那双胖胖手又重拍了数下,把她拍得几乎岔了气,险些要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
“你替我办事,我也不会亏待你。以后,有我罩你,那些人不敢再找你麻烦了。”杨小胖豪气的宣布,接著站起来,看看窗外的天色。“好了,天黑了,我该回去练拳了。”她自顾自的说完,粗壮的身子就转了个方向,像出现时一样,踏出霸气十足的步伐,扔下凌珑,迳自离开了。
夕阳西下,黄昏的余晖透过高高的气窗,洒落一地橙黄。
全身发软的凌珑,就这么捧著那个粉红色的信封,呆滞的看著杨小胖远去的身影,久久无法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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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薄西山,倦鸟归巢。
不只是倦鸟懂得归巢,连凌珑这只吓得半死的笨鸟,也是得乖乖回巢。
她捧著那封烫手的情书,在厕所里跪了半个多小时,才有力气撑起发软的双腿,走进空无一人的停车棚,在浓浓暮色中离开校门。
饿得咕噜响的五脏庙,提醒她得先去补充晚餐的食材。脚踏车拐了个弯,绕去黄昏市场选焙,半晌之后,她再离开时,车把手上勾著一个装满茼莴的塑胶袋。
街灯一盏接一盏的亮了,在道路的尽头,是绵延数公里的菊花田。为了加速菊花的成长,供应国内与外销的市场,菊花田里满是灯火,入夜后显得光亮无比,照亮了大半个夜空。
凌珑骑著脚踏车,回到自家的宅子前。她双手一按,扣住煞车,当车子停止的瞬间,娇小的人儿也跟著跳下椅垫。
“来不及了、来不及了。”她喃喃低喊,停妥交通工具,就左手抓著书包、右手提著茼蒿,三步并做两步冲进屋子,急著要开始准备晓餐。
凌家虽然观念传统,但是并非是重男轻女。只是,爸爸忙於木工,妈妈忙於乱点鸳鸯谱,而哥哥是学生会会长,洗衣煮饭之类的杂事,很理所当然的就落到她头上。
话说回来,这也算是“人尽其才”,对於家事,凌珑的确有著过人的天分。
洗衣擦地、整理内外环境等等,对她来说,只能算是雕虫小技,最让人竖起大拇指夸赞的,是她从厨房里端出的美味佳肴。
时间接近六点,爸妈即将到家,她的动作得快些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