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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老公进化论 第14页

作者:陈毓华

海瓜子炒红椒、香根牛肉、凉拦过猫菜、豆腐味噌汤,没有烧焦,也没有奇怪的颜色,家常菜的食物香气挺能勾人的。他弯腰探过头到到热腾腾的汤锅前面,深深吸了一口气。

“真香,看起来还不坏,白饭呢?我饿了!”他伸手就往盘子里的牛肉拎去。

她真的会做饭,好新鲜,想不到爆发时可以抓起人孔盖敲人的孙立言有这么贤妻良母的一面。

孙立言根本来不及喊烫,赶紧塞了一双筷子给他,再拿过一只盛着白饭的碗让他解馋。

“哈……呼……”张驭晓心满意足的横扫起桌上的菜,边呵气边嗑海瓜子,心满意足。

“朋友的义气呢?留一点给我!”韩漱也不空气,赶紧拿起孙立言摆好的碗筷往菜盘进攻。人生几何,这时候客气就是跟自己的五藏庙过不去。

三菜一汤压根不够兽性大发,呃,是撒开肚皮开怀大嚼的男人塞牙缝,孙立言看了好笑,最后只能用汤汗浇饭,当作她的晚餐。幸好过意不去的韩漱切了一盘色彩鲜艳的水果给她挡饥,这才算扯平。

第6章(1)

至于酒饱饭足的张大少在看到舞台上的乐器时,心血来潮,三两步跨上舞台,给电吉他插上插头,又调了音,灯光这时也亮了起来,音乐轰地一声响起,令人情绪高涨的独奏响彻整个“蓝纸”。

韩漱看着他一人演奏,一时技痒,也踏上舞台,掀盖钢琴盖,如行云流水的琴声顿时和电吉他混为一体。

这两人一搭一唱,两人天生都是舞台上的主角,如鱼得水。

这时陆续从后门进来的贝斯手宇、鼓手野兽、键盘Rain在门外被音乐吸引,进门后发现舞台的情况,相视一笑后,二话不说跳上各自的位置,狂潮在今夜复活!

这些人哪个不是上上之称冠,孙立言听得全身起鸡皮疙瘩,欲罢不能。

一首接着一首摇宾乐,现场编曲功力教人赞叹,几个人的默契好得令人惊奇,他们就像搭档多年的老友。

没有人开店,没有人招呼客人,陆续进来的人也没叫嚣,在看清了舞台上的乐团是哪些人以后,极有默契地找了座位坐下,再也没人乱动。

别人心里在想什么孙立言不知道,可是她感动极了,这样的组合是她梦寐已久的场景,想不到一点征兆也没有的便发生了。

而始作俑者正对着她抛媚眼。

她的脸狂烧,理智上明白不应该对他微笑,但感情上却控制不住脸颊肌肉,嫣然的微笑了。

她笑得激动,长睫已湿。

她仿佛明白这是张驭晓变着法子疼宠她的一种,虽然他什么都没说。

就说他是个好人。

那天回家路上她不解又疑惑的问着他,“你们乐团的默契这么好,为什么要解散?”

张双主晓模模她的头,“这是天下大势,合久必分。”

“那么有合体的可能性吗?”她双掌紧贴,仿佛祈祷的少女。

“人各有志,很难勉强,宇很早结束,有三个孩子,很沉重的家计,当贝斯手的薪水不够他用;野兽和Rain是家庭的因素,父母反对,少了他们两个,剩下我跟韩漱,那段时间韩漱又处在情伤时期,一个团四分五裂,不解散也没办法了。”

现实磨人,通常并不如星星外表看起来那般美好。

第二天,关也关不住的小道消息在网路上以虫洞的速度流传着。

那来源起自几只早起逛夜店的鸟儿,他们免费捡到一场有钱也买不到,比中乐透机率还要低的小型演唱会后,落海欢腾得马上把这消息还有用手机偷照的照片大肆贴上了自己的部落格、PPT大量转载,销声匿迹已久的狂潮有合体的迹像的消息就这么传得甚嚣尘上。

很多东西刚开始都只有一把火,但是火一烧,就跟星火燎原一样,无中生有的事也很快出千万个儿子女儿来。

网路各种留言板讨论度暴增破表,狂潮的旧东家官方网留言半天内超过三十万则,总机当了又当,鼻子很灵的杂志狗仔打电话来探听究竟,最后以他们最高度编写小说的能力挂在娱乐版的头条来报导这则消息。

以至于连累了原来就忙到分身乏术的阳秘书又得为这些根本就没有的事情连夜加班好几天,新婚老婆差点和他闹离婚。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支离破碎的肉块,严重的坍方,凄厉的哭喊声和满目会把人喉咙呛哑的烟硝,那种血腥,不管是谁,一辈子都不会想亲眼目睹的。

妈咪、爸比呢?她身上好痛喔,谁来理理她?

那总爱抱着她上车,喊她小鲍主,送她跟弟弟上学的司机马克呢?每次笑起来眼睛只剩下一条缝,身上总是充满蛋糕饼干香气的厨娘莎琳玛呢?还有好多好多人,爸比的侍卫官……还有在上大学,以后准备要环游世界的家庭教师……好多好多的人都上哪去了?

恶梦、恶梦,她又作恶梦了!

以前她总是一头冷汗的醒过来,这次,却是温暖的东西碰触着她,那触感很紧,紧得她不得不醒过来,却没有弄痛她。

“是我。”

声音低暖,是孙立言不会错过的。

她不应该让老板看到自己的真面目,可此刻的她全身软绵绵的,使不出力气将他甩开,也武装不起来。

很随意的套头衫,凌乱的发,看起来他很匆忙的从床上起来套了裤子,打着赤脚,两只脚丫不是很自在的叠着。

“我听到你在喊叫。”

怎么可能!他睡大宅子的二楼,她可是睡在隔着好几十公尺的这里。

他用袖子为她拭去额头的汗,然后搂住她。

“天气太热了。”她找借口。

月光从打开的门穿进来,夜凉如水,但是张驭晓没有揭穿她,把她的肩拉向自己,坐在床沿,慢慢聊起天来。

“我也很怕热,要没冷气,屋子里我一分钟也待不下去,要不然这样吧,我还没睡,在看书,你要一起过来,吹了冷气,心理凉快了,就好睡了。”

明明是已经入睡的人了吧?头发也是乱的,他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好?

若非必要,雇主不会和保镖一起生活的。

她也觉得没那个必要,所以即便张驭晓挟她的伤腿以令诸侯要她搬进大屋去住,她也没点头。

之后张驭晓也没再勉强过她。不过,这次她答应了。

“好。”她点头。在他的拥抱里竟然有那么强烈的暖度让她依恋,她舍不得离开。

这时的她情绪不稳,也睡不着,换个明亮宽阔的地方,又有他在,的确比一个人待在小房子的好。

她白皙的腿伸出被子,张驭晓这才发现睡觉的她只穿着微微露出的小可爱和热裤。

她的腿他是看习惯的,蜜般的匀称,轻盈的脚步像是踏在云端上,他很爱看她走路。

“你在看哪里?”她的声音陡地低了几度。

“喂,我是正常的男人好不好!要是男人连一眼也不看你就完蛋了。”男人不知忏悔,还师出有名扬声反驳。

“你要是看到不该看的地方,你就死定了!”她作势往他的脚板踩下去。

也许她该叫他写一篇“出师表”还是“与眼睛诀别书”来当悔过书才行。

张驭晓看她穿上鞋,很自然的蹲下来给她系上鞋带。

看他慢慢给鞋子打上蝴蝶结的样子,孙立言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心酸?

他曾经不重不轻的抱怨说:“你不知道有种东西叫懒人鞋吗?不用这么费事的绑鞋带,鞋带又容易松,常常掉了鞋带走路,要是摔跤了怎么办?”

她几乎因为这样爱上他,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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