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手术临时取消,赚到了,不用加班,晚上去我那里吧!”他显得心情很好。“好久没跟妳在餐厅吃饭了,想吃什么尽量点。”
“那我要超值套餐,有面又有蛋糕,还有女乃茶。”
“没问题没问题,妳不是爱吃女乃酪?多点一份给妳吃。”
“好。”很久没看男友这么开心了,小兵也被感染。用餐时,两人聊了很多,常博森慷慨激昂地陈述自己的抱负。
“台湾的医疗体系太坏了,我要是自己开诊所,一定要订下良好的制度,到时候妳不用当服编,来我的诊所上班,我给妳两倍薪水。”
“那就是……”小兵数了数。“六万八,这么慷慨喔?”
“就是啊!”他掐掐小兵的脸。“妳看妳这么瘦,那个死马达很会虐待我女朋友噢!”
“他出国了,这几天大家卯起来比混的,八爪鱼一天约会四次,而且她很贼,都用公款付帐。”
“妳也可以啊,反正马轲达那么苛,加班也不给妳们加班费,干脆这顿妳报公帐好了。”
小兵哈哈笑。“拜托,要用什么名目报啊?”
“就说,妳跟博森诊所的常医师应酬,讨论关于医师服的十种突破性改良。”
“太明显啦,哪来的博森诊所?!”
“搞不好今年就成立,我跟几个同事在谈合作。”
“博森?”正聊得开心,有人高呼博森的名。小兵往那边看去,一伙人走向他们,全是常博森的医院同事,他们过来打招呼。
“约会喔!”同事们笑亏常博森。
常博森脸色微变,起身相迎。“跟朋友吃饭,别乱讲。”
小兵心里不爽,但仍懂事地朝他们微笑致意。
“只是朋友吗?”同事们互使眼色,暧昧地笑着。
“你们好。”小兵和他们礼貌性地打招呼。
他们没离开的意思,其中一名男士拍着常博森的肩膀,恶作剧地说:“既然只是朋友。那介绍给我们认识啊,不如我们大家一起坐吧?”
“你们别闹,我们已经吃完要走了。”常博森拿起帐单,给小兵使个眼色。
“干么逃啊?”同事们闹得更凶。
“只是朋友吃饭,有什么关系?”女同事也跟着闹博森。
常博森敷衍他们几句,撇下小兵,匆匆去结帐。小兵向他的同事道别。跟过去,和常博森走出餐厅。
“倒楣,吃个饭也会被撞见。”常博森气呼呼地走在前头,小兵背着大袋子急急眼着。
“谁教你选医院附近的餐厅。”
“都是妳,妳如果早点到,根本不会遇到他们。”
“我从台大赶来欸,已经很快了好不好?”
“妳刚刚如果在电话里就跟我说要从台大过来,我可以约在别的地方。”常博森凶她。
小兵站定,怒气腾腾地说:“你莫名其妙,你生什么气?”好像她不能见人,拜托,哪有人当女朋友当到这么窝囊?
看着女友愤怒的表情,常博森也意识到自己过分了,过来牵她的手。
“好啦好啦,我只是不喜欢被同事笑嘛!”
小兵甩开他的手。“我们交往三年,感情这么稳定,让你同事知道有什么关系?”她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
“一旦恋情公开,以后没结果还要解释一堆,很麻烦!”实情是常博森固然喜欢小兵,但觉得小兵毛毛躁躁,只是个小服编,才高职毕业,配不上他。他的同事都跟社交名媛交往,不然就出身名门世家,再不济也是硕士学士,清一色是高知识份子,小兵实在带不出门。
小兵双手抱胸,质问:“那你是认为我们不会有结果喽?”
“我是比较谨慎,这也是保护我们。”常博森婉转道。
小兵跳脚。“是保护你吧?我的同事都知道我有你这个男朋友,这有什么大不了?谈恋爱又不是做坏事。”
“妳当然可以让同事知道妳谈恋爱,你们是办娱乐杂志的,我们不一样,医院是很严肃的地方,低调一点比较好,再说我也不喜欢同事问东问西。”
小兵目光一凛。“常博森,你会不会扯太远了?医生怎样?医生不能约会是不是?不能跟女朋友吃饭?医生是和尚、是牧师喔,狗屁!”
“妳看妳,讲话不要这么粗鲁,妳是女生……”他皱眉,一脸不苟同。
她气昏了,噼哩啪啦骂:“我知道了,你觉得我配不上你,如果是这样你明讲,我不会缠着你,我没那么花痴!”
“妳冷静,不要生气好不好?”他矫情地极力否认。这种事暗中想想可以,真表现出来会觉得自己很可恶。
“我看你搞不好有别的女朋友。”才会下敢让她曝光。
“拜托~~”常博森一把揪住小兵的手,拉着她就往回走。
“喂,干么?”
“介绍妳给他们认识,跟全餐厅的人说妳是我女朋友,这样妳高兴了?”他不在乎的样子。
“真的吗?”换小兵慌了。
“没办法,谁叫妳不信任我。我豁出去了。”
“可是……可是你不是说讨厌同事问东问西?”
“那就问吧,谁叫我喜欢妳。”
小兵站住,笑了。她的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好啦好啦,我相信你!”好像她很小气似地。
“走啊,我们去啊!”常博森大声地说:“我告诉他们妳是我交往三年的女朋友,对我很好,我爱死妳了,这样好不好?”
小兵用袋子打他。“别闹了,现在回去特地讲这个,很糗钦!”
“那就糗吧!没办法,我女朋友不相信我。”他装无辜。
“我随便说说啦!”小兵挽住他的手。“走啦,我相信你。”
呼,终于没事了。常博森温柔地间着:“我们去看电影吧,最近有什么片了7”
两人言归于好,手拉手去看电影。
看完电影,他们又去逛街。常博森忽然在精品服饰店的橱窗前停下脚步,橱窗里,是两个穿大衣的假人模特儿。
小兵的专业素养,一看就知道两套大衣价值不菲,是她喜欢的型,低调、中性风格,不过他们的价钱一点都不低调。白色那件,宛如长袍般的大衣。她目测应该是使用羊毛素材,很有轻盈感,附上同布料的束带,穿起来会将身材收束得更玲珑有致。袖口翻折与开衩设计,带点男装的味道,剪裁俐落有型。
另一件是让人眼睛一亮的土耳其蓝,大衣是比翼领设计,看起来英姿飒爽,也是小兵喜爱的风格。小兵原以为常博森只是随便看看,想不到他驻足良久。当身旁的男人,费心打量女装,那么他的女人心里自然是高兴的,这代表他想为女友添衣。
丙然他问小兵:“妳觉得哪一件好看?”
小兵笑觑着他。“我跟你说,这两件大衣很贵喔,我看剪裁跟材质就知道。”
“有什么关系?妳告诉我哪一件好看?”小兵是服编,她的眼光错不了。
小兵窃笑,下个月她生日,常博森八成是想买大衣给她。她明知故问:“看给什么人穿啊,几岁啊、什么个性、身材怎样……”
常博森抚着下巴,思索着。“跟妳差不多年纪,很有气质,身材瘦瘦高高,长头发。”
“喔。”是我嘛!最中听的就是有气质那句。小兵凑近去看,脸贴近玻璃窗,指着蓝色那件。“这件不错。”
“唔,我也这么觉得。”
小兵退后,微笑地注视橱窗玻璃,看着两个人的倒影。虽然他们常常吵架,但拍拖了这么久也真不容易,这样看着橱窗里的两人,会觉得一生一世也不是很难。他的眼角眉楷都是她熟悉的,每次生气想分手,只要想到两人走了这么久,那些点点滴滴、嘘寒问暖的琐碎事,就会令小兵很舍不得,无法想象跟他变成陌路人,养狗都会有感情,更何况是人呢?而且他还是她的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