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对着这张恐怖面容的是他啊!他现在才知道没有眉毛的脸看起来有多可怕。
拿起眉笔,它比他练身体的哑铃还重。
“真的要我画,也许我会画成两条毛毛虫喔?”
“你就是画成两座山也无所谓,我又看不见。”她大方地把脸凑向他,近到可以感觉到他的呼吸,又热又急。
他的心律也乱了,一下子跳离秋千架。“妳干么突然靠这么过来?”
对上她的大眼,他突然手足无措,不小心踢翻了脚边的塑胶袋,里头装了他特地买的早餐,但现在时间已经是傍晚,再美味的餐点也酸腐发臭了。
“哇,什么东西这么难闻?”袁媛也跟着跳离秋千,一下子蹦到他身畔,就是要贴着他。
郑士衷捏着鼻子。“早餐啦!我买了两份准备找妳一起吃,谁知道妳一早就出门,我到处找妳,都忘记吃了。”结果两份心意因此变味。
这就是为什么她离不开他的原因。这样一个温柔贴心的男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她却碰见了,叫她如何忘了他?
她试过要与他保持距离的,但每次她受伤,给她最多慰藉的就是他,搞到最后,她上了瘾,变成没有他,她的日子就活不出滋味。
袁媛的个性并不软弱,做不来默默付出,等某一天郑士衷突然开窍爱上她的事。
她决定主动追求属于她的幸福。
“也就是说你找了我一天,都没吃饭?”她狡黠地笑望着他。
“对啦!”饿死他了。
“你不会打我手机?”
他急忘了,不行吗?桃花眼闪过一抹仓皇。
她强硬地将一张脸凑近他。“帮我画眉毛。”
他苦恼地望着她光秃秃的脸。“早知道妳失踪一整天是去搞这玩意儿,我绝对不会到处找妳。”
“好啦,晓得你很辛苦。喏,你帮我画好眉毛,我请你去打市吃东西,从第一摊吃到最后一摊,把漏下的三餐都补回来。”
“我又不是猪。”瞪着她,他动手开始画眉毛。
她让那一眼瞪得浑身一颤,两条腿像麻花一样拚命乱抖。
“不要动。”他扳正她的脸,已经够怕了,她还动来动去,真想弄两条毛毛虫在脸上?
“衷哥……”她看着他的眼睛。“我现在才发现你不止笑着时电眼勾魂,生气瞪人时,更加厉害。”
他俊颜闪过一抹红。“找死啊?”
她掩嘴,嘻嘻直笑。“要死也得等明天领完薪水再死,二十几万呢!可不能便宜了公司。”
真的很想掐死她……
“懒得理妳。”眉毛画好,他把眉笔丢还给她,没脸看她,因为画得太丑了,两道直线画在她脸上,标准的一字眉。
“那我理你好啦!”嘻皮笑脸攀住他。“要有公德心,把地上的垃圾收一收,我请你吃饭。”
“就会说,怎么不帮忙?”抱怨着,手里没停下收拾的动作。
“太臭了,我会吐。”她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况且我刚刚才伤过心,你忍心让我再伤胃?”
“我一点都看不出妳有伤心的样子。”终于还公园一个清洁了。他拍拍手,环顾四周,夕阳将没,红霞逐渐被黑云取代,再过不久,天空会整个变暗,星星一颗接着一颗亮起来。
传说人死后会变成天边一颗星,不知道那漫天繁星中,哪一颗是冬冬变的……
“吃饭了。”袁媛突然扑到他背上。“驾,马儿快跑,我们去夜市吃好料的。”
“喂!”什么东西嘛!又把他的幻想打碎了。“下来,妳快压死我了。”
“不要,我又累又饿,要休息。”赖定他、缠死他。
“我这个四处奔波找妳的人都没喊累,妳有什么资格喊?”
“当然有。我一大早没吃早餐就出门,在美容院门口站着等人家开门,结果只洗了头,然后自己剃眉毛,又去假发店买假发,四处乱逛,到了公园,从一点就在这里荡秋千荡到现在,疲倦和饥饿是理所当然的。”
原来她还是在乎庄子维的欺骗,把眉毛剃光,真傻……他不吭声了,背着她慢慢走出公园。
“衷哥,你怎么知道要来公园找我?”莫非他俩心有灵犀一点通。
“不晓得,随便乱晃就晃来了。”巧合吧!“那妳又怎么会来这里?”
“这座公园对我有特殊意义啊!”她就是在这里认识他的。“我的初恋。”
“妳的初恋是在这里发生的?”太不可思议了。“我也是,太巧了。”他在这儿遇见冬冬。
有什么好讶异的?他一天到晚在这里凭吊去世的恋人,某一天,她偶然经过,被他魅惑又哀伤的眼神吸引,于是送上一颗芳心,再老梗下过的相遇,比八点档还要八点档。
“大楼林立的城市看似繁华,其实很寂寞。在水泥丛林中,绿色无疑是最容易卸除人们心防的,所以很多感情都在公园里发生,没什么巧不巧的。”
“妳说得对。”因此他不爱去灵骨塔祭拜冬冬,总爱到公园回忆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小嫒,妳的初恋情人叫什么名字?现在在哪里?”
那个白痴叫郑士衷,正背着她。“不告诉你。”但她不会跟他说,因为说了他十成十会逃走。“有本事你自己去找。”
“拿这个刁难我?妳忘记我干什么行业了?十天,我就把对方的生辰八字都挖出来。”如果是个好对象,正好可以安慰失恋的她。
“我要他的生辰八字干什么?你把他整个人送来给我还差不多。”
“初恋最美。”所以他忘不了冬冬,而袁媛心里则始终挂着初恋情人。“了解,我会帮妳查一查,如果对方至今未婚,又没有不良嗜好,我就帮妳重圆旧梦。”
“这点不必查了,对方保证没结婚,也没不良嗜好。”她很了解他的。
“妳该不会到现在还偷偷观察着对方吧?”
她还趴在他背上让他背呢!“对啊!不行吗?”
“那个人我认不认识?”有范围才好找。
“挺熟的。”
他开始在脑海里过滤自己的朋友,年纪与袁媛适合,能教她念念不忘的,人选不会太多,十根手指数得完。
“三天,我就把妳的初恋情人送上妳家。”
“耶?”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她觉得不太妙。“你确信听懂了我的话?”
“妳的初恋情人是我认识的朋友之一,你们在公园认识。这么明显的线索我还找不到人,第一征信社可以关门了。”
她现在就想去砸了第一征信社的招牌,郑士衷那颗木头脑袋,实在太了不起了。
“你要能找到人,我包一百万媒人礼给你。”顺便把自己倒贴给他,这个大笨蛋,为何这么不解风情?为何……她低下头,一口咬住他的肩膀。
“哇!妳别咬啊,我尽快帮妳找人就是,松口。”疼死他了。
笨蛋、白痴、木头,智障……可是,她喜欢。继续咬,但力道放松了一点,要一直咬到他记住她,记进了心坎里为止。
第三章
半夜三更,郑士衷家的大门被拍得砰砰大响。
郑士衷抓起棉被蒙住头,没听见、没听见,他爱困,要继续睡觉。
咚咚咚……嘎吱,那是大门被踢得发出的惨嚎声。
郑士衷脑门一阵麻,不必看也可以想象到门闩在巨力破坏下扭曲的可怜样。
“别敲了!”他跳下床,快步跑去开门。
他不在乎是哪个不识相的在凌晨时分扰他清梦,就算对方要杀人,也得等他睡饱再说,但他怕门被打坏。
这间公寓是他和冬冬订婚时买的,里头每一样摆设、装潢,甚至是大门的材质,都是冬冬一手负责挑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