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帐,他不过是长得可爱了一些些,她们有必要大惊小敝得像看见大象在天空飞吗?
幸亏马不鑫和沐少磊救他,否则他现在恐怕连一根毛都不剩了。
呜,女人,她们的名字叫恶魔啊!
还是动物好,像猫咪、狗儿们,牠们都不会欺负他。
“棉花糖,我发誓,我一生只爱你……”他话还没说完。
“汪汪。”
“喵端。”
又是十来只花色各异的猫咪、狗儿从庭院的各个角落走出来。
狈儿兴奋地扑向他,热情的舌头舌忝得他浑身湿。
猫咪不时兴热情,牠们迈着优雅的脚步在他身边转圈圈。
“噢!”王右森一个个地拥吻。“巧克力、章鱼烧、可丽饼、炸鸡……你们全来啦!炳哈哈,先亲一个,然后哥哥喂你们吃饭。”以口水还口水,唉,这就是王右森成为可怕月光族的原因。
他总共收养了六十八只流浪猫狗,牠们的伙食费可不便宜啊!
当然,牠们再怎么花钱,都比不上柳琳要的价高,不过给几只母猫、母狗洗澡刷毛,一个月居然要他三万块。
而更悲惨的是,他不能不付。
因为他的恐女症让他对零岁到八十岁的任何母性动物都完全没辙,只能请人代为照顾。
他给公猫狗取自己爱吃的东西当名字,但母的……他只用数字做代号,从一到三十二。
他只搂抱亲吻公猫狗,至于母的……不好意思,请自便。他对任何性别为母的东西都过敏。
王右森在每一只空的宠物碗内添上食物和水,有的分量多、有的得加药,年纪大的和年纪小的吃的东西还不一样,他全做足了,没有一个错漏。
忙完了他的宝贝宠物,一一跟牠们道过再见,他拎起公文包准备上班去。
“咦?”走了两步,他忽然一顿,东墙角是不是多了一只小猫啊?
他歪着头回想了一下。“不可能,我最近一个礼拜都没有捡猫狗回家。”
肯定搞错了,他继续走,走到距离他家不过百余公尺的公车站牌下。毫无预警地,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惨叫从他家方向传来。
那是柳琳的叫声。
王右森想也不想地立刻往回跑。“哪个不开眼的混帐敢在我家非礼女孩子,我拧断他的脖子。”
他想,枧琳会叫得这么凄惨,十成十是被欺负了。
王右森是很怕女人没错,但绝对不会欺负女人,他自己不被欺负就偷笑了。
他一向厌恶欺负女人的人,都是他们给社会大众建立了一个错误的观念!女人是弱者,只有被男人欺负的分,她们不会欺负人。
他哭啊!他就是活生生一个可怜的例子,从小被女人搞得差点精神崩溃,还投诉无门,冤死了。
王右森冲回家,在东墙附近看到柳琳,她正指着角落一团米白色的东西尖叫。
他下意识退后两步,不想太接近那团粉女敕的东西。
柳琳突然停下尖叫,一个撇头,恶狠狠地瞪住他。
“你这个下流胚子,你对这个可怜的女孩做了什么?”
他机伶伶打个寒颤。“女孩……她……女人……”天塌了、地裂了,他家里居然出现一个女人!
难道是撒旦派来的恶魔,要来撕裂他的灵魂?
“不可能,我家没有女人。”他打死不信,柳琳例外,他不能拒绝把这份高薪的工作给她,因为她是房东的孙女,如果不让她打工,第二天他和他所有的宠物就要被赶去睡大街了。
女人是他命里的克星,他躲都来不及了,怎么会让一个女人进到家里?
柳琳一定是搞错了,但是……天杀的,他望向东墙角的眼睛里确实映出了一副女子身影。
“她不是女人是什么?”柳琳走过去翻动那缩在墙角的女人身体。她两眼紧闭,头上一道血淋淋的伤口,不知是死是活。
“噢!”柳琳吓了一跳,这么多血,她头晕了。
“你……她……你们……”她的手指在王右森和女人间徘徊,一口气几乎喘不过来。
王右森有些紧张地看着她。“妳还好吧?”
她当然不好,她最怕血了。从小到大,她每跌必晕,不是撞到头,就是擦破皮,一旦出血,她就要睡上一个小时。
现在她受不了了,又要晕啦!
“你……自己看着办!”她拖着摇摇晃晃的身子往家里爬,得快回家,她要昏了。
“什么?”看着柳琳落荒而逃的背影,王右森骇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他不怕血,但是……他怕女人啊!
那一团东西……不管她是什么,一条大蟒蛇、甚至外星人他都救,但女人……
他畏缩地再退两步。
“不行!”他不要接近女人,他不想死。
逃吧!他转身往外跑。
王右森来到公车站牌下,不到三分钟,又一班公车到来。
这就是住大城市的优点,尖峰时间,几乎十分钟就有一班车,绝对不怕没车坐。
他刚刚错过了一班,他得坐上这一班才能赶上婚友社的上班时间。
今天他有八对男女得带看。
他很怕女人,但非常乐意帮全天下的女人作媒,最好她们通通都找到归宿,不会再对着他那张脸流口水,喊着:来,让姊姊抱一抱,或者婶婶亲一口,再不然阿姨搂一下……
懊死的,他是人,不是动物园里的无尾熊宝宝。他有人权的,不想随随便便被吃豆腐。
但现实是,他比无尾熊还不如。人家无尾熊受到完善的保护,还不准人们动手动脚呢!
王右森回家了。
他有女乃严重的恐女症,宁死都不肯碰女人一下。
但很不幸,他同样也有良心,做不到见死不救。
所以他虽然上了公车,却在下一站跳下来,跑回家。
他站在那个女人身边看了一会儿,她似乎伤得颇重,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看不出来还有没有在呼吸,因为她那一身衣服太累赘,几乎把她的身形全遮住了。
她头上还戴着白纱,别在旁边的花冠有些歪了,露出一道巴掌大的伤口。
他无法判断她是死是活。也因此不能决定是该打电话叫救护车或者直接报警。
他更努力地观察她,半晌。“该死!”他诅咒,惊觉地上的女人身上穿的是一件新娘礼服。
一个新娘子晕倒在他家里,摆明了是个麻烦。
他几乎又想落跑了。
但如果她现在还没死呢?如果放她在这里流血,她百分之百会死。
等他晚上下班回来,她就不再是一个具有威胁性的女人,而是一具尸体了。
倘若他够狠心,他会这样做,可是……
他只有拳头硬,心却不够硬。
他蹲,抖着手探向她的鼻端,有呼吸就表示她活着,该叫救护车,反之,准备报警吧!
手指探到她的鼻端前一公分处,他发现自己的手指已经出现了点点红斑,连手掌、手背、手腕……都是。
他过敏了,可怕的女人。
他不敢真的碰到她,否则全身都会长红斑,只能靠着指尖的肌肤感觉她有没有气息。
大概三分钟,也不知道这算幸还是不幸,他确认她还活着,立刻打电话叫救护车。
在等救护车的这段时间,他跳离她最少一公尺远,用左手死命地抓着右手发痒的红斑。该死,不过五分钟,他的右手已经肿得像猪蹄。
看来待会儿他也得上救护车才行,他要去打针止痒。
“混帐。”救护车真慢,他已经把手抓破皮了。
就在以为救护车不会到来之际,呜咿呜咿~~救护车来了,还有警车?
怎么回事,他没有报警啊!
两名管区走过来,全是熟人,王右森在这里住了十几年,彼此都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