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症头似乎都一个样,她凤眼一扬,矮胖男人那色迷迷的表情比前一分钟才解决的痞子还叫人不爽。
可以,意婬非礼,帐目又多一条收入了。
“黄董。”她纯粹是公事公办的口吻,听在有意的人耳中却变成靡靡之音。
自动送上门的女人,不要白不要。
搓着“两只蹄子”,黄建国收了一下怎么也缩不进去的大肚腩。
“美人,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才说着,他那不规矩的手就要模上墨夏昨光滑的下巴。
“我劝你别轻举妄动的好,免得等一下后悔来不及。”
她只射来一个眼神,黄建国就呆住了。
可凭他见多识广,嘴巴还是不饶人的想扳回一城。
“只是模一下,全身安金粉的女人老子不知道碰过多少,你呛,我喜欢,开个价,我没有第二句话。”为了表示他不拖泥带水,是个慷慨的凯子,他炫耀的拿出支票本准备撤钱钓马子。
“黄董,你脸上的眉毛看起来有点碍眼,显然迫切需要我的服务。”那两撇稀疏的三角眉挡住他识人的眼睛,有必要剔除,这一来,他应该能把对方看清楚,不会动不动就拿钱砸人。
世界上有钱人数也数不完,他算哪根葱!
墨夏昨没有给黄建国喊痛的时间,他只觉得眼睛上头一凉,毛屑轻飘飘的掉在他的塌鼻子上。
“谋杀啊……”他想喊救命的声音还在喉咙口转,墨夏昨作势要他闭嘴。
“黄董,你要嚷嚷我是不反对,顶多我牺牲一点,陪你被这么多的名人贵族当稀有动物看,不过别忘了,你少了可以见人的眉毛,咯咯……我可是好心提醒您喔。”
黄建国气得老脸一阵黑、一阵白。
“你到底想干什么?”不会是他大老婆派来抓赃的吧?哼,谅她没那狗胆!
“小女子专程为您送帖子来的,请笑纳。”掏出“武林帖”,墨夏昨放进他肥嘟嘟的手中。
“这是什么玩意?”他龇牙咧嘴,忿忿的想一口吞下墨夏昨。
“内容我家的律师很详细写在上头,你慢慢参详。”
黄建国动手就想撕了那张纸。
“黄董,我劝你不要轻举妄动的好,闯江湖,就算最末微的事也要考虑清楚,你把这份律师存证信函撕了,后果可是比你能想像的还严重一百倍。”就是有人给脸不要脸。
她不想多费唇舌,工作告一段落,该回她下榻的小饭店洗个澎澎澡,明早搭第一班飞机回台湾。
“是谁派你来的?”色欲薰心是一回事,牵扯到他的身家财产就不能等闲视之了。
“你干的好事自己应该最清楚啊,举例来说好了,包括侵占子公司的钱、对下游厂商收贿、欠债不还,还有强迫公司女职员给你暖被……啊,我的记忆力不是很好,有没有漏说了什么?
“总而言之,帖子里写得明明白白,对牛弹琴有失我的风格,你慢慢参详,不明白的地方一通电话,请打到我的公司来,我备有专门律师讲解,一分钟只酌收五十元。”扳着白皙的指头数落他的罪状,她的态度轻描淡写得叫人咬牙切齿。
她那模样激怒了黄建国,她是来挖底的。
“妈的,我就不相信她能拿我怎样!”看着墨夏昨款款消失的曼妙背影,他皱起眉,眼神转回手中的帖子
哼,他黄建国收到口袋里的钱谁敢要回去?一个小小的讨债公司能拿他怎样?
武林帖被他揉成一团,本来想顺势丢掉,一迟疑,把给巴巴的纸张舒开,折了两折放回西装口袋。
“黄董?您认识刚才那位美女?”无声无息的人影来到黄建国身边,伴随一口流利的国语。高瘦的身躯,单单足下那双羚羊皮的威基伍德鞋就让同是男人的黄建国失色不少,更遑论一身顶级的手工费洛加蒙休闲衫。
他是这场拍卖会的主人,想不到他会主动过来跟自己说话,简直比面见英国女皇还感到荣宠。
“不过是个妓女,已经被我打发了。”黄建国刚才一脸暴戾的凶狠样,在见到来人后马上变成阿谀。
“哦。”不凡男子眼中闪过令人费解的神采,他招来一边的秘书,“记清楚这位台湾黄董的脸,将他列为拒绝往来户。”
“是。”
黄建国脸色败死。
他到底是哪里得罪这个富可敌国的男人?想不出来、想不出来……
※※※
夏墨昨是那种公事公办,全身浪漫细胞小于小脑的女人,别说没想过乘机犒赏自己,就连来到血拼天堂,大公无私的脑筋仍然少了一轮,一个小牛皮包包就是她出国的全部家当,带着来,一个子儿不多的拎着回去,来到丹巴刹市南边的机场,确定过机位,她就悠闲的拿起下一件Case的资料翻阅。
她的下一站是香港,算算时间,午夜前就能赶回台湾。
她是实事求是的人,要出差,总要把经济效益计算到最合理的地步,苔厘岛到香港只要一个午觉的时间就抵达,省下的出差费落到自己荷包,呵呵,这趟真是来对了。
她胡思乱想着,浑然不觉自己出色的外表已经在机场引起小小风暴,可也因为她冷艳的外表,遏止不少肖想摘花的登徒子行动。
然而,敢对她出手的也不是没有,就在她专心啃资料的同时,身边有人不客气的落坐,夹在来人腋下的公事包忽然精光闪烁,那道光一闪即逝,要不是反映在植物的厚叶片中,神鬼不知的锐器就会插入墨夏昨迷人的蛮腰。
警觉性不低的她万万想不到有人狂妄到想在机场杀她。
不过,她的小命显然有人想留下,一只钢琴家才配拥有的手轻轻松松以食指跟拇指夹住凶器,然后绞落,对方承接不住他的力道,戴着皮手套的手宛如被火烫着的松开手。
杀手眼中盈满错愕,打量着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
雪白的路易威登丝质衫包裹着他看起来不是很强壮的身体,下半身是三宅一生的加雷斯王子窄身直筒长裤,凡赛斯的鸵鸟皮凉鞋,十根指形优美的脚指头不安分的蠢动着,这人,全身都是经典的名牌,凯子一个。
“啧啧,这样不好,公然行凶在这里是唯一死罪。”钢琴手的主人一上一下的抛耍着针筒,姿态从容不迫,可看在外人眼中,危险的针筒让人眼花缭乱,生怕一个不小心会迎面扎上脸。
墨夏昨对身边的骚动本来是一点感觉也没有,可飘进她鼻中那属于大地古龙水的味道太似曾相识,掩盖过她对白纸黑字的兴趣,她不经意的抬起黑瀑发丝下的明眸,用力嗅了嗅。
本来百毒不侵的心立刻漏跳一拍。
查尔斯·卓敦的古龙水!她一千万个确定。
她从来就不是名牌的追逐者,叫她懂得那么多的只有一个人,那个人是臭虫,八百年前就被她丢到北极忘得一干二净,要起死回生也难,否则要是让臭虫占据她的脑子,那她不成了垃圾堆?
墨夏昨以喷射速度将不该出现的人推出脑海。
还有,她干么吓自己?爱喷这牌子古龙水的男人比印度恒河的沙子还多,她大杞人忧天了。
心理建设完毕,她低下头,鸵鸟的想把刚才的文字接续。
但是蛇缠的声音并无意放过她。
“晦,我们又见面了。”钢琴手的主人突然跟墨夏昨打招呼。
她还在严重的自欺欺人。
“你坏我事,找死!”行刺失败又惨遭晾在一边的人理应溜走以求保住自己的小命才对,但是在众目睽睽下失手已经够丢脸了,再弃狩猎物,他在杀手界就不用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