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笔挺的黑礼服,样式简单的白领巾,将他黝黑高挑的身段衬托得出类拔萃。岁月对金楞的外表尤其厚爱,当他是年轻毛头小子时,上苍给他成熟的魅力,如今岁数长了一倍,魅力依旧,却还是没剥夺他赤子般的外观;相对的,命运对他这样一个男人而言,又是何其残酷,给他走马灯似的人生,希冀能停歇喘息一秒,但轮转本不是他能控制的,这就是生命的无奈。
他在宽敞的房间内毛躁地走动着,看着江汉及左明忠奔走进出的跟他报告情况,等着儿子金不换来通知他这个新郎倌父亲动身的时机。
想到乖儿子,又令他感叹不已。通常父亲再婚,儿子皆是扮花童的份,可惜小换年纪过长,花童当不成,伴郎倒可勉强为之。记得爷爷领着母亲去林家提亲,丈母娘忽闻他有一个十八岁的儿子,当场花容失色、要撕破脸时,金不换一声诚恳的“贝女乃女乃”,救了他的命。不过丈母娘依旧看不顺他这个花女婿,对女婿的儿子倒欣赏极了。
所以,只要得赴林家谈论婚事时,金楞一定是拉着儿子当挡箭牌。
回想起这三个月苦行僧般的日子,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第一个月,他必须靠江汉与左明忠这两位护法才能出席各大小宴会,还得假装自己患有严重感冒以避开女人的触模;最难的事是得跟在若茴的身后,目瞪口呆地盯着她姣好的背影、侧影、正影,各种附加症状顿时发作,有时心如麻、脚无力;有时手发痒、头昏目眩;有时全身痉挛、口干舌燥。总之,他只能眼睛干吃冰淇淋,拚命压抑自己的冲动。
最倒霉的是,每逢周末出游时,他总希望能去福隆、垦丁,想藉自己的魅力来引诱她自动奉送上门,甘心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裤下;无奈,她专找一些名寺古剎,探古访幽。
第一周,三峡清水祖师庙。
第二周,鹿港龙山寺、意楼、九曲巷。
第三周,高雄佛光山。
第四、五、六、七周,因为他得赴日一个月,侥幸逃过三跪九叩朝山的命运。
第八周,她答应陪学生去烤肉,结果是,她和学生烤肉,而他和两位男护法大烤各种青蔬菇类串,学古人“画饼充饥”,以疗慰藉。
第九周,她坚持要会见他所谓的纯女性朋友,若有男人在场,不便长舌谈心,于是他只好呆坐在“会场”外的车子里,等她五个小时。结果她出来后,马上现学现卖、照本宣科地跟他讲了五则超级荤笑话,有时还会制造音效、外加分解动作。唉!想象力丰富的女人一旦开了黄腔,其功力绝不输男人,若是能自创风格、独树一帜的女人,更是教男人听了为之色变汗颜!
第十周,她约了双方母亲及他儿子金不换到苗栗白云寺,无可奈何之下,他也去了,而且是三跪九叩,磨破一条牛仔裤及真皮膝盖,才“爬”上山的,足以应证在劫难逃这句话。
第十一周,耗时两个半月、纯手工缝制的新娘礼服终于完成,当初设计师的草图是他核过的,所以当若茴说未达大喜之日新郎他不能看,否则会倒大楣时,他也不强求。
第十二周,总可以独处了吧?更惨!大学联招,身为夜间部高中毕业班的导师,她不能推卸陪考的责任。荒谬至极,他连儿子考试时都没陪考过,倒为了尚未过门的老婆的学生前来凑热闹。
“老板,该动身了!”左明忠探头提醒他。
他微点头,站起身,扣住礼服外套,往外走出去。临走时,还刻意要转到花房,结果被金不换在半途拦住,强将他拖上车。
第九章
从若茴含泪拜别林家高堂,到拜见彭家宗祠、彭家长辈,至今十辆超长礼车一路前往宴宾酒楼的途中,金楞板着一张脸坐在后座,闷不作声地甩动手里的白手套,斜看笑靥迎人的若茴穿著一套欧式白礼服,捧着一束新娘花,娇滴滴羞答答地坐在一旁,令他心中的无名火顿萌。
洁白礼服、洁白捧花!他明明再三交代、强调、叮咛过,自己要一件除了白色以外、什么色系都可以的新娘礼服!如今,她却穿著除了白色以外,毫无其它色系的新娘礼服!
“你跟设计师商量过,要改衣服的颜色了吗?”他冷冷地问着:“怎么没跟我提过?”
若茴诧异地回望他,将妍笑收敛后解释:“也不算是,我只是跟他反应不需要准备三套礼服,他临机一动,便建议我以白礼服做底,另外再裁一件粉线及鹅黄的软丝布料,拿掉可拆卸的长袖口就好了,至于旗袍是妈妈为我订做的……”
“行了!行了!才问你一件事,你就不请自来的说那么长串,又不是考试,没人奢望你举一反三!”他粗鲁地打断她的话。
若茴楞住了,回神后体贴的牵住他的手安慰他道:“我知道首次当新郎一定焦虑不安,但你不需要担心,一切都会很好的。”
他低头看了她的手,霍然抽回,冷酷的提醒她,“谢谢!对你而言是第一次;但对我而言,这却是第二次!”
若茴直望着他侧面的鼻梁,见他迟迟不愿回视自己,一抹失望从脸上掠过,保持镇定,告诉自己没必要因为他一时无理取闹而毁了自己的兴致,只盼望他的脾气赶快来无影,去无踪。
很幸运地,当她套上粉绿礼服时,他才舒展眉心,对她和颜悦色、殷勤有加。等到她再次换上银白玫瑰旗袍,将颈际秀发挽起时,他已迫不及待地在更衣室里,以既骄傲又迷恋的眼光饱览她曲线玲珑的风姿,并且说:“我该向你妈的眼光致意才是;我所有的不满,可因你身上的这块布料一笔勾消。”
若茴心喜的接受他的赞美。
在酒席上,金楞滴酒不沾,这还是多亏江汉拚命倒茶水给他敬酒;至于肉类食品,他一口也没尝,因为连吃素食三个月,挑剔的胃一时还无法适应油腻的食物。
当然,结婚喜酒要他们寸步不移是件难事,因为他有太多商界的朋友要应付,若茴也有太多亲戚及学生要招呼,因此这对新人是分两头各司其职的。
菜尚不及三轮,主桌上,瓷盘上的佳肴高堆,无一开动过,只剩下彭青云、金不换和林邦或这老中青三人,大聊志趣。等到聊到兴头上时,有一个绑着粗辫子的女圭女圭走了过来,硬是要爬上林邦或的腿,跟他们凑和着,她骨碌碌的双眼紧盯着金不换瞧,小巧的殷唇微翘,下巴高抬,虽长得很甜,但傲气十足,俨然不把他看在眼里。
金不换心里念着,你这黄毛丫头,白眼来、青眼去的,拽什么拽!
“你是谁?”她拉开稚气童音回头问他。
“你又是谁?臭丫头!”他咧嘴冲她一笑,但心里可是讨厌她得很。
“新娘是我表姊,”她骄傲的说:“我知道你是谁,你是表姊夫的儿子,论辈分的话,你就要叫我阿姨了。”
金不换瞪大了眼,看着这个未发育的小雏鸭得意自鸣的德行,皱着眉问:“你几岁了?”
“十三,”小女孩弯着嘴要答不答,骄傲得很,“我在普林斯敦大学念二年级。”
普林斯敦!那又怎么样?愈是骄纵的天才,愈是摔得特别惨;智能再高,思想不成熟也是没啥用,才十三岁,敢在我金不换面前吹擂、撒野,你找死!“你说你蹲在哪里念二年级?”
“普林斯敦!”小女孩大叫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