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颖儿哈哈大笑。“富翁?”好家伙,真敢讲。“你意思是说,你比刘庭威还有钱喽?”她亏他。
他笑意更深,越过桌面,亲吻她脸庞,在她耳边悄悄说:“我都身败名裂了,还有人爱我,这还没比刘庭威富有?”
夏颖儿听了,圈住他脖子,啾啾啾地一直亲他,他们抱在一起哈哈大笑,后来又溜回床上睡回头觉,顺便,在寒冷的冬天早晨,做点床上运动,暖一暖身体。
“你不用担心……”后来,巫克行握着她的手,两人躺在床上温存。“我的存款够我优渥的过很久很久了,只要不过度挥霍,养你一个人还够。”
“是喔。”她哈哈笑。“你养得很好,你看,这是证据。”她拍拍肥起来的肚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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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别人怎么想,巫克行跟夏颖儿过得好愉快,巫克行常帮夏颖儿送午餐去幼稚园,渐渐地,那些质疑他的同事们,开始羡慕起夏颖儿。
而夏颖儿的爸妈反对无效后,跟女儿冷战好一阵子,最后没辙了,只好很鸵鸟地当没巫克行这个人。可是巫克行有把握,有一天,他们会明白,他对他们女儿是真心的。
这天,夏颖儿答应帮小可的妈妈带小可一个下午。於是,小可拉他的小女友出来,夏老师则是带着她的男朋友巫老板出来。他们一起在河堤边野餐,享用巫克行准备的点心和咖啡。
小可很大人地指挥老师。“老师,小美不喝黑咖啡喔,你要给她加很多糖,牛女乃也是!”
“是。”夏颖儿哈哈笑,帮小美添很多糖跟牛女乃。
巫克行忙着帮小朋友们做三明治,大家吃吃喝喝好开心,夏颖儿决定让小可表演拿手好戏。
“我们小可是歌王喔,小可,最近有练什么歌啊?唱给老师的男朋友听好吗?”
“好啊~~小美,我们唱歌给他们听。”小可训练出一个小拌后,他们拿着汤匙当麦克风,扭腰摆臀,对夏老师跟巫老板跳舞高歌。
这对小情人真可爱,唱起五月天跟陈绮贞对唱的歌(私奔到月球),歌词也超级可爱,逗得两个热恋中的大人一直笑。
“其实你,是个心狠又乎辣的小偷。我的心我的呼吸和名字,都偷走。”小可拿着汤匙,对小美唱。
小美翘着,口齿不清地唱:“你才是,绑架我的凶手,机车后座的我,吹着风,逃离了平庸。”
“Yes!”夏老师跟巫老板很配合地高举双手欢呼,鼓励小朋友。
小可更卖力了,装出弹吉他的酷样唱下去:“这星球,天天有五十亿人在错过,多幸运,有你一起看星星在争宠。”
小美摇着身,抓着裙子唱:“这一刻,不再问为什么,不再去猜测人和人,心和心,有什么不同……”
夏颖儿跟巫克行拍拍手,两个小朋友的歌声引来流浪狗汪汪叫,愉快的歌,被唱了一遍又一逼,夏颖儿跟巫克行手牵手,听小孩哼唱,笑不停,最后大家一起合唱——
“一二三,牵着手。四五六,抬起头。七八九,我们私奔到月球。让双脚,去腾空,让我们,去感受。那无忧的真空,那月色纯真的感动……”
吹着风,晒着暖阳,听孩童唱歌跳舞,还有五只流浪狗跑来,趴在一旁凑热闹。这一切,构成超超超幸福的画面,这样开心呢,就是爱的大奖品,他们还要去对谁交代呢?
他们偎在一起,感觉就算明天世界消失了,只剩他们俩,那也OK,好像只要有彼此,就不无聊,很满足。
这就是找对伴侣的感受吗?
他们真心相爱,过得开开心心,没害谁也没对不起谁:心安理得,就算没人支持,也高兴。就让冬天的暖阳,可爱的小狈,美丽的河堤风景,见证他们的爱情,那就够了,生命在相爱这当下,够圆满了,让人觉得活着真好呢!
也许,“爱”就是神赐给人们的礼物吧!
让人们经历人生风雨时,还对生命抱持希望,还会有欣慰的温暖时光。享受生命,让自己快乐,用很多幸福的微笑,装饰这世界,也许,这就是人可以回报神的礼物。都说神爱世人,那么它一定也希望弛爱的人们都很快乐。
在爱人眼中看来,这世界没有残缺了,一切都完美。所以在巫克行眼中的夏颖儿,完美极了。
而在夏颖儿目中,巫克行是她恋爱的最终回,她的真命天子。到此为止,她这辈子的恋爱额度用光光了,只要停驻在他这里,就够幸福了,她再也不要别的男朋友,只要他。
全书完
书后小记:
本书描述的两首歌——
(爱很简单)演唱/陶喆。词/女圭女圭。曲/陶喆。
(私奔到月球)演唱/五月天,陈绮贞。词曲/阿信。
对自己盲目单飞雪
年过三十四,我决定该好好认识自己。前世今生,过眼但不云烟。检省饼去,想理出头绪,不再走冤枉路,要找到真属我的路途,让我走向开心,不要盲从。
一位圣者说:“重要的不是你得到什么,而是搞清楚到底什么最吸引你。不是看到好的听说赞的都抓取,而是你明白,在这广大奥秘之中,你最被什么吸引,那里头,才有你的真正宝藏。否则你得到什么都怅然若失,不会满足。”我想,他说的重点是,人要认识自己。
我有多认识自己:
这次在番外篇里,我写了很多私密小物,还泄漏一些怪癖,然后发现,我觉得很平常的生活,其实多采多姿,我原来很享受这生活。我以为自己很清闲,其实很忙。而且我的人生路,算起来,变化满剧烈,我误会我过得单调呢!
我失去爱情,却得到自己,这是最宝贵的礼物。一天一点,更发现自己,更爱自己,对自己很敏感,对旁人的生活渐渐视若无睹,不关心。
当我更留心自己,我有很多发现。
发现我爱睡地板,胜过任一张软床。原来我倾斜的腰背,最爱硬底子。我发现每日早起,一醒就闹过敏,直打喷嚏,呼吸困难,喉咙难受。可是假如我睡过中午,那就没问题。看来养生大师讲的早晨就起身体好,原来不适合我。我发现三餐正常,对我的身体是负担,也试了三餐正常,什么都吃,结果胖五公斤,每天昏睡,提不起劲做事,身体更坏。看样子,别人的正常,对我是反常,我身体会别扭,除了虚胖,一点都不好。而如果我吃素,吃蔬菜水果,青菜热汤等等等,我就会活跳跳。
还有,我发现我讨厌穿内衣,所有会勒紧皮肤的我都不爱,难怪我爱秋天跟冬天,可以不穿内衣,用大外套窝藏身体,别人什么都看不见,我站在冷风里,很舒服啊。我发现,我本性懒惰,没野心,只想当闲人。还发现昂贵衣物和皮件,全不适合我,因为我讨厌繁琐的清洗步骤,对我来说,扔进洗衣机就OK的最合拍,所以我爱棉T,爱宽松的棉长裤。过去曾经为工作穿套装衬衫高跟鞋到处闯,步步艰难,常背笔电的我,不适合细高跟。那时,前辈建议我,要穿得称头,别人才会看重你。但其实,我更看重自己的感受。现在不管见谁,我都一样,就是我的老棉T旧棉裤夹脚拖鞋一双,就这么办。除非哪天我想当时髦女,才将我的王牌装拿出来作秀。
我发现,我算术差,不适合从商。我发现,我是谐星路线,爱耍宝,爱自由自在,所以不适合当谁的老婆,这个,我放弃。我发现,我生活没规律,讨厌义务跟责任,而且本性幼稚,还是个女圭女圭,所以不适合当妈妈,这点,我也放弃。我认养一个瓜地马拉的小孩很久了,但我从不跟他通信,因为不知道要写什么。我试过关心他,但觉得奇怪,难道我要说——哈罗,我就是那个每个月寄钱给你的妈妈,这真够诡异,於是通信的事,被我一直搁着。他其实已经有自己的妈妈了,我只是局外人,只把他的相片放皮夹,偶尔拿出来瞧,虚荣地安慰自己,我其实也有一个小孩要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