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意思是他家的事,与我何干?大哥、大嫂既然来了,也快午时啦!不如留下来一起吃顿饭吧,我让下人多准备些饭菜。”
“顺便带一瓶西域来的葡萄酒让妳大嫂尝尝鲜。”曲笛说,同时从怀里掏出一本薄皮册子扔给她。“把这玩意儿印蚌几千份,然后想办法流通到市面上去。”
“知道了。”曲敏儿接了书,欢快地跑出去准备午膳。
厅里终于只剩下两个人,丁叮一直望着曲敏儿离去的背影,良久,低喟口气。“她喜欢你。”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曲笛知道丁叮所指何人。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他只有一颗心,只能爱一个人。
但丁叮却不禁为曲敏儿感到心疼,她特意装开朗、特意为了成全他们去引诱柳怀犀,她做那么多事,全是为了曲笛。
“她是个很好的女子,她可以帮你很多,而那些是我所不及的。”丁叮看得出来,曲敏儿爱曲笛爱到愿意为他舍去生命。
“师姊,妳应该换个方向想,像敏儿这样惊世绝艳的女子,理该拥有一份专属于她的感情,让她与别人共享一份情,那是对她的一种亵渎。况且,妳认为没有妳打小教我读书识字、习武练功,我能成就今日的功业吗?爱情没有谁帮谁多的道理,要计量到利益,那就不算真爱了。”
她偏着头想了很久。“你说得有道理,但愿日后敏儿能找到一个真心诚意只对她好的男子。”
“她会的。”
“对了,你刚才让敏儿印的是什么东西?”
“吸血大法。”
“什么?”她大叫。“你让她将这魔功印上数千份,流通市面,天哪!你知道这会害死多少人吗?”
他耸耸肩。“也许几百、也许上千。但我可以保证,经此一次,吸血大法将永不复存,再也不会有人因它而受害了。相比之下,这样的牺牲是值得的。”
“不可能,这魔功太吸引人,三、五年就可以造就一名顶尖高手,那是任何武林人士都克制不了的诱惑,所以才会闹得江湖数百年来腥风血雨,爹爹为了毁灭它,穷尽一生之力都没有做到,如今你妄想以一人之力阻止?太困难了。”
“谁说我要自己干了?妳不觉得岳父的做事方法太迂腐了吗?这吸血大法要大成,至少得牺牲千名青壮的精血方能达到,所以自有此功以来,鲜少有人大成过,皆因练功初期就杀戮太甚,被武林同道诛灭了。偶有一、两人侥幸练成,也会被各大派合力诛杀,但那又会让各大派实力大减,以致此功再落不轨人士手中,如此反复数百年下来,江湖死伤者众,却仍对此功无能为力。
“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们就没有一个人想过,千名青壮对于国家是何等重要的存在?那代表一千个有力兵士、一千个可以生产出大量粮食的农夫,甚至这一千人中也许可以出一个状元、一个将军。倘若太多人因贪念而习练此功,则国本必遭动摇,这朝廷还会不加以管制吗?哪怕让一人练成魔功,朝廷派下十万大军清剿,十万枝利箭齐发,天上的神仙都可以射下来一个,又何惧那练成魔功的恶人?再则,朝廷对此魔功一旦有了忌惮,必令各地官府严加戒备,全国上下一起防卫,岂非比小小动员一个江湖人士更有力量,更能防堵此功流传?”
“但是江湖人一向不太与官府中人有所来往啊!”
“我非江湖人,况且,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按他的想法,此魔功一面世,天下心怀贪念者必暴露无遗,包括昔年火焚白云庄者。到时再让朝廷派大军去镇压,不费他半分力气,得报大仇,又能消灭吸血大法,何乐而不为?“况且师姊也不希望我只身一人,为了一本书去跟人杀得血糊糊的吧?”
“千万不要。”只要论到曲笛的生死,丁叮可就啥儿伦理纲常都不讲了。“全照你说的做就是。”
“如此甚好、甚好。”他笑得那个贼啊!就像黄鼠狼看着一只小母鸡一样。
丁叮忍不住又是狠狠拧一下他的耳朵。“丑死了,以后不准再这样笑。”
“我一向这么笑的。”
“总之我说不许你笑就是不许,你有意见吗?”
“没有。”识时务者为俊杰,况且,他的耳朵还在她手上呢!
“算你听话。”丁叮放过他的耳朵。“那接下来我们要干什么?”
他想了一下。“去锦绣坊吧!我记得以前看书、还有跟人谈生意的时候,都听说过夫妻间的闺房之乐,没道理我们俩做起来这样又累又乏,肯定其中另有秘诀,咱们去找个高人请教一番。”他没说,他还在做小乞丐的时候,也偷看过楼子里的姑娘与客人欢好,那表情是很快乐的,怎会轮到他身上就变了样?肯定有问题,他非解开这个疑惑不可。
“这个好,我也想给你生个女圭女圭,但如果要这么辛苦才能有女圭女圭,我可得好好考虑一番。”
“那么待会儿我们用完午膳,休息片刻,待华灯初上,就去锦绣坊寻访高入学习房中术。”
万幸万幸,四周无人听见这对小夫妻的对话。行周公之礼还得上青楼学习才行,唉……这等事恐怕是古今未闻啊!
全书完
后记
迸装耶、古装耶!好快乐。隔了……有一年多、快两年了吧!妮子终于可以再重温古装旧梦了。也不是说我不喜欢时装啦,只是写久了,总会想换换口味。不过这本古装过后,我又会回到时装,接回原先的档期。简而言之,这本是个意外。它本来不在今年的档期内,但可爱的小编送了我一个快乐的新年礼物,就是它了。
因为写得太快乐,今年过年除了上麻将桌外,我全部精神都放在这上头了,以至于……它好像又提前完工了。
我本来答应等小编忙完书展再给她的,但……想来小编不会在意提前收稿,虽然会让她更忙一点,但是……小编乖,不哭喔!我只是写得太兴奋,所以不小心让它提前完工了,也只差了两、三天嘛,不要太在意喔!
这次我写了一个变态;一个独占欲超强,只要自己和所爱的人好,哪怕全天下人都死光了,他也不在乎的变态。
说实话,在写曲笛的时候,我脑海里一直回荡着那些因爱成恨的新闻憾事。
像曲笛这样的人其实是很可怕的;但假设一个人从小就缺乏感情的滋润,一旦有人给了他那份温暖,他会死死捉住不放,也是必然的吧?
而幸好他爱上的是丁叮这样心仁手慈的女子,她的良善制约了他的残暴。
丁叮的良善是源自于其父丁还的教导。
对于丁还,在写这个人的时候,尤其是白云庄灭门的这一段,我差点掉下眼泪。
“大义之所趋,虽九死其犹未悔。”这句话正是了还这个人的写照。
这样的忠臣烈士在中国的历史上,乃至于现代,从来也没有缺少过;可惜,他们从不为当政者所喜,以至于其下场真的是九死难得一生。
战国时的屈原不悔、汉末的卢植不悔、南宋的岳飞不悔……但他们的忠义却换得了什么下场?
屈原投江、卢植为中官所害、岳飞因莫须有的罪名被斩……最后,他们的执着、他们的努力都成了一场空。
而他们倾尽心力所想要保护的江山、百姓,也在他们死后遭受到更大的迫害。
越读历史,越忍不住要想,这样的执着、宁折不屈,是好?是坏?
如果所有有理想、有抱负、有能力的人,都因为对当政者的失望而选择独善其身离开,或硬着头皮让人害死,国家政务被一些无能、贪心者掌控,导致最后国破家亡。则如此的忠心,是不是可以称为“愚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