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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 第6页

作者:典心

“真的?”

“绝无半句虚言。”收拾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接下来是最花费精神与时间的清洁工作,必须拎著拧乾的抹布到处擦拭,她有足够的经验知道,那些工作不会发出什么声音的。

阙立冬眯眼看了她半晌,花了许久的时间考虑,才决定放她一马,再给这个初来乍到的小女人一个机会。

“记住你的承诺。”他简单的说道,口气却让人神经紧绷。“你要是敢再骚扰我的睡眠,我就把你扔出去。”

她百分之百相信,阙立冬可是说到说到,绝对不是虚言恫吓,她要是再惊动到这位仁兄,绝对会被他一脚踹出屋外喂蚊子。呜呜,这儿交通不便,一想到一旦被人退货,就必须再步行好长一段路下山,她立刻觉得头皮发麻。

她谨遵指示,恭敬的目送傲然如神只的男人离去。

直到那高大的身躯再度消失在卧房的门口,警报完全解除后,她才吐出憋在胸口的空气。全身顿时变得软趴趴的,瘫坐在地板上。

唉,看来,这个男人连脾气都需要好好改进呢!

第三章

将客厅的最后一块瓷砖擦拭乾净后,窗外已经是鸟声啁啾,天色微明。

缇娃花费一个下午又一个夜晚,外加一整个凌晨的时间,蹑手蹑足的提著水桶、扭著抹布,趴在地上一寸寸擦拭,除了阙立冬盘据的卧房、可怕的厨房,以及那个他三令五申、言明不得进入的神秘房间以外,其余所有房间全数整理完毕。

虽然一夜没睡,但是看到四周由混乱变成整洁,仓库般的杂物堆,转为窗明几净,她的心情格外畅快。

她把抹布洗乾净,挂起来晾乾,在门前伸懒腰,才溜到他的卧房门口去探头探脑。

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还在沉睡中,看来她整夜的打扫,的确都能维持在最低分贝,他并没有再跳起来乱吼。

“该来处理早餐了。”缇娃自言自语,忽略厨房的存在,穿上带来的凉鞋,出门去张罗现成的早餐。

昨日的报到,只能说是一团混乱,她甚至还来不及向他说明这段时间的杂费该如何计算。这会儿他睡得正香,她不敢打扰,只能暂时自掏腰包,等到他醒来后再行请款。

山区的早晨有著几许凉意,木棉树上露水未乾,缇娃抖擞精神,呼吸著新鲜空气。她在空气中闻到香味,直觉的就往那儿走去。

如果她的嗅觉没有问题,那该是新鲜火腿蛋的味道呢!想到煎得香酥的火腿,以及女敕女敕的荷包蛋,她就口水直流。为了回应那美好的香味,肚子甚至发出咕噜噜的声响,她这时才想到自个儿忙了好久,根本忘记该要用餐。

宽阔的圆形广场上,刀子仍是插在那儿屹立不摇,唯一不同的是,刀柄上多了一团红绿相间的不明物体。

缇娃好奇的走近,发现那团“东西”竟还是活的,正不停的动来动去。

轻盈的脚步声在广场上起了回音,那“东西”抬起小脑袋,一双滴溜溜的眼睛瞄过来,上下打量著她,五颜六色的羽毛微微掀动,瞬间陡然飞起,朝她飞了过来,扯著粗嗄的声音直嚷。

“嘎,美女、美女!嘎、嘎!”巨大的翅膀扑飞著,在她身旁绕啊绕,众多色彩全混在一起,令人目不暇给。

缇娃这时才看清,原本停歇在刀柄上的,是一只七、八十公分高的琉璃金刚鹦鹉,喙及爪都是黑的,一身丰厚的羽毛又红又绿,鲜艳而美丽。

它兴奋不已,绕著她飞来飞去。“美女、美女!”

虽然赞美来自於鹦鹉,但是也够让她心花怒放,她翻著口袋,想找些饼乾或瓜子奖励它的眼光绝佳,只是水女敕红唇上的笑容还没漾开,鹦鹉的附注又让俏脸变了颜色。

“美女、美女,海咪咪。”它飞到她面前,维持与那柔软贲起的曲线同一水平高度,视线更是盯著那儿不放。

缇娃火速伸出双手,直觉的遮住胸部,万万没想到,自己会被一只鹦鹉性骚扰。

“别说了!”她面红耳赤,急著要它住口。

“海咪咪、海咪咪!嘎,海咪咪!”它不肯罢休,坚持大声宣告。

“住口。”忍无可忍,也不管自个儿会不会被啄,就伸手想抓它,想握住那吵死人的喙,制止它继续鼓噪。

鹦鹉敏捷的飞开,挑衅似的多绕了几圈,声量加大。“美女、美女,前凸后翘、前凸后翘,嘎嘎——”它从容宣布观察结论,拍扑著翅膀,飞到圆形广场的边缘,从一间咖啡馆的窗户飞窜进去。

缇娃就怕它持续嚷嚷,看见咖啡馆还有著专供人类通行的自动门,想也不想的追上去——

砰!

奸痛!

咖啡馆的自动门像是存心跟她作对,反应缓慢极了,她一时煞下住脚步,重重的撞上去,一时之间双眼昏花,满天星星乱绕。

“喔,我的天啊!”缇娃蹿在地上,捣著撞疼的脑袋直揉,甚至还听见那只该死的鹦鹉发出嘎嘎嘎的刺耳笑声,嘲笑她的狼狈。

“美女、美女,胸大无脑、胸大无脑!”

她抬起疼到含泪的明眸,看见那扇助纣为虐的自动门,老半天后才徐徐打开,速度之慢,让她不禁怀疑,这扇自动门的动力,是否并非来自於电力,而是后头有个摩登原始人,用力鞭打著一只恐龙,努力拉动绞盘,才让它打开的。

门打开后,浓浓的咖啡香气,伴随著香煎火腿荷包蛋的味道,迅速攻占她的感官。

“别在意,它是在称赞你。”一位年过花甲的老女乃女乃正低头望著她,一脸的同情。

老人家慈眉善目,却自有一股威严,满头花白的发盘成髻,手持龙头拐杖,气势贵不可言,要是时光倒退个几百年,后头再多站几个女人,就很像是杨家将里的佘太君。

缇娃苦笑著站起来,拍拍裙角上的灰尘,维持仅剩的尊严走进咖啡馆。

室内窗明几净,大片的落地窗汲取日光,中西合璧的装潢简单而不失现代感,明显的是出於名家手笔。这儿是“长平”社区内唯一的餐点供应处,才早上七点不到,座位就全数客满,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约有十多人。

连昨日替她指点方向的韩傲,竞也赫然在座,他左手抱著儿子,右手抱著女儿,礼貌的对她点头致意。

“欢迎光临。”柜枱后方,双眼炯炯有神的俊美少年高声喊道,瘦高的身子上穿著围裙,正对她咧嘴露出友善的笑容。

老女乃女乃回到专属的紫檀木椅上,一旁居然还有两个专职伺候的仆人。她挥舞著龙头拐杖,招呼缇娃。

“丫头,别客气,你自个儿找位子坐下。”她转过头,皱起眉头,对著柜枱的方向喊。“小夕,管管你家的鹦鹉,别让它乱要嘴皮子,小心吓坏了客人。”

被称做小夕的少女,奄奄一息的趴在柜枱上,连头都没有抬一下,那只嘴巴恶毒的金刚鹦鹉就停她脑袋上,轻啄少女软软的头发。

“饿、饿!”鹦鹉抱怨著。

“我也饿啊!”小夕深深叹一口气,对著柜枱内掌有烹饪大权的少年双手合十,诚心恳求。“阿政,给我一些食物!”

“你要排队。”他慢条斯理的在煎一颗荷包蛋,用艺术家雕塑作品般的优雅与专注,处理锅中的食物。

如此一来,每一颗出自他烹调的荷包蛋都是蛋白女敕滑,蛋黄八分熟,糖心般软溶的完美状态,只要用刀叉轻轻一戳,就淌出最美味的蛋黄。

唯一的缺点,是阿政手脚实在太慢,每二十分钟才能弄出一客荷包蛋配果汁的早餐,所有人全饿得前胸贴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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