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幸福的等待,就算晚上半年地无所谓,可是正因为这个等待,她反而像个待嫁新娘一样又兴奋又紧张,看着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那个好日子一天一天的接近,她的心情变得很奇妙复杂。
很快的,黄道吉日进入倒数计日,可是在这个好日子来临之前,他的惊喜就先一步在她眼前亮相——一间价值好几千万的小豪宅。
“这是我为妳安排的新家,所有的家具都是我亲自为妳挑选的,妳喜欢吗?”
韩焰是一个很有品味的男人,他把这里打造成典雅的英伦宫廷风。
空间有四十坪左右,两厅三房两卫,附设卫浴的主卧室是客房和书房约两倍大,整个房子的色系以温柔的象牙白为主,每面墙壁都有艺术作品,可是为了让王海晴的涂鸦和摄影作品有个专门展览的地方,韩焰特地在书房留下一面墙壁。
“我不需要新的住处。”她不能说,但是她真的不喜欢,这里太大太冷清,就算她努力的把东西丢得到处都是,她那些少得可怜的家当也不可能把这里塞满,这里绝不会有原来住处那种温暖热闹的景象。
“妳原来住的公寓太老旧了,又没有警卫管理进出的人,这里有一流的安全设施,我比较放心。”
“我说过了,我那里有左邻右舍守望相助,安全上绝对没有问题。”他不过是假日才会造访她的住处,邻居们已经察觉到他的存在,每个人都很关心的询问他是何方神圣,那种地方怎么会有安全上的问题呢?
“这里离我的住处比较近,妳知道我的工作很忙,常常都会忙到三更半夜才回家,如果妳住太远,我就不方便回家前看妳一眼。”
她只是他的情妇,他们当然不会变成同居人,可是,得知他没有踉她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打算,这种感觉还是有点小小的失落。
“妳不喜欢这里吗?”
“不是,我只是觉得我和小鲍主不需要住那么大的地方。”可是,那位小鲍主已经四处趴趴走的观赏新住处,瞧牠那副兴匆匆的模样,这位小姐显然对这个地方很满意……这个小家伙果然是个大叛徒!
“我还嫌这里太小,我希望给妳更大更舒适的空间,可是时间很赶,这间屋子的位置和格局还算符合我的标准,只好将就一点喽。”他一直认为她应该被人家捧在手掌心细心的呵护,他想给她一个很优雅很安全的城堡,这是他可以就近照顾她的地方,当她身体不适时,或者遇到什么突发状况,他就可以在第一时间赶到她身边。
其实,他更想让她跟他一起住,可是他那里经常有人造访,母亲至少一个月出现一次,爷爷则偶尔想到就会过来瞧瞧,所以他们不得不分开住,那他只好想办法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
“我了解你的用意,可是这里对我来说太奢侈,我不太适合。”她又不是年薪好几百万,这种豪宅住起来真的很别扭,想想一个村姑穿上Gucci小礼服的画面,是不是很不协调?
“我知道突然间换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妳一定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可是过几天,当妳把四周的环境都模熟,就会习惯这个地方,这附近有百货公司、有公园,妳想逛街买东西,或是带小鲍主出去散步,都很方便。”
“合约还没有到期就要搬家,房东会没收押金。”
“我会负责跟对方解释协调,如果他不能谅解,那点小钱就让他没收吧。”
皱着眉,她不喜欢他的态度,虽然他家财万贯,但是人要懂得珍惜。“那点小钱也是我辛苦赚的,为什么要平白无故送给人家?”
“我会帮妳开个银行账户,每个月我会固定汇一笔生活费到账户里。”
“我答应当你的情妇,并不是为了从你身上挖钱。”虽然是情妇,但她不是一个仰赖男人温饱的情妇,她是一个独立自主,可以工作赚钱养活自己的情妇。
“我知道,妳就是不了解金钱有多么迷人,我才会受尽那么多折磨,可是,我要妳当我的情妇最重要的目的是,我想照顾妳,像一个丈夫照顾一个妻子那样,当然也包括妳的生活开销。”
她明白,对他来说,他只是在照顾她,她不应该拒绝他所做的安排,而早在她点头答应成为他的情妇,她就应该明白从此会失去某部份的自我,当两个人决定让对方进入自己的生活,冲突就难免会发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意见必定有相左的时候,彼此都要退让。
靠过去在她唇上深情一吻,他讨好的说:“妳先在这里住下来,若是不习惯,我再陪妳慢慢找其他的住所,如何?”
“不用了,我会习惯这个新家。”不习惯也要习惯,她可不想一天到晚忙搬家,搬家很累人,搬一次家,至少要休息一个礼拜。“不过,我有个请求,你不要把我当成城堡里面的公主,我没有那么脆弱,我很坚强。”
“我知道妳很坚强,”他温柔的抚着她细致的脸庞。“只不过,对我而言,妳就像城堡里的公主那么珍贵宝贝,可我向妳保证,我会避免把妳当成温室里的花朵,妳想做什么事,譬如背着画具跑去渔人码头涂鸦,我都会尊重妳,这样可以吗?”
她说,这样就够了。她不想因为成为他的情妇,就变得好像什么都做不来的生活白痴,如果说她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那就是她一直把自己照顾得很好,健健康康,没病没痛,这一点,他没有办法完全认同,不过,他没有跟她争辩,他知道她还不习惯这种被人家照顾的感觉。
“回去之后,妳立刻打包行李,只要收拾衣物和一些比较重要的物品,其他的东西可以不要就不要,我跟搬家公司约好两天后过去搬东西。”
点点头,她总算认真认识她的新家,不管喜欢与否,她要早早习惯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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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哪里?”前一刻,意识还处在神游状态,这一刻,王海晴完全清醒了。
昨天,她终于搬到新家,除了“累坏了”三个字,她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从旧安搬来的东西胡乱的堆放在客房,因为真的没有力气整理,然后泡个热水澡,她就无法动弹的瘫在超大尺寸的床上,小鲍主也是,她实在搞不懂那个小家伙在累什么。
总而言之,一觉到天亮,没有时间环境的变化伤感,当然也没注意到早上醒过来是什么日子。
当韩焰半强迫的把她从床上挖起来,她还昏昏沉沉搞不清楚东西南北,在他的指示下,她换上一件很漂亮的白色洋装,真是教人迷惑,她怎么不记得自己有这件洋装呢?
没关系,这个问题不急着伤脑筋,因为韩焰一直催她,她连早餐吃了什么都迷迷糊糊,唯一知道的是他从外面买进来的早餐。
坐上车子出了门,他们首先把小鲍主送到宠物店,按着开了很长一段路来到淡水山上,她就看见那间纯白色教堂,很美很美,像是明信片上面的教堂。
“教堂啊。”
她当然看得出来这是教堂,只是不明白,他们怎么会来这种地方?
“虽然我没有办法给妳婚礼,但是我想在神的面前许下一辈子爱妳的承诺,不管遇到什么,我们彼此互相扶持。”他是无神论者,可是再也没有一个地方比教堂更纯真更神圣,他认为这里是最适合许下誓言的地方,今生今世,除了死亡,没有人可以分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