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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出状元 第17页

作者:席绢

“怎么?心软啦?想帮他一帮是吗?”贺元笑问。

柯铭摇头。

“我与他本不相识,这次透过家里庄头孙子的关系,借住他家,给王家足够的借宿资财便罢,至于赠书嘛……怎么说这个人情也该应在家奴的孙子头上才应当。”书本这样珍贵的物件,可不是随便能送的。不在于书籍本身的造价,而是它代表知识,赠予他人有一定的讲究;对于泛泛之交,能以金钱了结最好,赠书就太过了。

柯家在永定县有一个小田庄,庄园管事的孙子正好是王诗书学堂里的同窗,透过这层关系,才让他们这一群富贵公子来到这片山沟时,选择住进王家,而不是去更富有的其它三个村落脚。

“也罢。反正这小遍村人,几百年来都这样过下来,不肯轻易迁离,就表示日子没过到绝境,不读书也没个啥,也不用我们来穷操这个心。”毕竟只是萍水相逢,借住蚌三两日就要离去,也许以后再不会到来。这个小村子的人愿意怎样过日子,实在与他们无关。他们也就只是扯扯闲话,打发一下睡前时光而已。

两人又说了几句,待困意上来,便彼此道晚安,各自休息了。

小云今日便遵从静默师父的吩咐,一到慎严庵之后便直接随着娘亲到庵堂后面那片树林里的院落帮工,待吃完午餐才回庵堂里抄书。

她们母女向来天未亮就上山,有时上山时,日头都还没从东边的山头升上来呢。如今冬日,昼短夜长,更是如此。模黑上山之后,山上还是黑抹抹一片,白家娘子提着灯笼,将女儿领到院子里的柴房,在那儿,已经有四名仆妇在升火熬粥了。

白家娘子一一打过招呼后,顺便介绍了自己女儿,便将小云打发到柴房劈柴去了。

“白家的,你女儿这样小,没力气劈柴吧?”

“不小了,我们村里的孩子五六岁就开始学着帮做一些家事,只是劈整一些细枝,不花什么力气,这等轻省差事,她还使得。”

“这还叫轻省啊?你别是把女儿当儿子养吧?”一名仆妇咋舌问。

“林婶子,你来无归山也三年了,就算没去过小遍村,也总会听说过我们那个村子一整年的收成还不见得能养活一家子人,这样的境况,又怎么娇养得起女儿?在我们村子里,儿子女儿是一般教养的。”

几名仆妇闻言都点头,其中有人问道:

“那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女孩儿该学的裁衣下厨等家务,你打算何时教她?这可关系到她未来能不能说个好人家呢。”

白家娘子苦笑了下,摇头道:

“等她再大一些吧,总得先养活她,再来考虑她的终身吧。”孤儿寡母的,未来一片茫然,又哪敢去畅想不可知的未来?

没有谈论这话题的心情,白家娘子很快加入厨房的杂务里,其他人自也知趣,不再说话,全都再度忙了起来。

很快地,一大盆香喷喷的香菇浓粥就起锅了,分好了给主子的份量之后,剩下的便是蔚房里所有人的早餐。四五名仆妇就轮流坐下来吃,让两个留在灶旁继续烹煮各色精细的配菜;当然,正在柴房努力劈柴的小云也被厨房的主事嬷嬷给唤过来一同吃。

于是,小云知道了世上有一种叫做香菇白米粥这样香喷喷的美食,每喝一口粥,都要瞪大眼,含在嘴里几乎舍不得咽下。这白米粥可比大馒头好吃多啦!可惜不顶饱,连喝了三大碗,也还是没什么饱实感,虽然肚子给吃腆了出来……

用完了早餐,也不耽搁时间,立即又跑去柴房劈柴火,直到一个半时辰后,终于将她能力所及的工作都做完,麻利地捆成几捆,抱到厨房灶下。此时,厨房只剩下一名正在清理厨房的老婆子,她见小云过来,笑道:

“孩儿,你娘去院子里洗衣去了。让我告诉你,劈完了柴,就到后头树林里拾些枯枝落叶回来,其它地方可别乱闯,主院那边千万不要过去。”

“我知道了,谢谢阿婆,我这就去树林拾柴火去。”小云从怀里将毡帽拿出来戴在头上,又回到柴房,找出一捆绳子别在腰上,便绕着大院围墙,往更后头的地方走去。

边走边模肚子。劈了一个半时辰的柴枝,觉得肚子里的那三碗粥都给消耗得一滴不剩了,隐隐有些饥饿的感觉,但这并不妨碍她的勤劳。饥饿,对小遍村的孩童来说,是正常的共同记忆,尤其是不用农忙的冬天,有时一天只勉强吃上一顿,其它时候,再饿都得捱着,捱不过的,就只好死去,还能活着感觉到饿,有时也是一种福气……

整片天空阴沉沉的,不见半丝日光,小云只能凭感觉去计算着时间,并祈祷今日不会下雪。在他们这个地界的冬日,有刮骨的寒风,有铺天盖地的鹅毛大雪,要是寒风与大雪同时发生,那就是暴风雪了,在外头冻上一小会儿,就得死人。

今儿大概会有点雪,但不致于太难捱。

收集了一大捆柴枝之后,她以绳索捆得扎实,并以剩下的绳索打出两个大圆结,正可当简单的背带;转身背对柴枝,将背带套进双臂,定位在肩上,一声嘿咻,起身,便把那捆比她还高的柴枝给背上了。

有点重,那就走慢些,小心保持平衡,不让自己跌倒。

“看!那边一坨黑抹抹的是什么?是熊吗?”突然一记洪亮的童声夹带着惊喜大叫着。

“嘿!看我猎熊!”

咚!

小云的肩膀挨了不知名的东西一记。由于衣服穿得厚,倒不觉得痛;她低下头随着那不知名物件的滚动轨迹看过去,发现是一粒约小指节大小的亮白色小石头,圆滚滚地,落在一片泥土与枯叶里,彷若会发光似的,特别显眼。

“喂,把我的珍珠捡过来!”很是颐指气使高高在上的语气。

珍珠?是指地上那泛着萤光的小石子吗?小云好奇地走近,以脚尖拨了拨,觉得不过是颗好看的小石子,居然还会有名字。

虽然觉得满有意思的,但她并没有伸手去捡。或许是因为她不用看过去,就知道这颗萤亮小石头的主人,正是昨日在村长家见过的那几个衣着鲜亮的孩童之一。惹不起的人,捡到的东西自然不可能属于她,那么,她干嘛捡?

“喂!你个野小孩,耳聋啦?没听到本少爷的话吗!”那男童的声音愈加嚣张,还带着点命令居然不被执行的气急败坏。

小云觉得有什么东西正向她脸呼过来,她微微侧身闪了下,正好躲过一记白女敕女敕的拳头。身为一个小遍村的村童,被攻击的第一反应就是反击,所以她躲过那记拳头的同时,踢出一脚——

“哇!好险!”身形还算灵活的男孩及时躲过膝盖挨踹的命运,骂道:“你这个卑鄙的乞丐!你差点踢脏了本少爷的衣服!找死啊!”

小云看着这个跳到她面前哇哇大叫的男孩,面无表情,却在心底撇撇嘴。本来就没有什么搭理的兴致,发现眼前这个孩童正是昨日胡乱撒钱的笨蛋后,更不想理会了。

虽然没有事实根据,但小云一直相信跟呆瓜说话,也会变成呆瓜;所以她在小遍村很少开口说话,就算跟一群村童待在一起,也安静得像个哑吧。短短六年的人生,常常有类似于“人生真是寂寞如雪”的感叹。

而,被小云定论为笨蛋的贺明大少爷,虽然目中无人不可一世,到底也不是个笨蛋,小云眼底的轻视他或许看不出来,但无视却是非常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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