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庭微愕,然后扬眉微笑接过。聂拾儿往前一跳,跃到墙角年轻女子的面前。那女子紧紧抱著三、四岁的小男孩,充满防心的,他视若无睹,笑嘻嘻地蹲下,道:
“幸好这小孩像嫂子,不像屠兄。来来来,见面礼见面礼,快叫声叔叔。”揣了揣衣物,想起身上穿的还是西门庭这香喷喷的衣服,只好取下左耳的金环,塞进小孩胖胖的小手。
在旁的赵胖子知他一向很注意门面,随身之物必然昂贵无比,正要张口拒绝,又瞧见聂拾儿逗著那孩子玩。
这家伙的心意,他岂会不知呢?回头往视西门庭半晌,赵胖子才敛起打量的眼神,低声说道:
“西门兄弟,你不像是江湖人。”
“我的确不是。我在老顺发信局做事,它日有需要,赵兄可以上老顺发找我。”
赵胖子笑了两声,道:
“我在这里杀猪几年了,最远也不过到城西送猪肉而已。要寄信?也得看看我这破室屋子里找得出文房四宝吗?”
早先,在进屋的同时,西门庭就“一眼”打量完整间屋子。说是屋子,不如说,是前头的猪肉摊子多馀出来的空间,内室与摊子仅以粗劣布帘相隔,狭小的空间只能塞一个小凳子跟木板床,比他在信局的宿舍还不如。他的视线转回赵胖子脸上,然后笑道:
“赵兄说话的口气,一点也不像是个不识字的屠夫。”
赵胖子双眼微亮,重新打量起他来。
“你看出来了吗?我曾读过几年书,不过学武的时间更长,杀了几个人,最后窝在此地终老。人人都以为我只是个杀猪的,而我的长相,也的确像是个杀猪的。西门小弟,你觉得聂老弟像什么样的人物?”
西门庭看向那跟小孩抢手指头的聂拾儿,微笑道:
“很像是个贪玩的大少爷。”
赵胖子闻言,点头。“的确很像。据说聂府在京城里是有头有脸的名家,人人都以为聂拾儿养尊处优,而他看起来也的确像个不知民间疾苦的大少爷。”
西门庭微微一愣,对上赵胖子那蕴藏著深意的小眼睛。这人在暗示什么?
“哎呀,小侄子的眼皮要黏上啦,不吵你了,我怕你屠夫老爹一刀把我砍成猪肉上桌卖,那可不好玩啦!”
“你要喜欢,你可以生一个。依你的年纪,要成亲不算早了。”赵胖子又看了西门庭一眼,后者十分淡然地微笑。
“我还没玩够呢,屠兄。”聂拾儿老闻到身上馨香,真的很怀疑西门庭到底用了什么珍贵的香料在身上。
西门庭正要纠正他喊错,赵胖子低声笑:“那是他害臊。”
“喂喂,你们混这么熟了?还悄悄私语!”聂抬儿看了很碍眼。房子原就小,赵胖子几乎快要挤掉他的好兄弟了。
“我是告诉西门老弟,今晚要委屈你们了。”赵胖子指著很勉强用蚊帐分隔两半的床。“你跟西门老弟挤挤,明儿个一早你们就藏在我的车下,我送你们出城。”
西门庭目不转睛地注视那小小小小小的木板床,然后缓缓对上聂拾儿刺人的大笑脸。
“挺之,你有问题?”他很好心地问,预备这小子一有问题,就有理由罚他站著睡。
“……不,我无所谓。”也不过是两个男人共挤半张中的半张床而已,真的无所谓,他对这种小事一向不在意的。
饼了半晌,他还是一脸“淡然”地瞪著那张床。
※※※
抵著薄薄的墙板,身后传来热气,跟浅浅的哀声叹气。
“挺之,你的头发是很香没有错,我不介意闻它到天亮,可是我很介意再这样下去,不到天亮我会先断气在你的头发里,可不可以麻烦你转身跟我面对面?”
沉默半晌,西门庭才勉为其难地转过身来。他一见到这张细皮女敕肉的俊秀脸庞,就想起赵胖子之前提的“长相很娇贵,於是人人都以为他是富家少爷了”,赵胖子真正想说的是什么?
聂拾儿的手臂忽然向他探来,他暗惊,见聂拾儿的掌心抵在他身后的薄墙上,然后整个修长的身子完全贴上他的身子……西门庭闭上眼,深深吸口气。
“将就点。”聂拾儿附在他耳边轻声说:“我知道你不常待在这种地方,反正眼一闭,天就亮了……是不是我的错觉,你一整天跟著我跑,没机会偷偷擦澡吧?怎么又香又软?”
西门庭缓缓对上他的眸瞳。距离之近,几乎已经彼此触到鼻尖。
“如果我说这是天生的呢?”
“这世上,可没有什么是天生的。说,你是用了什么东西擦在身上?连我都比不上?”他猛闻,只觉这种香味是他买不到也调不出来的。
“……我大哥送的香料,我怕浪费就用了。”
“你大哥待你真是好啊,别告诉我,你脸上又滑又腻又软又香,也是你大哥的杰作,记得改天你大哥送东西来,一定要分我一份啊!”
西门庭终於忍不住,唇瓣抹著笑,很爽快地:“好啊。”
即使相处不到一天,聂拾儿也隐约看出西门庭的性子属於随遇而安型,不怎么计较小事,行事低调又爽朗。挺之的爽朗不似男儿家一般的豪爽,反而拥有一般人少有的安然自得的爽朗。
一个完全没有在外闯荡,只守在一间民信局的年轻男子,能在二十岁拥有这等气质,已是令他十分佩服……当然,这话他可不会说出口,免得这小子跩了起来。
也许,正因挺之这种很投他缘的性子,他才会在不知不觉中与他通信了五年吧。
忽然间,赵胖子在睡梦中挤了过来,聂拾儿眼明手快,立刻把西门庭的身子压压压,压得滴水不漏,以免曾有杀人不眨眼纪录的赵胖子一个翻手,打到不懂武的挺之,那可会一击毙命的。
“哇……之前咱俩站在一块,我高你一点,现在我发现你的身子很单薄哩。”他惊奇道。肩薄身薄,手臂也薄,这么一想,他还记得西门庭的腰也挺细的……
“唔,我……小时候身子不好。麻烦你把手从我腰上移开,我怕痒。”
聂拾儿乖乖收回不规矩的手,低声说道:
“身子不好可不是理由,我小时身子也不算好,我娘才把我当女儿养个两年,你看,我有耳洞。”
“我没有。”
“废话,你当然没有,你要有,咱们共躺一床,我岂不完蛋?”
西门庭微笑,道:“我要是女的,那我也完蛋。”见聂拾儿要抗议,他改变话题:“明儿个出城,咱们就分道扬镳吗?”
“啊……是啊,你赶著要回信局嘛。”有职业的,毕竟不如他来得自由。只是……还真有点舍不得这小子。
“你把我的马弄丢了。”
“这倒是。不如我陪你一块回去,跟你家老板道歉兼赔偿好了。”他笑嘻嘻的。
西门庭注视他一会儿,问:
“你把马丢在城东,是故意的吗?”
聂拾儿连眼也不眨一下,笑道:“我一见宫万秋出现,吓得反身就跑,哪还顾得了马丢在哪儿?不过我得强调,我不是怕他,我只是懒得跟他打,他的功夫还远不及我呢。”
西门庭当作没有听见他的吹牛,又问:
“宫万秋是个很聪明的人吗?”
“唔,你有问我必答,毕竟你被我拖下水,哪天会被打死都不知道。耍聪明是要有天份的,就像我。”聂拾儿指指自己。“而宫万秋完全没有这种天份,但他思绪缜密,宫家老头倚赖他甚重,可惜宫小姐当他是屁。怎么,你对他有兴趣?”
“入夜之后,宫家主搜城西,这一搜,大概也要天亮才能轮到城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