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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要擦嘴 第2页

作者:陈毓华

“你是白痴啊,这些都不是重点!”

哦……那重点在哪?

“喀!”对方不客气的挂了电话。

他掏了下耳朵,“好聚好散,有必要这么激动吗?”

再按下一键。

“亲爱的,是我,啵啵啵,想我吗?”他毫不害羞的对着话筒热吻。

“嘻--”放浪的吃笑放肆的传出来。

嗯,这电话打得不是时候啊!她这时候想的肯定是枕头旁边的那个猛男,这时候提出婚约,太杀风景了。

换个吧!

“甜心,我有天大的喜事要告诉妳!”

“我也有事要跟你说。”

“女士优先。”他从来都是体贴温柔的好情人。

“我要结婚了,恭喜我吧!”

“咦,想不到啊……”

“你说什么?”

“恭喜!抱喜!别忘了给张帖子,我好把礼数送上。”女朋友嫁人,还要送上红包礼,他真不是普通的心胸宽大。

“不必了,我不想你在我的婚礼上丢人现眼!”

“会吗?”

男人的神经大条得叫人想踹死他!

对方也是不领情的挂了电话。

他瞪住了无声息的手机,顿了下,灌下好几大口的酒,等烫人的灼热从食道直冲胃袋,继续从手机里叫出阿拉伯数字。

可是……他的求婚从头到尾被当成笑话一则。

他所有的求婚对象也都当他是笑话。

明明约会的时候大家都很热情,怎么到了论及婚嫁一个个避如蛇蝎,嫁给他没什么不好哇。

了不起,他不大喜欢待在家,不大喜欢守着一朵花,“性”之所至打打野食,对送上门的野花来者不拒……

他温柔又体贴、多情又多金,女孩子们不都最爱他……难道,不是吗?

热线一直持续着。

外面阳光如丝缎温柔,他想“从良”的心却备受挫折打击。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索性将对外通信的手机给扔了,茶几上的酒瓶空空的丢弃在波斯长毛地毯上,酒瓶口仅剩的琥珀色酒汁恰恰滴落,没入毛茸茸的地毯。

他走到贴着墙壁的柜子,拉出抽屉,乱翻了一阵……抽出手后的中指多了一圈亮晶晶的银戒。

等他看清楚手指上的事物,因为酒醉而迟钝的理智慢慢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

然而,他颠踬的脚步穿过门去,留下一屋静寂--还有因为错误力道滚进宽酒瓶里透过折射兀自闪烁着金芒的戒指。

第一章

旅游书里说冬季的威尼斯是旅游淡季,可是不管她到哪,她想象中的苍茫和孤独都只是字里行间的描绘,黏或麻花般的情人到处可见,“连体婴”经常目中无人的把忙着拍照的她撞得头昏眼花。

嘉年华之前的威尼斯人潮依旧多得像水中的鱼,跟她做的功课有很大的不同。

原来,不管人多或人少,不管旺季或淡季,不管旅游书写得多么天花乱坠,浪漫水都不适合单身女子。

“两百美金。”斩钉截铁的两根手指比在她眼前,表明想杀价,门都没有。

“一百,我就一个人。”杀杀杀杀杀杀杀杀……价,这是甫出门所有好友的金玉良言。

两百块美金,现在可不是人挤人的威尼斯旺季,早听说贡多拉船夫爱敲人竹杠,果然不假。

“No、No、No……twohundredu.s.”

“uniformprice?”不二价?

“Yes!”

了不起……不搭了。虽然可惜,可是两百美金,真的好贵!

这贡多拉适合情人共乘,一个女人,又淡季,看她可欺,难怪船夫要狮子大开口。

钱,她有得是,可是她也知道出门在外,能省则省。

她准备好打退堂鼓了……

“小姐,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份荣幸跟妳共搭这条凤尾船?”很标准的英文,很如沐春风,也很难叫人抗拒,但是那种殷勤听起来就是太热络了些。

没有人会对陌生人一下产生这么浓烈的热情,除非他天生轻率,时常送往迎来。

向来习惯朴素男人的眼睛不是很能适应太过刺眼的生物,这么华丽的装扮落实到日常生活里,很少男人会这么注重的。

在古老家庭教育礼貌的制约下,神情虽然不变,脚跟却不自觉的往后移动,直到跟对方挪开一个赂肾长的距离。

衣着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有爱怎么穿就怎么穿的权利。

只是不合乎她的美学观念而已。

“我并不一定非要搭贡多拉游湖不可。”

“来到威尼斯不搭贡多拉看舄湖景致,算是白来一趟,我们各出一百美金,可以吗?”

一百美金……这折合台币也要三千多块钱。

她衡量了下,确定不想当凯子,也不想花这笔冤枉钱。

北多拉是爱之船,跟陌生人上船并没有意义。

“谢谢你的好意,我搭水上巴士也是可以。”水上巴士只要贡多拉四分之一多的价钱,虽然人挤了点,照样能够游完大运河。

“妳确定?”

“嗯。”

“我们现在不是情人,妳不会是拘泥这样的传说吧?上了船,要是妳爱上我,我不介意当妳的一日情人。”

轻浮!

她的品味正常,心里马上把这本来想展现救美热忱的英雄给画上大叉叉,丢进不回收垃圾桶。

她摇摇头,打算走人。

“哈啰,小姐要是肯赏脸,钱不是问题。”换言之,两百美金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她是个美丽的惊叹号,气质端庄清新,天真混淆着性感的脸蛋,尤其一双眸子沉静如水泉,身材能见度也高,最吸引他的是裙子下的长腿。

虽然说他对美女的包容度如深邃大海,哪种类型都能勾起他想恋爱的感觉,而且,看见了就上,那是本能,就像口渴要喝水、肚子饿要吃饭……都是同样的道理……扯远了,重点是,他最受不住穿裙子的女生,尤其拥有一双修长雪白的长腿。

她的腿,是他阔人无数中最能勾引他热血沸腾,从人模人样化为禽兽的。

以往,都是女人来亲近他,这次,自动出击,滋味,新鲜异常。

“跟钱无关,是人的问题。”沈青枫还是摇头。

很多人都不知道她有着跟优雅婉约外表非常不同的实际,那就是她非常的确信、也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自动送上门的,更需要多想想。

“我很好,英俊又有品味。”出手又大方,很少有女孩子会拒绝他。

的确,他穿着华丽,皮草及膝风衣,黑色皮裤搭着豹纹靴子,走的是奢华风,不流气,很视觉系,看得出衣料质感、手工都很顶极,很少男人可以把这样抢眼的服饰穿出自己的味道来,通常是过跟不及,但是,他很适合,不仅把衣眼的优点发挥得淋漓尽致,还进一步带出别人穿不出来的品味。

他天生该这样的装扮。

就如同他的自夸,他英俊又有品味。

不过,那也是他家的事!

“我眼痛。”他们不是同类,还是走远一点的好。

呃,那是什么拒绝词?

不理会他苦苦思索,沈青枫转身走开。

她知道自己长得不丑,一路上搭讪的男人没少过,意大利的男人热情又无聊,对她这种东方的面貌、黑色的头发就像看到新奇玩具,过来说哈啰就跟喝水吃饭一样。

她付出少于贡多拉四分之三的价钱,选择了中型的水上巴士,然后在圣马可广场下船。

下了船,就遇到空前的难题--威尼斯涨潮,而且下着雨。

别说喂鸽子了,汪洋一片的广场上只能沿着市政府准备的木条行走,店家大门深锁,教堂前面的工作人员苦着脸,皱眉站在水中卖明信片,而大部份的在地上班族个个西装笔挺,脚底蹬着长及大腿的雨鞋,一副有备无患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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