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救我!三哥、四哥……”要他成为蛀书虫、十天蛀完一百零八册书本,还不如将那些书煮了,直接灌入他口中比较快。“不要啦!我不要读书,二哥,饶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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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纯白丧服,常如枫宛如一枝挺立于风雪中的腊梅,枝节劲傲、风姿绝然。
如果没有意外,她将是“鸿鹄书斋”第三十六代传人;但那是指如果,而意外总是在人们不经意间发生。
“开什么玩笑?凭他们也想掌控书斋,别作梦了。”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常如枫怒火冲天的模样勾住周遭每一道目光。
她并非美人,五官也只是普通,唯有常年侵婬书堆中所染上的书香是她最大的特点;但那却非男人们钟爱的娇媚。
可一旦她的情绪激烈到冲破理性的外表,深埋心底的七彩光华便会顺势迸射而出,衬得她一身光彩,清冷中带着焰火的绝代风韵便再也掩藏不住地撩动周遭每一颗心。
此时,打小看着常如枫长大的老总管常松便会满心忧虑,人说“红颜祸水”可带灾的绝不是红颜,而是那些着迷于红颜的鲁男子们。
常如枫身为鸿鹄书斋继承人,身分本就特殊,若再加上一身的倾城风情,那麻烦绝对会如流水般源源不断涌进来。
“小姐,大伯公他们毕竟是你的长辈,你在大庭广众之下讲这种话不好吧?有什么事咱们回房说,好不好?”
“长辈又如何?”她愤愤不平。“爹爹在世时,怎不见他们前来走动?爹爹一死,便一个个冒出来想侵占常家财产!真当常家没人了吗?只要我在,我绝不允许那群家伙毁掉祖先传下来的基业。”由常家先祖常道子创立的鸿鹄书斋虽仅做些撰史立传之事,却中立于三国之外,拥有超然地位,俨然成为第四股庞大势力。
那些冀望在史书上留名的皇亲贵族、高官富绅无不对常家人礼遇有加,平时赠金赠银也就罢了,逢年过节,那一箱箱稀世珍宝更是拚了命地往常府里送,因此,鸿鹄书斋的营生虽不算大好,但常家却是天下有名的富豪。
不过常家有个规矩,每代仅设一传人,不分长幼、不论男女,继承人地位既定,其余诸亲便得自动离去,不得再享有鸿鹄书斋带给常家人的任何好处。
也因此,书斋的每一代继承人之位都竞争激烈,且须经过严格的能力与品德考验,方有资格坐上那人人敬仰的宝座。
“但……”常松叹口气。“小姐,你毕竟是女儿身,总有一天得出嫁。”而那群豺狼虎豹打的正是快快嫁出常如枫,踢掉最麻烦的挡路石后,便可任意瓜分常家财产的好主意。
“我可以不嫁人啊!”与其成为某个男人的妻子,终其一生以服侍夫君为职志,她宁可选择走遍天下,成为一名忠实的撰史人。
“小姐难道想招赘?”
毫不掩饰的厌恶浮现在常如枫黝黑如古井深潭的瞳眸中,印象里的赘婿多半无能到令人唾弃,她不知自己是否忍受得了与那样懦弱的人朝夕相对、甚至同床共枕。
“就算小姐想招赘,表少爷大概也会横加阻拦吧!”常松再叹。“他垂涎小姐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再加上名利权势的诱惑,老奴怕小姐一旦放出欲招赘的消息,表少爷会先下手为强,对小姐……嗯……”不好意思说出口的是“霸王硬上弓”五字。
常如枫当然也了解,凭己身薄弱的力量想要抵挡江彬的进逼,无异于以卵击石;但她若轻易认输,别说名闻天下的鸿鹄书斋不保,怕她这一生的幸福也要跟着毁了。
“总会有办法的。”只要她动动脑筋,自然会想到好办法的。死去的爹爹就常赞她聪敏过人,不仅能修文撰史、编译古籍,更有办法应付来自各地、企图以金钱或武力威逼鸿鹄书斋窜改史实以掩其罪行的恶徒。
她的文静只在外表,内心里却是泼辣如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激烈性子。“这几年,为了让鸿鹄书斋的立场包加公正无私,我拒绝所有捐赠,仅以修文卖书所得投资商场,起初虽为众人所不满,但最后不也让我赚回了数倍于捐赠所得的金钱?我不会输的,他们以为我一个女人好欺负,大伙儿走着瞧。”
急冲冲的脚步往外追,老管家常松安静地跟在她身后,不敢轻触其锋,怕捣了马蜂窝的下场是被叮得满头包,瘫在床上三天三夜起不来。
脑海里转着各式主意,常如枫走得飞快,直出了常府大门,听见街道上热闹喧哗的声音,紊乱的心情才逐渐平静。
常人思考时多爱宁静,偏常如枫不同,身为撰史人,她最喜欢做的事便是观察人群。
历史乃由人所构成;不同的人、做出各式各样的事、造成千奇百怪的下场,经由撰史人翔实地记录、流传后世,便成历史。
常如枫十分以自己的工作为荣。打小在爹爹的教导下,养成她不受威胁利诱的刚正性子,不管旁人如何逼迫,她始终坚持眼看真实、笔录事实,绝不扭曲。
如今,居然有人想要毁灭她这份荣誉,不允许,她绝不允许这等虚伪情事在鸿鹄书斋里发生。
但……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伯父的诡计呢?她最大的弱点就在于她是名独身女子,因此亲戚们才会欺她柔弱无依,只要能消除这项弱点,她便有获胜的把握。
常如枫审视的视线缓缓移动着,仔细将街上的一景一物纳入眼底。
“啊!”片刻后,某幕景象闪过眼帘、流进心底,触动了脑海里一点灵光。“常叔,我想我找到解决之道了。”她的目光一瞬也不瞬地定在对街两道人影上。
常松顺着她的视线往前望。“乞丐?”
常如枫的解决之道会在一群乞丐身上?这又是哪门子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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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拿着一根竹竿、一手端着破碗、身穿百结衣、肩背烂草席……这几乎是每个乞丐的标准装扮。
但蹲踞在朝阳大街边的两名乞丐,却硬是将那身制式服装穿出了与众不同的味道。
年轻男子年约二五,魁梧身形半点不似落拓乞儿,反倒有几分游侠的味道,飞扬兔月兑、满月复精明尽藏眼底。
老乞丐一头白发,根根银亮如丝,一眼望去似八旬老翁,然而若凑近细瞧,却会发现他一身细皮女敕肉,粉白的童颜像抹着香粉。
这两个怪乞丐不是别人,正是西荻国的五皇子匡云中和自幼服侍他长大的老太监,顺公公。
“殿下,我们还要在这里蹲多久?”顺公公吐着舌,习惯了山上凉爽的天气,实在受不了山下的酷热。
“直到我想出如何混进常家的办法为止。”匡云中皱眉。都怪匡云南不好,非要他读完一百零八本书册,否则不肯放行;害他日也读夜也读,直读得两眼昏花,才在一个月后哈完那堆书;但没想到下了山,却发现鸿鹄书斋的当家已在三日前去世,他来晚了一步。
行前拟定的计划全不管用了,该如何入常家、探出“上古异志”缺漏的部分、再将它们找出、偷回“西荻国”去,这一切计划都得重新想起。
“唉,好烦呐!”比起动脑筋,他还宁可打架去,起码不必这样劳心又劳力。
“殿下、殿下……”顺公公突然拚命扯着匡云中的衣袖。
“说了几百次啦!不是殿下,要叫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