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价钱谈不拢,你另请高明吧!”宋丹美也很爽快,马上放下扶着他的手,作势走人。
“宋丹美,你给我站住,没看过哪个女佣像你这么拽的。”
他都还没赶人,她凭什么扭头就走?雇佣关系里,他才是那个主啊,她想走,他就偏不让她走!
“这不是拽,而是坚持自己的立场。”她料准他不会让她走,这家伙的目中无人就是这样,他没让人走,谁都不许动,他才是发号施令的人。
她可真大粗,敢爬到他头上撒野。
“你最好不要让我模到灰尘,”他冷冷的威胁。
“模得到我当场把灰尘吃掉。”她仰起下颚,一脸无畏。
嗟,真是个伶牙俐齿的坏丫头!就不要哪天真让他模到灰尘,他一定叫她舌忝干净。
在脑中想像她吞食灰尘的惨样,他忍不住笑了,可是下一秒,他的脑袋却足足当机了三秒钟……
他是怎么了,明明被气得半死,居然一点都不讨厌她,还觉得跟她抬杠很好玩?乔祖豫呀乔祖豫,你是吃错药了吗?
而更令乔祖豫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开始注意起她身上的气息了。
不知道是不是女人天生都会散发着自然香气,当他靠在宋丹美身上时,一股属于她的馨香不时往他的鼻间扑来,若有似无地轻轻撩拨着他的呼吸。
他细细感受着那淡雅的气息宛若清晨的茉莉,优雅且迷人的芬芳,令人不由自主的悸动着,仿佛在什么时候,他也曾经嗅闻过这样的馨香。
到底是在哪里?他蹙着眉,努力的思索……
宋丹美纳闷的看了突然顿下脚步的他一眼,“你怎么了?”他专注的凝视着眼前的她,当下有一瞬间的迷惘……
对啊,怎么了?他到底怎么了?
以茉莉当基调的香水种类根多,说不定去东区逛个两圈,就可以找到两卡车身上散发这种香气的女人。他呀他,真的是多心了!
“饿太久,血糖过低。”收敛心神,他随口搪塞。
“那就请你速速向餐桌移动。”
不是她爱说,乔祖豫这棵大树真不是盖的,再不把他送到椅子上去,难保她的肩膀不会当场碎裂。
做牛做马赚来的薪水,到头来要是通通拿去贡献给医生伯伯,她铁定会呕死,而且死不瞑目。
“走不动有什么办法?不知道是谁刚刚害我摔到的。”他突然很卑鄙的耍起赖来,索性把重心整个压向她。
“喔!”她的身子当场一沉,恼愠的睨他一眼。
“怎么!你这是在瞪我?”乔祖豫扬高音调。
“我哪有!”为了可怜的肩膀,宋丹美决定先放低姿态再说。
“好好,一切都是我的错,我在这里诚挚的跟你道歉。”
得意的挑眉,“看在你这么诚恳的份上。我接受你的道歉。”
呸,瞧他一脸拽兮兮的,她真想抓起锅铲狠敲他一百下。
算了算了,暂留这男人一条小命,让他月月付她十万块,等他写完剧本,哼哼,她就在菜里下毒杀他灭口,为自己报仇雪恨。
不,这样太便宜他了,应该把他留下来当小男宠,日日奴役他,哈哈!
折腾了半响,总算如愿把乔祖豫安置到椅子上,宋丹美也累得气喘吁吁、浑身冒汗。
“饭。”大爷非常嚣张的伸出左手。
“请用。”压得饱实的一碗白饭恭恭敬敬的送到乔祖豫手中。
“汤先舀起来放凉,我随时要喝。”
“是。”她取来干净的碗,舀了汤在一旁待命。
“好热,流汗了。”
打开冷气外加电风扇伺候。
“我要面纸。”没问题,整盒送上。
“我要一杯白开水。”就算整壶也行!
这顿饭,他乔老大吃得眉开眼笑。反观宋丹美像颗陀螺似的转不停。直到吃完饭,走进书房,乔祖豫还沉静在使唤女佣的欢乐里。
原来女佣不只可以打扫煮饭,偶尔还可以拿来寻开心,不但“笑”果十足,还可以消烦解闷,唉,他以前怎么没有发现这如此难能可贵的乐趣呢?
没关系,现在发现也不迟。
宋丹美收拾好餐桌,转而走到主卧室,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接着又去收拾浴室里用过的毛巾、换下的睡衣,简单的清洁刷洗后,抖抖凌乱的被褥,拉齐摊平,把枕头归位……
忽地,她目光一柔,遂而伸出手来,缓慢的抚模过余温消散的枕头。仿佛是在抚模睡在上头的人,嘴角扯开一抹浅浅的微笑。
“不要让我等太久,也别让我失望,好吗?”
须臾,她敛起笑容,转身离开。
第3章(1)
靶觉到窗外的阳光越来越刺眼,乔祖豫停下敲打键盘的双手,往视窗右下角瞄了一眼,已经是上午八点十五分了。
昨晚写得顺手,直至清晨还欲罢不能,没想到转眼都已经是这个时候了,他捏了捏酸疼的眉心,把剧本档案储存好,关上电脑准备回房睡觉。
这一次他学乖了,踏出步伐前不忘先看看前方有无障碍物,免得又被某人绊倒。确定道路净空,他放心的拖着一身的疲惫,缓缓走出书房。
“早餐准备好了!”宋丹美清亮的嗓音从他身后响起。
“我不吃。”整晚都坐在电脑前工作,现在的他没什么胃口,反而比较渴望睡眠。
“早餐一定要吃,而且我已经准备好了,请不要浪费食物。”
乔祖豫一脸不爽,嗟,现在他是老大还是她是老大?他不吃早餐还轮不到她这个小女佣管,他不予理会,迳自朝房间的方向走。
谁知道宋丹美还挺难缠的,端着餐盘,脚步轻快的追上来,瞬间堵住他的去路。
瞠目大惊。天啊,这家伙是有法术的妖怪不成?居然咻的一下就堵住他的路。
“让、开。”他沉下声,稳住气势命令。
“吃了我就让。”她仰起脸蛋,笑脒眯的望着他,巴掌大的小脸上,表情超柔和,讨喜极了。
乔祖豫看了,有瞬间的失神,忍不住也对她笑了笑。好像她刚刚不是在要求他吃掉早餐,而是要他吃掉她。
蓦然心惊。靠,他在想什么?就说他真的很需要睡眠吧,瞧,都开始神智错乱了。
“你很烦。”
“我只是在善尽我女佣的责任,打扫和喂食,请乔先生不要为难我。”
喂食?她以为他是什么东西,家禽还是宠物?“宋、丹、美。”
“我知道我叫宋丹美,乔先生不用一直提醒,你如果嫌我碍眼,那就快点把这杯鲜女乃喝了,我就会自动消失。”
这次她不只嘴角是弯扬的,连眼睛都弯成了月形,表情鲜活,实在让人搞不清她到底是心情好个什么劲,对照他的暗无天日,真令人反感。
“我不喝鲜女乃。”
乔祖豫从小到大最讨厌的就是那种不甜不咸的东西,小时候为了成功逼迫他喝鲜女乃,老妈可是费了好一番工夫,直到老妈妥协,愿意在鲜女乃里加他最爱的蜂蜜,他才肯赏脸。
他当然可以叫她去加了蜂蜜再来,但是他不想等,他只想睡觉。
“是加了蜂蜜的,地道的台湾龙眼花蜜!”宋丹美抛出诱饵。
乔祖豫一怔,双眸发亮。是蜂蜜啊,他的最爱!
不过奇怪了,她怎么知道要在他的鲜女乃里面加蜂蜜?他百分之百肯定自己没交代过她这件事。
他嗜甜,对蜂蜜的喜爱一点都不输给小熊维尼这件事,普天下,除了他和老妈以外,根本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而且老妈早在八百年前就已经蒙主宠召,如果这世界上唯一知道这习惯的人,已不在人世,一个没有说过,那宋丹美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唯一说得通的可能性就是——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