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镇伦想起刚才那通电话,故意让他为难。“选日不如撞日,就今晚吧。”
“只要你舍得抛下M&F的总裁。”饶子炆干笑。
“别说得好像我和他有什么暧昧似的,我爱的可是娇滴滴的女人!对了,刚才打电话来的人是谁?没见过你这么爽快答应女人的邀约,况且她喊你子胤,可见与你关系匪浅,快从实招来!”
“她啊?”想起晓雨,饶子炆不由得笑了。“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和她相处很愉快。”
“你是不是喜欢上人家了?”饶镇伦用手肘推推他,暧昧地朝他挤眉弄眼。这颗花心种子!
“你太会联想了!亲爱的镇伦堂哥,你不该屈居在本公司当副总经理,应该去好莱坞当编剧,包你写的剧作本本畅销!”
“哈哈!我还是喜欢当副总经理,对编剧没兴趣。”他敬谢不敏。
“那个女孩只是比其他人稍微有趣一些,所以引起我的兴趣罢了!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不可能对一个身高一六五以下的女孩感兴趣。”
斑挑明艳、兼具知性与感性、聪明敏捷、宜嗔宜喜,偶尔会耍点小手段讨他欢心的女孩,才是他所欣赏的。
贝晓雨个儿太矮,憨厚有余却精明不足,不会撒娇,也不懂得讨男人欢心。一串缺点列出来,样样都与他欣赏的条件不符,所以堂哥怀疑他与贝晓雨?
炳哈,真是天方夜谭!
“是吗?真有这么简单吗?我一提到她你就笑了,可别到时自打嘴巴,那可是不太好看哪。”饶镇伦比他还了解他。
“呵呵!放心吧,不会的,我和她只是朋友。”
好玩、好利用的朋友,仅此而已,别想太多!
第四章
贝晓雨站在海鲜餐厅的玻璃窗前,瞪着水槽里不断吐着泡泡的大闸蟹,只只鲜猛肥美,看得她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下午饶子胤亲自打电话给她,和她约好晚上七点碰面吃饭。她就顺道问他想吃什么,他又反问她喜欢吃什么,她就老实回答是螃蟹,谁知道他就径自敲定了这间海鲜餐厅为碰面地点。
她掂掂自己的荷包,心想带出来的钱,应该够吃一桌丰盛的海鲜大餐吧?
“嗨!”有人轻拍她的肩,贝晓雨转头一看,原来是饶子炆来了。
饶子炆下了班,若没重要的事,通常就是一身轻便,棒球帽、太阳眼镜、休闲T恤、低腰牛仔裤和舒适的运动鞋。
对他来说,西装是上班时的工作服,至于把马子的时髦服装则是游戏人间必备的戏服,真实的他,喜欢轻松舒适的帅气服装。
贝晓雨今天碰巧也穿着同色紧身T恤和牛仔裤,两人乍看好像在穿情侣装。
“你来了!”见到他,贝晓雨立即笑瞇了眼。“那我们进去吧,我肚子饿了,赶快叫东西来吃。”
“好啊。”
进入餐厅之后,饶子炆立即转头环视四周,幸好没看见熟识的人。他知道有些认识的人会常来这间餐厅,遇到熟人是不要紧,若被晓雨发现他其实就是饶子炆,那才真是麻烦。
“饶子胤,你要吃什么?”贝晓雨拿着菜单问他,他们一起点了几样海鲜,其中当然有贝晓雨最爱的螃蟹。
不一会儿,热腾腾的菜肴开始送来,鲜艳的色泽和诱人的香气令人食指大动。
首先是炒青菜,接着是清炒干贝甜豆,然后是醋溜鱼片,再来是龙虾生鱼片,最后是重头戏清蒸螃蟹和辣炒螃蟹,还有一碗甘美的海鲜浓汤。
才几样菜,价钱并不便宜,幸好贝晓雨带够了钱,不怕付不起。
每道菜都很好吃,她忙着将食物送进嘴里,又烫又美味的菜肴让她大呼过瘾,当她看到螃蟹上桌时,毫不犹豫把最肥美的蟹脚挟进饶子炆碗里。
“这支蟹脚肉最多最好吃了。吶,给你!”为了报答帮助她的好朋友,她不藏私地将螃蟹最好吃的部分让给他。
饶子炆停下筷子,盯着自己碗里的蟹脚,许久不发一语。
“你怎么不吃?”贝晓雨发现他突如其来的沉默,有点不好意思地问:“你是不是介意我用自己的筷子挟菜给你?”
她一时忘记了,应该用公筷挟给他才对。
“不是的!”饶子炆笑着摇摇头,轻声说:“我只是有点惊讶。”
他惊讶居然有人挟菜给他!
生在豪门世家,餐桌礼仪是从小必修的课程,在外是如此,在家也是如此。对他们这种阶层的人来说,挟菜给别人确实是种不卫生又不礼貌的行为,而且也没那必要性。
如果吃西餐,一人一份没必要分来分去。而就算是吃中餐,也自有佣人将菜肴分好到他们盘子里,所以从小到大,不曾有人挟过菜给他。
贝晓雨挟菜给他,他觉得惊讶,但是倒不觉得脏,反而有点感动,因为她把最好吃的部分留给他。
她的不自私,更加深了他的惭愧。
“谢谢妳!我相信这支蟹脚一定很美味。”他诚心领受这份礼物。
他啃着蟹脚一边问:“一直忘了问妳,妳是从台湾来的?”
“对啊!你怎么知道?喔──我真傻,你一定是听口音嘛。”台湾人说中文的口音不难辨认。
“的确没错,我认识一些台湾的朋友,所以多少辨认得出来。妳住在台湾的哪里?”
“台北。我是从台北来的!”她一面咬着鲜美的蟹肉一面回答。
“台北我去过几次,还满好玩的。”几位朋友带着他从早玩到晚,逛逛吃吃喝喝不说,还在夜店流连到天亮。
“真的吗?可是我不觉得特别好玩。”一些纪念馆、博物馆对她来说已经没有吸引力,一些需要花钱的昂贵场所她也几乎不去,所以台北对她来说,只是一个让她居住、搭车、念书、生活的城市罢了。
“呵呵!那是妳习惯了,所以不觉得特别,对我们这些外地人来说,那些巷子里的小吃和妳早已看腻的风景都是很新鲜的。好比香港──妳来香港多久了?”
“嗯,两个月了。”
“那么妳觉得香港好玩吗?”
“好玩啊!”贝晓雨猛力点头。
“哪里好玩?”饶子炆继续追问。
“香港很热闹,从我住的公寓看出去的夜景很漂亮,还有东西很好吃,搭船游维多利亚港更美。”
“但是对我们香港人来说,这些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没什么特别。我想或许也有不少香港人会觉得奇怪,为什么大家要特地到香港来玩。”
“我懂了。”贝晓雨明白他的意思了。“就好比古人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大概就是相同的意思吧!近在眼前的东西,反而会因为习惯而忽略了。”
“欸,妳居然出口成章,不错不错!”现在会说古诗古文的女孩似乎不多了,尤其香港实施英语教育,中文程度普遍都较差。
“你这么看扁我啊?我看起来很没水准的样子吗?”贝晓雨嘟着小嘴扔开啃完的螃蟹壳,用湿毛巾擦手之后,再端起服务生刚送来的椰汁软糕大快朵颐。
“不是看扁,是褒奖!我喜欢有内涵的人。”他笑着奉承。
“那我可得再回去好好恶补一番,以后每次跟你碰面,就先吟上一段艰涩的古诗古词,陶冶你的气质。”她嘿嘿奸笑。
“那就敬谢不敏了!我老实招认自己的中文不好,别拿那些咬文嚼字的东西害我食不下咽。”
谁叫他是香港人,又在英国出生,英文读写对他来说要比中文容易多了。
“嘿嘿,吓你的!我也没那闲工夫整天吟诗颂词,我每天都忙得要命,最近稍微好一点了,前阵子我天天睡眠不足,每天起床时,身体都僵硬得像冰冻十年的殭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