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抱着披风,盖住小脑袋,懒懒的翻了个身——
愤怒的咆哮声响起!
“怎么了?!”她吓得跳起来,瞌睡虫一扫而空。
右方三尺,那个苗疆男人隔着一堆馀烬,满脸狰狞的瞪着她。
啊?!
这家伙怎么了,是她梦里乱伸腿儿,不小心踹着他了吗?不然他为啥一脸愤怒,活像想冲过来,给她一顿好打?
“你吼什么?狼来了吗?还是——”视线往下一瞄,红女敕的小嘴停住了。
哇他的裤子、他的裤子,呃——
睡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几个时辰前,为了防止他开溜,曾把两人绑在一块儿,她一个翻身,把布料往这边拉,原本围在他腰上的蓝布,连带被扯开,让他那高壮身躯的“某部分”,毫无遮掩的见了天日。
贝贝惊喘一声,迅速转开视线,脸儿羞红、心儿狂跳。
男人瞪着她,扯断系带,面无表情的把裤子穿上。
“对不起,我没留意到,所以——”她吞吞吐吐的道歉,通红的小脸朝着洞口,不敢看他。
只是,先前那匆匆的一眼,已经让她瞧见,他黝黑的肤色、结实的小肮、精瘦的腰!还有那——
轰!
女敕女敕的小脸,变得更加火红,像颗熟透的红苹果。
她捧着小脑袋,猛烈摇头,嘴里默念着药谱,努力想遗忘脑子里的画面。
真是的,她可是黄花闺女呢!虽然主持药坊,卖的是壮阳药,对男人的生理结构,早就模得一清二楚,但是眼前的苗疆蛮子,偏偏比她先前所见过的男人,更精壮、更剽悍、更具野性——
男人恼怒的瞪了她一眼,拿起猎刀,起身离开。
“别走啊,等等我。”贝贝连忙绑好披风,胡乱的梳理长发,套起罗袜跟小绣鞋,才造了上去。
昨晚的迷途,已经让她知晓,这片苗疆野林,不是她这个汉族女子可以乱闯的。要是不想被野兽叼走,就必须仰赖这个男人带路。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走。
清晨的山林,阳光普照,晨雾渐渐散去。
他领着她走的路,可比起她昨晚瞎模的小径好走。四周苍翠,远方有流水声,而路径的两旁,尽是各类药草。
难怪大姊说!苗人善用药,他们所处的山林,处处皆是奇花异草。或许她不需要找到蛊王,只要在虎门口设个商行,辟出一条商道,把这些药材低价买回京城,一月定就能赚进大笔银两,将功折罪。
贝贝忙碌的左看看、右看看,那双眸子也没闲着,贪婪的看过每一丛药草,脑子里已经拨起算盘。
走没一会儿,她陡然发出低呼,先扯住蓝布,确定他逃不掉后,娇小的身子才蹲下来。
“你等等,让我瞧瞧这个。”她双眼发亮,翻起叶片,专心嗅了嗅。
男人皱起眉头,森冷的黑眸,瞪着那只小手。
她没有松手,仍旧低着头,研究着那丛药草。“喂,你知道吗?这是弥猴桃的幼株.这种挑果,在京城里的价格可惊人了,等一会儿你也帮我找一找,说不定——”
男人甩开腰上的小手,冷然往前走去,临走前还不忘扯回蓝布,以免旧事重演。
贝贝没有防备,被拉着往前扑倒,咚的一声,小脸碰地,摔了个满口软泥。
“哇,你、呸!呸!”她忙着呸开满嘴泥土,才能够骂人。“你做什么啊?要走怎么也不先知会一声?”她拍拍小脸,狼狈的爬了起来,气呼呼的瞪着他。
他看了她?眼,浓眉不动,彷佛她的怒吼,只是猫儿的呜呜。
“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回来啊,别走啊!”贝贝嚷着,在后头猛追,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
太可恶了,这蛮子连礼貌都不懂的吗?!
他脚步奇快,没一会儿已经走出几丈开外,她骂归骂,心里还是不敢大意,迅速追了上去。
斑大的身躯,翻过一个丘陵,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莫名的焦虑,瞬间涌上心头。
贝贝深吸一口气,施展轻功,急着要追上去。她娇小的身躯,灵巧如燕,拔地跃起,也跟着翻过丘陵——
只是,她没料到,这家伙会杵在那儿!
贝贝低喊一声,才刚刚从泥地上抬起来的小脸,又撞上他宽阔的背,小鼻子撞得好疼好疼。
新仇加旧恨,她痛得泪花乱转,开始怀疑他存心欺负人。
“你又怎么——”
呃,搁在她眼前,这亮晃晃的东西是什么?
她稍微后退一点点,接着清澈的眼儿,瞬间瞪到最大。
哇!他腰上的猎刀,何时出了皮鞘了?!
所有的咒骂,全被吞回肚子里,贝贝一声也不敢吭,冷汗哗啦啦的流下。
她把他惹火了吗?这家伙嫌她麻烦,懒得领路,打算在这儿宰了她?
山林之间,一男一女,僵持不动。他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她。她则是冷汗直流,双眼盯着那把猎刀,动也不敢动一下,脑子里不断浮现,在客栈里头,躺在他脚边的成堆兽皮——
倏地,男人眸中精光四迸,猎刀一扬。
两人同时有了动作!
贝贝抱头鼠窜,转身就跑,一心只想着要逃命。
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她钱贝贝命中注定,要死在这男人手上吗?呜呜,不要啊,她要是没替“乾坤堂”找到赚钱的路子,大姊会骂她的!
比起穷追不舍的猎刀,大姊恼怒的模样,反倒更加可怕。
猎刀飞至,发出尖锐的声音,空气被划开,她颈后的寒毛,一根根起立肃敬。
“啊,别杀我!我——”求饶的话还没喊完,她的膝弯被撞了一下,双脚一软。
咚的一声!贝贝五体投地的跌在地上,再度跟泥地玩起亲亲。猎刀呼啸而过,掠过她的头顶,力道极强,往前疾射。
她趴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全身瑟瑟发抖,嘴里还念着大姊的名字,期待能保住小命——
咦,没事?
半晌之后,她先睁开左眼,确定自个儿没有挂彩,才又慢慢的睁开右眼。
映入眼帘的,是前方两尺处,一只被猎刀砍中的倒楣兔子。锋利的刀刃,不偏不倚的把它钉在地上,送它上了西天。
原来,他要砍的是免子,不是她的脑袋。
贝贝被弄脏的小脸,微微发红,觉得自己窝囊极了,竟然一看见他亮刀,就逃命求饶。
但这也不能怪她啊,谁要他没事生得这么森冷严酷,那双锐利的眸子,简直比刀剑还可怕。她要不是还有几分胆量,肯定早被他吓晕了。
男人粮慢走过来!抓起兔子,淡淡的扫了她一眼。那张俊脸上,仍酷得像石像,但黝暗的双眸,却渗入些许笑意。
贝贝趴在地上,咬着红唇,又窘又羞,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
她确定了。
这蛮子在笑她!
***
小径的尽头,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涧。
男人捡拾乾柴,以猎刀划过皮革,擦出火花。没一会儿,乾柴燃起烈火,他把兔子剥皮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植物,就搁在火上烤着。
肥女敕女敕的兔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
贝贝坐在一旁,双眼动也不动,盯着免肉,肚子里馋虫狂叫,只差没有流口水。
唔,看来很好吃呢!
她模模小肮,这时才想到,自个儿还没吃早餐。披风的内衬里,是还藏着几块乾粮,但是跟眼前的烤免肉比起来,硬邦邦的乾粮,瞬间失去吸引力。
照理说,他们同行,是应该有福同享、有肉同吃。但是这只兔子虽然肥美,却还不够两个人吃!况且猎到免子的又不是她,这家伙要是想独吞,她也只能含着眼泪看他吃。
贝贝开始有些后悔,不该甩掉石冈的。要是他也在这儿,她起码还可以指挥他去找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