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瞄他一眼,偷偷笑着。
“你放心,虽然我不谙厨房的事,不过认菜的功夫还算可以。紫葛都把菜单交给我了,不会出差错的。”说着说着,为显自己可以不辱使命,拿起冷冻猪肉丢进龙瑾提的篮子里。
“我不是说这个。”
“我可不想再吃便当了!那是回锅肉耶,一定胖了不少。”想起身材就烦恼。
“你不胖。”
“你是睁眼说瞎话——”一说出口,才发觉自己的语气好像有点指责的意味,马上瞄瞄他的表情,确定他没发火,才安下一颗心来。
她干嘛这般怕他?
又不是叁头六臂的吃人魔,其实她是不必怕他的。只不过人高马大些、只不过身体健壮些、只不过打起人来很可能像蚊子一样——
是不该怕他的。其实除了偶尔凶她一凶外,好像从没见过他要动手打她。
“你会打我吗?”她月兑口而出。
“我不打女人。”
“你确定?也许在盛怒之下,一时无法控制也说不定——”
“我不打女人。”他冷冷地重复。
“我怎么能确定你说的是真话呢?她傻傻地问,换来一记怒瞪。
龙瑾拿这个女人简直没办法!谤本无法想像红龙□竟是属于她的。
那预言是真的吗?
如果是真的,这女人迟早要属于他的。
思及此,龙瑾的嘴角泛起一丝笑意。
“你笑了!”说得多吃惊,像是发现新大陆般。
他又抿起唇。
“你该多笑的,笑起来多好看!恐怕连八十岁的老婆婆也会被你吸引去。”这不知是贬还是褒。
“挑菜吧。”他扔下一句。
她乖乖听话地专心挑菜。
“其实你不必陪我来的。”她又忍不住开口,没办法,就是爱跟他说话。
“我必须保护你。”
“可是我没有那个价值了嘛。我是说,就算巫师捉住我。一旦知道红龙□已经不在我身上,他会放了我的。”她天真地说道。
“你真这么想?”
“毕竟我身上已经没有他想要的东西了。”顿了顿,问他:“如果捉住他,你们要怎么处置他?判他死刑?终生监禁?”说不好奇是骗人的。
“带他回到属于他的世纪。”
沛书停下脚步,仰起头。
“你是说,你要回去?”他终究还是要回去的。想起来就忍不住心伤。
他不置一言。
她难过地吸吸鼻子。
“你帮我一个忙好吗?我忘了拿白菜,你知道白菜是什么吧?我先去排队好不好?下午人多,结帐很慢的。”说完,迳自走向收银机前排队。
再不支他离开,只怕自己会控制不住地掉眼泪。
他要离开也是迟早的事嘛,再想一想,其实事情并不全然那么悲观,就算回去了也还要再回来嘛!再不然就实行那个早酝酿很久的绑票计划,要不,干脆昏迷他,让他在结婚证书上盖个手印也行,届时,他想赖也赖不掉了。
幸亏他是个天马行空的小说家,她计划多得数不清,一计不成再来一计,迟早能让他留在她身边的。
但——
爱呢?
如果不是真心爱她,就算把他留在她身边,只能算是具行尸走肉吧。
这是计划中唯一不完美的地方。她不是那种会硬强迫的女人,该是她的就该是她的,强求只怕也求不来——
不过话说回来,他是不懂是爱情的。如果能教会他爱人,而身边又只是她一个女人的话。
她口列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是该她的就是她的。
一分钟后,龙瑾拿着小白菜回到收银机前,却不见沛书的踪迹。
她——
算是失踪了!
□□□
“我必须找到她!”冷硬不再,仅存的只有纯粹的恐惧。
几乎翻遍超市的每一块土地,却仍然找不到沛书,龙瑾这才不得不承认沛书失踪了。
本想直接冲向陈得胜的别墅将人讨回来的。
但再一细想,这女人的想法是永远教他模不透的,也许她只是在气他之余,自行溜回白屋,于是乎先赶回白屋,仍是不见人影,心里才不得不承认巫师掳走了她。
懊死!
他应该保护她的。
他在她身边,却没发觉危险四伏。
红龙□比起她来太微不足道了。如今,他宁愿奉上红龙□,也不愿让她损伤丝毫。这是什么心情?是爱吗?
如果是爱,未免太苦涩了!
“瑾,红龙□在我们手里,他不敢伤害沛书的。”
“我必须找到她。”
“你的冷静到哪里去了?”龙皋注视着她。“我们是可以找到他,但你必须先冷静下来。如果让‘他’知道沛书对你有多重要,你知道‘他’会如何摧毁对你最重要的东西的。”
龙瑾紧抿着泛白的嘴唇。她是重要的,对他而言,她是个珍宝——该死!为什么他到现在才恍悟?懂爱与不懂,已经是次要的,最重要的该是让她安然无恙。
他需要她。
她要爱情,他可以学习去爱。
从没如此迫切想要一个人,一直是习惯单独的,这种陌生的情感教他心悸,这就是爱吗?恨不得将她绑在身边,细心地呵护她。依她傻气的天性,是需要人时时看着的。
早在二十叁世纪就认识她了!在博物馆中仅存的爱情小说里,她的书占了绝大部份,从年少起就生活在博物馆里,对于古物,他是熟悉的,尤其是她的书,看着她的书,好奇于这种情感,想像她的人该是一如书中灵气而飘逸的女子,哪知第一眼却全然不如所料——
懊死!懊甚至不懂得如何照顾自己,教他如何放心回到二十叁世纪?
当务之急,该是救她月兑险,至于以后——
再狠狠骂她一顿。
然后,让她成为他的。
第十一章
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站在二楼的窗外,居高凝视着自己细心培育的乐园。
他是漂亮的,乌亮漆黑的头发微卷,但服贴着,充满古典气息的脸庞是那般秀气,一如女孩般漂亮,薄薄的红唇要笑不笑,扬起绝美的弧度。此刻他正偏着头,细眯着慑人心魂的眼眸。
他该是漂亮的,要不是胸前一片平坦,沛书真会误以为他是个“她”,太迷人了嘛!除去美得邪气的脸蛋不谈,各方面来说都比她还像个女人。想起这点就叫她惭愧,一时之间也忘了自己又成了肉票的事实。
说起这件事不气才怪!
她是自愿来的。
很笨是不是?当然是觉得理所当然,但现在却只能在心中懊悔了。
在超市时被他拦下,一听他自称是巫师,就毫不考虑地跟着他走,只为了替龙瑾找回青龙石。本来以为才十几岁的少年,身子又单薄,应该不是崇尚武力的那种,没想到走到超市门口她就后悔离开龙瑾身边了。本想再回头找龙瑾的,却叫他给一路押上车。
他的力气大得可怕!差点没把她的手给拉月兑臼!要是真弄成月兑臼,一定跟他没完没了!她是写小说的耶,将来要是手不能动,要靠什么吃饭?
当然,现在又成了肉票,逃跑应该是她的责任,但怎么逃跑?他像石雕像似的站在那里,动也不动,如果悄悄溜出去,不知道会不会让他给发现?
不是存心贬低龙瑾,当龙瑾的肉票实在过得太好了,不但有叁餐,还附赠水果,又有感冒药可以吃,但在这里呢?被锁在这房间里好歹也有二、叁个钟头了,连一杯茶水也没见到踪影,这才是真正的肉票生活。
她甚至开始想念起龙瑾来。
想念他的冰块脸、想念他偶尔的霸道。
想着想着,竟掉下眼泪来。
“那是什么?”少男的声音清亮如莺声。
连他的声音都如黄莺出谷,实在再也找不出他的缺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