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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花 第8页

作者:陈毓华

阎金玉动手夹了块蹄膀去了骨头之后放到他的碗中。“这是店家推荐的招牌菜,不吃可惜。”

“妳也吃。”不习惯为谁,记忆中也没替谁布过菜的手自己有了动作,一筷子的蕹菜放进她没吃几口的碗中。

“好!”她快乐极了。

才几天过去,她瘦了脸颊,身子骨娇贵如她,当真吃得了这样苦日子的折磨吗?

阎金玉想快快扒完饭,她可是要留着肚子买零食吃呢。以前听答应说过外头的零食花样可多着很呢。

她没瞧见程门笑一双沉静的眸子里都是深思。

用过几天来最正式的膳食,两人顺着店小二的指点往十字大街而去。

这是个说起来有点乱又不太乱的朝代,几年中总有几次外犯,又几年太平日子,人民就忘了苦痛,像这样人口不满百的小城镇热闹非凡,庙寺钟声袅袅,码头鱼获活蹦乱跳,卖菜小贩的担子上青菜蔬果还沾着晨露,农家妇女拎着从鸡笼子跑掉的鸡鸭扠腰护骂,那生动活泼的言语绝对不是南方的呢哝软语,是直挺挺北方的犀利精明和干脆。

“我们进去买点东西!”经过估衣铺,阎金玉指着招牌就要往里面走。

铺子里头都是布料,柜台后圆润润的老板看见客人哈腰点头马上亮起招牌的笑容。

和气生财。

“我看你换来换去就那两件衣服,天气越来越凉,你该多添几件衣裳才是。”

“两件衣服也就够了。”

“不够、不够……”别泼她冷水嘛,好难得采买的经验跟乐趣耶。

她跟老板交头接耳,老板乐得嘴巴咧到耳后,一套套崭新的衣服裤子长袍让学徒搬了过来。

阎金玉也不问程门笑,照着自己的喜好作选择,夏衫、秋袍、冬袄子给买了好几套,差点连春衣也一并搜罗了。

她像个孩子似的快乐的变换着衣服给他穿,从来都是别人伺候着她,转换过来,她觉得很好玩,那些衣衫穿在程门笑身上不只英挺,书生气息更是厚重,果然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她通通买了!

第四章

半个月前他们来到周镇,也就住了下来。

朝气蓬勃的城镇人们和乐善良,就连空气都是香的,怎么看都是讨生活的好地方。

“也好,越是危险的地方安全性也高。”程门笑点头赞成一点反对的意思也没有,他原来就有这打算。

这里距离京城不过百公里远,其实不管他们逃到哪,早晚是会被追上的,他不介意这样的生活,可是奔波劳碌的马车生涯对她来说却是太辛苦了。

“你会盖屋子吗?”听说可以安顿下来,阎金玉雀跃得像小灵鸟,八字还没一撇已经开始想象了。

建立一个两人共同的家庭,这是她最幸福的愿景。

“唔--我没试过。”

“不必勉强,你是书生,拿不动斧头是正常的!我们请木匠来就可以了。”对他,阎金玉没有任何要求,不会盖屋,不是太大的缺点,不会赚钱,够吃饭就好了,最重要的是在她身边,那就够了。

程门笑摩挲着干净的下巴,自言自语,“怎么听起来我这丈夫的角色像个软脚虾……”完全不称职呢。

“以后我们男主外、女主内,做一对真正的夫妻。”身为应该端庄淑女的千金小姐说得兴湍飞扬,反倒站在一旁的男子不自然的红了脸。

她对做夫妻这件事还真乐此不疲,会不会他之前的表现都无法让她满意?这才是他当人家另一半最大的败笔吧?

说真格的,她从来没有赞美过他那方面的能力……

“小娘子……妳会不会也觉得夫君我那方面不太行?”想了很久,终究要做长久夫妻,厚着脸皮问应该没关系。

“你身子不好,不能做太多要求。”

吓!好像也太直接了,就不能稍微拐弯抹角一下?“我最近常晒太阳,妳买的补药也吞了一大堆,妳都没感觉吗?”

说到底,他是要讨赏吧……阎金玉融了的心偏偏不想让他如愿。“这里没有第三个人在场你也要面子喔。”

“面子、里子对男人都很重要。”不成文的默契里,出了马车就算家门外,不管程门笑说什么都算,至于进了家门,就要听小娘子的喽。

“欸,我说了你又不信,我说过你很好哇。”

程门笑挨过去,“金玉娘子,妳给我一点时间,我证明给妳看。”

“欸,大白天的。”狗急跳墙了吗?他真是禁不起一点激啊。

“我说可以就可以的!”他可不依了。补药吃都吃了,总不能说补到狗尾巴上去,花钱要花得值得啊。

“你别冲动……大家都在看了!”这是大马路,在马车上做那件事……不用等他们住下,也不用等追兵来就会把脸全都丢光了。

“要不然晚上呢?”他不放弃再接再厉。

“这种事等我们安定下来再说。”尝到这样的纠缠,阎金玉的脸蛋几乎可以煮蛋了。

呃,“好吧。”

想想是有点奇怪的,他向来清心寡欲,却在这段时间里被彻底改变了。

袅袅的炊烟从窄窄的烟囱管冒上青天。

清粥小菜一样样上了桌。

“移一移。”

“哦。”占满桌面的书本换了个方向,挪出三分之二的桌面。

清水婶看着依然埋头在书堆里的阎金玉,重复这半个月来每天都要她说一遍的台词。

“我说程公子他娘子啊,该请他回来用早膳了。”

“人家正看到重要的地方……”

一只很有分量的手掌啪地拍上她所谓重要的地方!

“我就去!”书也不管了,她跳开长板凳,不分东南西北的往外跑。

“就是要人凶才肯动!苞我家那个丫头有什么两样呢?”清水婶嘴上嘀咕,琴棋书画又不能拿来当饭吃,即使会了又怎样,那些全是有钱人家打发时间的玩意,女子无才便是德,只要能把家务理好就是贤妻良母。

她念她的,阎金玉却早一溜烟跑出去了。

窄袖大领的青蓝色袖衣绣着浮雕的图腾,这是美丽的绉绣,前襟、下襬,后背、衣袖都钉缀着许多四方形、长方形、半圆形的银片和银泡、银铃等錾花银饰,至于头饰她自己整理不来,什么云髻、船形髻之类的麻烦玩意,尖帽、头巾她也戴不来,也就干脆用帕子简单束在腰际,苗族的服饰即使在别人看起来不伦不类,她却很能自得其乐。

她觉得苗族服装要比中土的衣着有特色多了。

不必刻意寻找,从小童不绝于耳的读书声她轻松愉快的找到在大树下的程门笑。

几张小桌,几个邻近的小孩儿,朗朗上口的三字经,程门笑当起先生来还很有模有样的。

他的书生气质太明显,苦无读书机会,也没能力将小孩往私塾学院送的村人简直就把他当作天人,不仅每家的小孩都送来,还发起帮他盖屋子的运动,巴望能让他永远住下来。

他也帮人写家书,接一些无关痛痒的讼状,譬如说,左家庄的牛跑到右邻去吃了人家辛苦耕种的玉米田,东家的狗咬了西舍的鸡……诸如此类的。

“我脸上没写字,他们是怎么认定我是读书人的?”事情太多太杂的时候他会有些不悦。

就因为懒散他才会蹲到阎丞相府中去当个没没无闻的食客,即使离开,也不希望改变现状太多。

“你啊,有好心肠一条,慈悲心一片,温柔半两,道理三分,信行五钱,忠直一块,老实十分,方便不拘,这些,只要跟你相处过的人都知道,所以才这么信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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