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
“是啊,你爹画的钟老爷真是惟妙惟肖,要不是你爹最后成了瘟鬼,我瞧他挺有质资修道成仙的。”
“小扮哥,你很喜欢我爹吗?”
“你放心,我跟我家青青没得比,再说,我喜欢的是你爹的身子,真是人间书生最佳的典范哩!”光想着就要流口水了。
“小扮哥,我长大大概跟爹也没个两样呢。”小四忽然说。
“噢……好痛好痛!”
“小扮哥你忍忍,这是上好的金创药,刚开始很疼的。”小心地替他包扎好。
“呜……我的人生啊……小四你看清楚了,这世间上妖怪是很多的,你要是自身克制不够,很容易就被带走了,在这种妖怪处处都有的世间就是这样的。”
“我明白了。”他低声说。
“好痛,我只能趴着睡了。”他哀怨道。
小四端着水盆爬下床,然后从床上抱下厚重的棉被,另外取出薄被盖在严小夏身上。“小扮哥,这样比较不疼吧。”
“嗯……”他吸吸鼻子。
小四月兑了鞋,跟着爬上床,躺在他身边。
“小四,你不是说你那个什么怪叔叔不让你跟男的一块睡吗?”
小四朝他展笑。“没关系,小扮哥现在受伤,随时需要我照顾。”
严小夏“喔”了一声,提醒他:
“你记得,明儿个一早,你想办法找你严大伯一块,去看严府里的每个人,要闻到今晚这种味道,立刻来跟我说,懂不懂?”
“小扮哥,那个妖怪还没死吗?”
“死是不太可能啦,多半是躲起来养伤,但是抢地盘抢输了,照理是不会再进严府,不过为防万一,还是多注意的好。小四,我真的好痛,你要亲亲我,我可能就没那么痛了。”
小四愣了下,小声说:
“小扮哥,亲亲你就不疼了吗?”
“是啊。”
小四迟疑一下,然后靠过去亲他的脸颊。
书生,你的儿子真的太好骗了,可惜太小,我一点感觉也没有,呜……严小夏极度哀怨。太小,他没感觉,要等小四长大,小四也会嫌他人丑吧?以前很不想去正视,但是,一连串的刺激让他彻底明白这副长相在这个人世间有多惨烈。
“小扮哥,这样就不疼了吗?”
“不疼不疼……”才怪!呜,他干嘛在这里做牛做马?
一张开眼,就呆住了。
“小夏,我思前想后,咱们兄弟的感情不能再这样恶化下去了,你见了我就晕倒,为兄一直在想是不是胡子吓着你的关系,所以就干脆剃个干净了。”
“你是大胡子——不,是大哥?”有没有搞错?
“小夏,你是昏头了是不是?”大掌揉揉他枯黄的头发。“就算剃了胡子也不会判若两人吧?”严仲秋哈哈大笑,气势照旧。
的确是判若两人嘛!
大胡子简直是钟老爷再世,而眼前的男人,身形气势都很像是严仲秋,只是脸嘛……有点斯文有点好看,呃……跟身体是有点不太搭,但是,他好象开始饥不择食了,又想流口水了,呜。
门被推开,小四端着药走进来,看见严仲秋,连忙喊道:
“严大伯。”
“乖,你给小夏送药来吗?”严仲秋连忙让开。
“嗯,小扮哥该吃药了。”小四走到床边,看严小夏一脸流口水的样子,再转身看看严仲秋,然后眉头锁紧。
“我不喝药啦。”
“小扮哥,你要喝药,就有桂花糖吃喔。”把准备好的帕子摊开,里头有好几颗糖,以前娘都是这样哄他的。
“你当我是小孩啊!”
“小夏!”严仲秋喝道。
严小夏抿着嘴,瞄了眼小四,再看看严仲秋,不甘愿地接过来一口喝尽,顺手抓过桂花糖。“好了好了,都出去出去!我要睡觉了!”
严仲秋叹息,对小四说:“你念书的时间到了,夫子在等着呢。”
小四点点头,先让严仲秋出去,他再默默走到床边,小声问道:
“小扮哥,你肩还疼不疼?”
“疼死了。”
小四想了下,然后倾向前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笑道:
“这样就不疼了。还有,小扮哥你不要随便乱流口水!严大伯是不能吃的。”
“我非要吃,你能怎样?”
“那……那你对着我流口水,吃我好了。”
严小夏狠狠地瞪他一眼,忽然张大嘴扑向他,小四连忙闭上眼,却连动都没有动,严小夏一口咬上他的小肩膀。
小小的、软软的,是有点像书生的软啦,可是真的太小了;而那个严仲秋是有点书生脸,但是身形实在是太可怕了。
老天爷根本是在玩他,把美食放在眼前,却都没法碰!他是媚鬼!媚鬼啊!是应该要无恶不做的妖魔鬼怪!为什么还要帮严府驱赶妖怪?一开始他只是想吃掉书生,为什么会落得这种田地?为什么?
“呜……”
小四张开眼,看他一脸哀怨,连忙道:
“小扮哥,你别哭!”
严小夏“哇”地一声,抱住小四的身体,终于痛哭失声。
“药好苦啊!药好苦!我好苦!真的好苦啊……”
番外篇完
不能先看的后记
看清楚了哦,这是不能先看的后记,没看正文先看后记会后悔的,因为接下来有剧情。看到这里,还是要执意看下去,就不能怪作者没警告了。
其实《家佛请进门》,故事第一选择是断在第十二章就结束了。那时考虑了两天,才加写十三、四章跟最终之章,因为原设定是山有没有现形,没有人知道,也有可能是小四到二、三十岁成官之后才现形。
这是我的第一选择。
接着,我想了两天,写小说之于我,一来是有些挑战;二来算是份工作兼乐趣;三来则是在写故事的过程里,我喜欢体会现实生活里没有的温暖跟圆满。
对我而言,光是第三点的比例就远超过第一点。
其实设计小说点的过程里,就是图个“爽快”而已,而这份设计结尾特别的“爽快”是远比不上我想让故事呈现圆满的心理,所以即使当初第一选择足以第十二章为结束的我,还是在不到两天的时间内动笔写出我想要维持一家团圆的结局。
因为我很喜欢圆满。
即使圆满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平淡,我也甘之如饴。
至于接下来的“还是人之卷”,实在是因为夫妻第八年开始才能融进“七月鬼当家”的主轴,总不能让作者从婚前一路写到婚后,再写到八年后来个最后三章才出现聊斋,完全失了瘟鬼的主线吧?所以,当我写到正文剧情到结尾时,非常想看万家佛与马毕青的婚前交流,于是产生了这一篇“还是人之卷”——当他们还是人的时候,在庚子年执子之手。
至于,为什么角色会选择夫妻?因为,我已经不能想象男女主角一开始初遇就能为对方上天下地府,没有深厚长久的感情,要做到这种地步似乎是很难的,这是我选择自幼青梅竹马加上夫妻情深后再走进“七月鬼当家”主轴的最主要的原因。
因为是两本,所以序跟后记稍微多了点,也可以解释为最近的于晴,比较喜欢聊东聊西(虽然还不月兑小说啦)。
不知道有没有人发现,《阎王且留人》里曾有一个意念存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鬼。
在《家佛请进门》里,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鬼延伸为:人的心里除了鬼外,还有一尊佛,可以并存,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
这是长久以来,提到鬼神时,我所执着不变的想法,跟大家分享。
最后,我写得非常愉快哦,如果将来有机会,我还是很想写各式不同的聊斋,我非常非常地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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