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聪明不是好事。”苻天沼也无意告诉她。如果屠军想告诉她,他自然会让她知道,用不着他多事。
“她跟我像不像?”羽容还是忍不住想知道。
“没有人会完全相像的。”
“我猜你不会跟我泄漏半点有关她的事,对不对?”
“你不用知道她的事,她是她,你是你。”有时候无知也是一种幸福。
羽容垂下眼,神情有些黯然,“可惜有人却不想弄清楚。”
苻天沼忽然有些同情她,“爱上屠军很容易,但要‘爱’他却很难。”
“爱一个人从来不是简单的事。”
羽容说完后,两个人同时沉默下来,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不一会儿,羽容猛然站起身,脸上的黯然一扫而空。“我不会输的,起码现在在他身边的人是我。”
艾咪算什么?“小容”算什么?屠单是她段羽容的,谁也不能抢走他!她在心底对自己说着,心中的好战因子扬升到最高点。
“喂!”她突然转头看着苻天沼,“你吃不吃汤圆?屠军煮的。”
这丫头是不是壁虎投胎的?复原能力真强!苻天沼刚才真的被她吓了一大跳。
“没说不要就是要啰!我去把汤圆热一热,屠军等会儿回来也可以吃。”羽容说着,人已经如阵风般旋进厨房里了,根本由不得他说不。
没多久,她端着两碗红豆汤圆走进客厅,把碗往苻天沼面前一放,“喏,吃吧。很好吃的。”
苻天沼拨弄着汤里的红豆,“屠军以前从不煮红豆汤圆的。”因为芙蓉只喜欢吃绿豆汤圆。
“我知道。”羽容捧着碗,满足地深吸了一口气。“他第一次煮的时候,豆子还没煮开就把汤圆放下去了,结果汤圆全糊成一团。不过我还是把那锅吃完了,除了卖相不太好看之外,其实还不难吃。”
“他为什么要煮红豆汤圆?”苻天沼以为屠军会将芙蓉的生活习惯全套进羽容身上,塑造一个百分之百的芙蓉的复制品。
“因为我只喜欢吃红豆汤圆。”羽容理所当然的答道,觉得他的问题真是怪异。
或许她对屠军来说已经不只是个复制品了,她可以有自己的喜好、自己的个性、自己的“灵魂”。苻天沼看着羽容开心的吃着屠军为她煮的红豆汤圆,隐约感到芙蓉的影子越来越远,相信总有一天屠军会分得清蔺芙蓉是蔺芙蓉,而段羽容是段羽容,不再有谁复制了谁。
☆☆☆
“香港发生了什么事?”屠军开门就见到苻天沼独自坐在客厅里,不禁拱起一边浓眉问道。他表情说不上是诧异,好奇倒是真的。“我以为你要到婚纱秀那天才会过来。”
“原本是那么打算没错。”
“难不成是你的投资公司倒了?所以来我这儿躲债。”屠军笑道,并不是其的担心这个问题。如果苻天沼的投资公司倒了,香港肯定会出现有史以来最大的“自杀潮”,全世界起码会有十个国家的经济遭到牵连,其中还包括美国、英国、日木等大国。虽然不见得会造成全世界的经济恐慌,不过这样的影响力够惊人了,各国有关当局当然不会坐视这种情形发生。
“你这里有地方让我躲吗?”苻天沼反问,他是暗指新寄居在此的房客。羽容看着他把那碗红豆汤圆吃完后,就闪回房间赶学期末的作业,根本不怕留他一个人在客厅会有任何问题发生;这种个性不是太天真,就是对自己的应变能力太有把握,他确信她绝对是后者。虽然她那张神似芙蓉的天使面孔常是一副天真烂漫的模样,但在无邪笑脸后的灵魂却一点也不天真。
他看着站在他面前的屠军,心中猜想屠军要多久才会发现他找来复制芙蓉的女孩实际上和他自己有多相像。
“她把你一个人丢在客厅?”屠军一点也不奇怪羽容会做这种事,她那颗小脑袋运转的方式和普通人略有差异。
“严格来说,应该是她在慷慨地请我吃完你煮的红豆汤圆之后,决定丢下我一个人沉思。”苻天沼指指仍放在客厅茶几上的两个碗。
“她又把碗留给我洗。”屠军无奈的叹通,对于这个赖皮的房客实在是莫可奈何,但语气中隐隐透露着宠溺。
这样的屠单是苻天沼前所末见的,就连以前芙蓉在的时候也不曾见他流露出这样的表情,他对体弱多病的芙蓉总是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像是捧着易碎的水晶制品,不敢有半点粗心大意,深怕一个不小心就会失去她。这样的爱其实是相当累人的,爱的一方爱得辛苦,而被爱的一方也倍感压力。
屠军把碗堆在一旁,坐下来看着苻天沼,“说吧!什么事值得你花钱坐飞机来看我?现在头等舱的机票钱可不便直。”
苻天沼沉默不语。
只有“那个女人”才会让他这么失魂落魄。屠军不必问也能猜出八九成。
他走回房间,拿了串钥匙丢给苻天沼,有些恼火他的执迷不悟。“回你的公寓去,我不想看到你为了一个负心的女人失魂落魄的样子。”
苻天沼将钥匙放进西装口袋,起身离开。
“天沼。”屠军终究还是心软了,他苦口婆心的劝道:“记得她的负心,那种女人不值得你爱。”
“我没有一刻忘记过。”但就是放不下!即使过了这么多年,再见到她时,他的心还是为她狂跳不已。
苻天沼背对屠军,朝他摆摆手,走出别墅。
诚如羽容所说的,爱一个人从来不是简单的事,明知不值得再去爱,却总是抛不下;明知该珍惜现在拥有的,却总在怀念过往。可笑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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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屠军时常到练习室来,有时是过来找王兴安吩咐会场布置的问题,有时是过来找羽容去吃饭。但羽容却越来越不希望他过来这边,她不想让他看到艾咪,更不想让他注意到艾咪和她有多相像,或者说是,和他的“小容”有多相像。
“羽容,脚步小一点,抬头,眼睛要直视前方。”丽莎指导着站在伸展台上的羽容,不厌其烦的一再叮嘱她。
羽容把目光从站在一旁和王兴安说话的屠军身上调回,小心翼翼地踩着三吋高跟鞋往前走。如果让她知道发明高跟鞋的是谁,她发誓一定要把那人从土里挖出来鞭尸。不过前题是要她能安然走完这场秀,而没有摔断脖子。
“专心!羽容,你是主秀,一定要专心。”丽莎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尽量。”羽容无奈地回道,眼神不禁又飘向一旁的屠军。那家伙听到丽莎说的话,冲着她露齿而笑,一副幸灾乐祸的讨厌样。
也不想想是谁害她受这种苦的!她怒瞪他一眼,结果换来他更放肆的笑容,没有半点歉疚感。
“丽莎,你有没有想过要清场一下?某个人一直在干扰我。”
丽莎完全没有注意到她所指的“某个人”是谁,视线仍然放在她资质驽钝的笨学生身上,“婚纱秀那天会干扰你的人更多,你自己要学会专心。”
屠军笑得更乐了,一双黑眸几乎眯成了一直线。
“再不然你就把那些人当成马铃薯,别理他们就可以了。”丽莎继续说道,传授羽容不会分心的方法。
基本上,羽容比较欣赏这个方法。她朝屠军做了个鬼脸,比比自己的头。
屠军依旧纵容的笑着,对羽容把他比作马铃薯先生没有任何的不悦,回过头和王兴安继续讨论会场布置的相关问题。
“羽容,麻烦尊重一下我的专业,O.K.?”丽莎对羽容的一再分心已经有些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