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心收不回来,仿佛他一踏上台北的家门一颗心就遗落在另一个时空。
如今坐在水晶吊灯下,看着衣香鬓影丽人的人不过是个没有心的傀儡。
为什么会这样?这样的结果不是他自己选择的吗?他的心为何是空的?
“阿野……阿野!”
“呃,是。”
这样的反应是失礼的,他迅速武装起自己的面容。
沈父眼光古怪地扫巡过他,没有苛责他的心不在焉,只轻描淡写地带过:“阿野,我正和你钟伯父商量请他们在台湾多逗留些日子,好让你和紫妍多些相处的机会,你看如何?”
“当然好,欢迎欢迎!”
“还有,我看紫妍也一个人坐了大半天,你是不是该过去陪陪她,尽一下主人的本分?”
“是的,爸爸。”
他的悉听尊便没有博得沈父的赞赏,反倒令他蹙起老眉来。
沈野打起精神,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在钟紫妍面前,他文质彬彬,礼貌周到,谈话诙谐,几乎是个完美情人的化身。
“大哥!”原本“下海”来当配角的沈拾叶,顾不得黑色小礼服的绊手绊脚,从客厅的一隅飞奔而来,小小的脸庞尽是一片惊惶。
“有事?”沈野含笑地问。
沈拾叶微吁过一口气,不着痕迹地道了歉后将沈野拉到一旁。
“怎么回事,小妹,你的脸色这么差!?”
“大哥!”因为紧张的缘故,她的声音哽在喉咙,越是着急,越是结巴得厉害:“丁女乃女乃……打电话……来说……说丁……绯……”
“小绯?她怎么了?”
想不到沈拾叶的一句话便轻易撩拨起沈野隐藏了大半夜的真性情,防盾盔甲尽卸。
“失踪了……”她终于挤出最后想传达的讯息。
“失踪了?”沈野大吼,声音铿锵得震慑全场。他一把攫住她。“你听错了还是语误?”
“大哥,”她拚命吸气,沈野的力气大得几乎将她的肩胛骨捏碎。“丁女乃女乃说丁绯已经失去联络一天一夜了,她很担心……”
一天一夜?沈野的心痛得几乎要爆裂开来,那个没心机的小笨蛋又替自己招来了什么麻烦?难道她一生一世都不肯放过他是吗?
他的脑袋一片空白,用力推开拾叶后,倏地往外跑。他的心完全被恐惧和晕眩盈满,听不见沈父在后头大喊他的名字,看不见家里的人在他身后乱成一团,他的整个意识里只有丁绯。
“你有没有松了口气的感觉?”一团乱里沈潜悄悄移到小妹身边,若有所指地说。
“二哥,幸灾乐祸是最缺德的行为,小心报应不爽喔!”她语中的忧心如焚多过松口气,她没有沈家老二的乐观。
“哎呀,我们劳师动众地陪大哥演这出‘失恋记’已经够仁至义尽、两肋插刀的了。追女朋友要靠自己的本事才精彩,剧情峰回路转、紧张刺激才有看头啊!”他拐拐沈拾叶的手肘。
“要是让大哥知道你那么没同情心,小心连怎么死的都不晓得!”
“恋爱还真是痛苦,又冷又热的,一不小心就不成人样,我看我还是保持距离以策安全。”对他小妹的威胁,沈潜是有听没有到,自顾自地大放厥词。
“你想得美,搞不好下一个一头栽进去的人就是你!”通常喜欢幸灾乐祸的人最容易中奖。
“乌鸦嘴!”他拍了一下她的头。
“搞不好拖你下水的那个人就是‘乌鸦嘴’的灰姑娘!”敢说她是乌鸦嘴?亲爱的上帝啊,为了帮小女子出口恶气,你就派只乌鸦小姐惩罚他的口不择言吧!阿门!
沈拾叶月复诽了她二哥半天,至于灵不灵验,这可就要问上帝了!
※※※
他当真用钱来收买她。
遑论她卧房里极尽奢侈壮丽的装潢和佣人们把她当做女王般的伺候,韩追出手之阔绰,常令丁绯瞠目结舌。
成套的衣帽,应有尽有的配件,一辈子都穿不完的鞋子,全都是赫赫有名的品牌。
她讨厌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
最初两天她还能阿Q地勉强自己放下紧绷的心情,四处浏览探险,然而每到一处,随时随地突然出现的佣人和跟班抹煞了她再去任何地方的兴致。
默然独坐的日子不是很乏味、无趣吗?
才不呢!
韩追造访次数之频繁,时间长得让她想喊救命,光是应付他,便足以令她筋疲力竭。
才想着呢,丁绯知道他又来了。
“小绯,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东西来。”他愉悦的声音比人还先到。
她翻书的动作立即停顿下来,而韩追也自动地入座。
“你不需要花钱去买那些无用的东西,浪费金钱。”
他顽固得像头驴子,这样的对话究竟要她重复多少遍?
受伤的感觉再次像阵冷风划过韩追的心。
不管他花尽心思找来什么东西,她从没在乎过,也没见她流露出一丝快乐;甚至连敷衍的笑容也不曾见过。
爱上丁绯,是他始料未及的事。当初不肯放她走是基于一时嫉妒,他有自信能够驯服她,让她变成他所有情妇的其中之一。
等到他一不小心发现自己对她的关心和渴望已经超过那些他再也想不起脸孔的情妇群时,才明白自己不对劲的地方。
他越来越渴望她,她的举手投足,她的浅笑发怒,他全视若珍宝。
他的爱,从没给过人,于是,他便纵容自己一步一步沉溺下去。
“你还没看到东西怎么可以马上断言我又花了冤枉钱?”他依然兴高采烈。“你瞧!”
韩追把一个藤编的篮子放在桌上,提把下覆着红白相间的格子布。
他该不会是想邀她一块儿野餐去吧?
韩追没错过她眼中传递出来的迷惑讯息,他故作玄机地顿了顿后才慢条斯理地掀开布。
“哇!”
说不意外好像有点自欺欺人。丁绯原以为就算要野餐也用不着这么慎重其事,若要说是金饰银钻之类的珠宝用这么大藤篮也未免太夸张了些,好奇心一旦被勾起来,不免又多看了一眼。
一只小号的马克吐温从蓝底探了出来,虎色斑纹和毛绒绒的身体抓不牢篮子的边缘,猛然重心一失,就笨拙地跌了个四脚朝天。
丁绯看得两眼发直,原来略带敌意和冷淡的双眸注人一股水蒙蒙的光晕和温柔,整个人因为这点微小的改变,而加倍美艳精彩绝伦了起来。
丁绯看小狈看得认真,韩追看得痴傻的却是眼前的美人。
在他心中一直以为金玉珠宝是最容易博得女人欢心的东西。他的那些情妇们最爱的便是这些,他也习惯以珠宝首饰应付她们。
没想到那些东西来到丁绯的眼中,她只淡淡地看了眼,连个“谢”字也没有。她让他觉得无比挫败和生气,他楔而不舍再接再厉搬来更贵重的东西,丁绯更加连一瞥都省略便直接把它们堆在角落里。
那些他用心良苦搜罗采购的物品居然比不上一只小狈的魅力!
“它是要给我的吗?”那只小圣伯纳犬已经在丁绯的怀里了。
韩追心里有松了口气的感觉,他们之间的气氛难得如此之好。“嗯。”
“你瞧!它喜欢我耶!”她一径看着小狈舌忝她的手指,愉悦的笑声像得到了全世界似的。
原来要讨她欢心是这么简单的事,只需要一些近乎人性、温暖的小东西,就能让丁绯开心。韩追暗暗思量,心中若有所悟。
“我想它大概肚子饿了,你帮我抱着,我冲牛女乃去。”丁绯猝然站起,不由分说地将小狈塞进他的手中。
“喂!”韩追愣了愣,眼见丁绯美丽的圆裙已经轻快地飘离。
他不由得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