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盈盈缓缓闭上小嘴。
方才,她确实连拿起铁制药匙的气力都没有……她沮丧地看着自己那两只小小的手,懊恼自己怎会变成这样,简直毫无行为能力。
“张嘴。”另一头,于凡朋已舀起饭菜,送到她嘴边。
苏盈盈看少爷脸上坚定的表情,只能吞下抗议,乖乖地张开嘴,吃进饭菜。
对常人而言极小的一口饭菜,对她而言却差点塞不进口中,每颗饭粒咬在嘴里的感觉,都像吃糯米丸子,害她光是咀嚼就花了许多力气。
于凡朋出奇地有耐心,等她把嘴里的东西吃完,他才再喂下一口。
他打小就是个安静、性子冷的孩子,也从没养过什么宠物,只因为不想付出关心。但现在他发现,有只小宠物,替她缝衣,为她料理生活琐事,看着她一口口吃下自己喂过去的食物,心里竟有种奇异的满足感。
原来,养只小宠物是这种心情。
有个小东西可以疼、可以宠,这种感觉──还挺不赖的!
于凡朋淡淡扬起嘴角,不但开始接受自己豢养这个小东西的事实,还挺享受它的。
不过因为肚子的容量实在太小,苏盈盈只吃了几口后,就摇头表示吃不下了。
于凡朋也没勉强她,将小碗推到一旁,看着她,沉吟片刻后说:“我想你之所以变得这么小,应该是吃了那颗果子的关系。”
“您是说──那颗林檎被下毒了吗?”
“不,我想那颗并不是林檎。”
“不是林檎果,那是什么呢?”苏盈盈感到惊讶。
“为了怕其它人吃到,我将厨房里剩余的几颗果子,全拿起来了。仔细看了很久,我发觉虽然看起来非常相似,但那并不是林檎。”
“不是林檎,那是什么果子?”苏盈盈讶然问道,因为看起来真的太像了,所以她才以为是林檎,还毫无防备地吃下了。
“我私下询问过几位德高望重的知名大夫,我怀疑,你吃下的可能是一种名叫贾平果的果子。据称,贾平果生得像林檎,却含有剧毒,中毒之后的症状与解毒的方法,没有任何人知道。”
“是吗?所以,是有人把剧毒的贾平果冒充林檎果,送进府中来,我吃了之后才变成这样的?”
找出自己变小的可能原因,苏盈盈没有安心一些,反而更加惶惑不安。
“那不是糟了吗?那篮林檎,原是要送给少爷的,可见那人原本要陷害的,是少爷您呀!”这么说来,少爷有危险了!
苏盈盈自言自语。“幸好我先吃了,而且才吃不到半颗,否则万一少爷吃了,还是吃了一整颗,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说不准,会被毒死呢!谢天谢地,少爷没吃!谢天谢地……”
她安心地微笑,一副恨不得趴跪在地感谢上天的表情,这让于凡朋难以置信。
她不懊恼自己替他承受了这样的折磨,还庆幸他安然无恙?
“你为何高兴?”于凡朋眼也不转地直盯着她,心里有种奇异的感觉。
“少爷没事,我当然高兴啊。”苏盈盈不解地看着他,满脸纳闷。
她的主子没事,她不该高兴吗?
苏盈盈的答案似乎有点出乎他的意料,于凡朋不禁深深地看着她。
她为何肯为他付出这么多?他问自己。
蓦然,他有了答案。
“你一个月薪饷多少?”他突然问。
有钱能使鬼推磨,于家薪酬给得优厚,因此只要他一声令下,愿意为他赴汤蹈火的人多的是;但若无薪酬,仅凭一份护主之心,便要他们为他付出,绝不可能。
所以,她应当也是如此;她对他好,不过是为了银子。他如此认定。
苏盈盈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不过还是立即回答。“我是七岁卖断入府的,所以每个月有零花钱二两银。”
“二两银?”于凡朋简直不可思议。
二两银,就能够买到一个人的忠诚、一个人的性命?
“不过二两银,就足以让你为我牺牲这么多?”他忍不住问。
对他来说,这实在是太不可置信了。
少爷的说法,让苏盈盈不太高兴。
“如果有天,我为了少爷而死,那绝对不是因为这二两银子,而是因为对我而言,少爷就是我的家人;我不希望自己的家人受伤害,所以即使为家人而死,也心甘情愿,这会很奇怪吗?”她嘟起小嘴问。
她打从七岁起就认识他了,看着他从一个沉静清秀的少年,长成俊逸冷漠的青年,她关心他、敬仰他,眼中只有他。
她甚至不太记得家人的模样,对她而言,他才是她的家人──唯一的家人。
“家人……”于凡朋喃喃自语。
原来,她把他当成家人。
这个事实不知怎的,让他的心涨涨的,有一点甜,也有一些痛。
从来没有!从来没有任何人,肯为他如此牺牲,即便是他自己的娘亲,也只想控制他、让他做她的魁儡。
人本自私,纵使亲如娘,也未必肯为了子女牺牲性命。
在这世上,人人都是只为自己的,他一直这么认为。
但这个傻女人,却颠覆了他的认知。
不自觉地,于凡朋深深地打量她,看她的眼、她的鼻;她的小嘴、她的秀发,可遗憾的是,他无法看见她的心。
她必定有颗艳红的、柔软的心。
不像他那冷漠的心,大概不是苍白就是漆黑的吧?于凡朋涩然苦笑。
“少爷,您怎么了?”苏盈盈被他那直勾勾的眼,瞧得很不好意思,但仍旧勇敢地直视他。
她觉得他今儿个,真的很奇怪。
“没事。”于凡朋摇摇头,微微一笑。
苏盈盈用一种更加怪异──或者可说,是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少爷……您笑了。”
于凡朋耳根一臊,被她的反应搞得有点窘。“我笑了,有那么奇怪吗?”
害他忍不住想伸手,找面镜子照照自己的脸,看他笑起来是不是真的很可怕。
“也不是奇怪,而是您从来不笑的。不过──”苏盈盈菱红的唇瓣往上一扬,笑着说:“我喜欢少爷的笑,很好看。”
于凡朋耳根的臊热更明显了,心口还微微荡漾,不过他讨厌这种失常的感觉,也不想让她看出他的窘迫,于是板起脸,佯装不悦地斥责:“别乱说!我现在有事得出门一趟,你一样待在房里别出去,晚饭我会替你送进来。”
于凡朋的吩咐,苏盈盈自然不可能不从。
“嗯,谢谢少爷。”她点点头,脸上有着失望的表情。
他的笑容真的很好看啊,他怎么不多笑笑呢!
不过少爷命令她不许再说,所以她也不敢多说,只能乖乖地闭上嘴。
“那么我出去了。”于凡朋转身走了。
走出门外,关上门,他松了一口气,庆幸耳朵的臊红没被发现。
他没有立刻离开,只是静静望着紧闭的门扉;那透着烛光的窗纸后,有人等着他回来,他光想到,心里便有种温暖的感觉。
怎么搞的!他几时变得这样容易感动?难不成养了宠物,人也变傻了?
于凡朋在门口伫立片刻,才摇头失笑地走出院落。
他在门口遇到巡防的护卫,因为担心苏盈盈怕黑,所以特地吩咐,他房里的烛火不准熄,也不准人进去,这才安心离开。
于凡朋巡视完铺子,刚回到于府,才下轿,还没踏进门,便看到转角处有几颗脑袋,鬼鬼祟祟地在那儿探头探脑,直往大门这边瞧。
瞧见他往那儿看去,三颗脑袋立即缩了回去;他狐疑地拧起眉。
于凡朋一眼便认出,那是他的堂兄于志楷,和堂弟于志珫、于晋康。
当初他爷爷共生三子,他是二子所出;于志楷与于志珫是他大伯所出,而于晋康则是三叔的独生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