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只要一晌贪欢的女子;或者说,如果没有他这个意外出现,那么她这一生肯定朝着绝情绝爱的路上直行而去,拒不转弯,连上的欢愉,她都不会有尝试一下的好奇心。
“过来。”
“做什么?”
“我要抱着你。”
四目相视,眼神并不凌厉,甚至在昏黄的光线下,显得有些缠绵暧昧,但仍然是在角力着的。最后,还是她先移开眼。她不是个好胜的人,一双柔和的眼从来也闪不出锐利的光芒,会败阵下来,理所当然。何况,不管怎么说,他今夜的出现都是为了她。不管她需不需要,都得承他的情。
所以她起身走向他,手指才轻触到他的手掌,便被他拖进怀里,牢牢抱搂住。
她侧坐在他腿上,额头抵着他的,双臂交缠在他颈后,彼此拥抱。
“你等会就得走了……”她低声道。
“离天亮还很久。”
“现在的情况和以往都不同,有多少人正盯着你,你自己知道。”现在可不是能够任性的时候啊。奉娴希望他能理智一点。
他不想听她说教,尤其说教的目的是为了赶他走。于是,一掌扶住她后脑,不让她躲,强势的唇印上她的,深深长长的舌吻,最好能将她吻晕,没有心思去想那些不该由她担心的小事。
“别……别亲了……有……酒味。”虽然他已经刷过牙了,但他嘴里淡淡的薄荷香气也不能全然掩去酒味。她喘息的推他肩膀,偏他不为所动。
“你停下来……”她努力不懈中。
“停下来有什么好处?”他啄着她的唇,然后开始扩张领土,一路朝雪白的颈项移去,像个辛勤的农夫,不放过任何一处可以被唇舌烙印的土地。
“你你……够了……我今晚不想……”事情已经够复杂了,他偏又要来添乱。
她想不想,不在他考虑的范围,因为他总能诱拐到她想。
“我们……来谈点正经的……你不是因为担心我……所以才来的吗……”
他终于稍微停下攻势,抬头看她,扯着唇角,要笑不笑的问:“谈点正经的?什么正经的?不会又是要跟我讲一个‘感人’的故事吧?”
“啊?呵呵呵……怎么会呢……”她本来还没想到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的,不过被他充满威胁性的目光一扫,她就想起来了。
许久许久以前,他们第一次发生“奸情”,那时虽然开始得很意外、过程很混乱、结果很……呃,美好;但也从此被他这个麻烦给缠上。有一次她心情很差、很不想理会他,可他偏又出现赖着不肯走,于是她很委婉正经的跟他说:“今天,我要跟你说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好故事不在内容多,“给我滚”三个字便足以道尽其“感人”的精华。
确实是一个“赶人”的故事……这是来自于网络上的一个冷笑话,由于非常冷,所以他不仅笑不出来,还被气走了。于是奉娴发现这个“感人故事”威力真是非常强大,他都被“感动”得离开了,还离开了好久……那一次,他足足有八个月零二十三天没出现。你可以把那段时间称作冷战期,虽然分离时没有大吼大叫互相指责咆哮,但他们确实算是吵架了(奉娴不愿承认是她单方面气走了他)……“今天没有‘感人故事’……我只是……没心情……”她轻喘,不再那么用力推拒他,放软了音调,很臣服的模样,带着淡淡的无奈。
“你不想做,我们今晚就不做。你知道,我虽然喜欢引诱你,却不曾真正强迫过你。”他仍然在吻她,将她雪白的身子种出一颗又一颗草莓,但不再那么热力十足的放肆了,动作变得很温存。“我只是突然担心你,想陪你一会儿。”
他知道她的把戏,她最懂得如何善用她足以欺骗世人的温柔外表,以达到她想要的目的。他认为她这一套用在他身上是没有用的,可是却又乐于在她努力作戏时,给面子的加以捧场一下,最终都会顺了她的心意。
“与其担心我,你还是多担心自己一点吧。”她轻叹。
他笑,停止亲吻,转身将她压在大床上,头枕在她丰润绵软的胸口。低声道:
“唱首歌给我听吧。”
“我只会唱那么一首,你知道的。”她不擅长唱歌,曾经跟师姐妹们去唱过几次KTV,发现自己音准很差,老是抓不到key,而且唱出来的大多是抖音,简直不堪入耳,以至于这方面的兴趣始终没有培养成功。
“我就只想听那一首。”他也知道她歌唱得很差,唯一还能入耳的,就那么一首,那还是因为她比较常唱的关系,于是就唱得有点像样了。
奉娴觉得这个人直一是太对她予取予求了,没有回应,不打算理他,免得宠坏了他,害得自己下半辈子翻不了身。
“唱吧,我就要走了,下次见面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许,就不再出现了……”
哀兵之计都使出来了。她看着天花板,打算拒不屈服,没发现自己的双手正轻轻梳抚着他的头发。
“娴……”
这不是屈服,这是应付,奉娴这样告诉自己——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花非花·白居易作)短短的歌词,反覆的吟唱,从初时的走调唱到逐渐顺耳,轻轻的、低低的,音色朦朦胧胧,似有若无。明明是温柔的声音,在昏暗的灯光下却有着清冷的效果。
十一月下旬,属于深秋的寒意,正在这华丽精致的套房里弥漫着……
第四章(1)
金郁骐眨着酸涩的双眼,动作有些迟缓的起身,缓缓移步走入浴室里,却不太敢正视镜子里的自己;怕自己一点二的好视力会让他看到不想面对的事实,进而引发惊声尖叫的不优雅行为。青白的脸色、浮肿的眼袋、干燥得月兑皮的嘴唇,当然,他那一向黑白分明的杏仁型桃花眼也没有逃过一劫,如今肯定爬满可怕的血丝……宿醉啊,真是要命!
他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喝酒。同样属于刺激性的饮料,他通常宁愿多喝几罐可乐,然后每天多在健身房消耗半小时。而他能勉强接受的酒类是鸡尾酒或香槟,至于那些酒精浓度高的、象征男人血性的烈酒,他向来是敬谢不敏、退避三舍的。他觉得喝烈酒就像在吞火,而他可从来没有打算去马戏团谋职表演吞火或喷火这种把戏。
当然,身为大男人,面子还是要顾的,绝对不能让人知道他痛恨烈酒。在需要喝酒的场合时,他都是端着一只酒杯,走完全场,还不时暗中往酒杯里加水进去;当别人吆喝着干杯时,他都只是浅浅抿了一口。身为一个注重形象的优雅贵公子,是不轻易跟别人玩豪爽那一套的;而且他是一个养生派的美食家,从不暴饮暴食,不会让过多的刺激性食物或饮料伤害身体——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久而久之,大家也都知道不能找他拚酒,金大公子拒绝所有不优雅的行为。他的一群吃喝玩乐的朋友都知道他公开场合只饮一杯,即使存心灌他酒的,迫于交情,也最多止步在第二杯,那就足够他受的了。
可是,昨天,他却一个人在公寓里酗酒了……当然,所谓的酗酒,不过是喝了半瓶葡萄酒,而且那酒的酒精浓度不过十一度。
最近有点烦,事事不顺心。他一直知道当自己的年纪步入三十岁之后,母亲那边的事就再也不能置身事外了。可是他没想到会这么麻烦,所有事情一下子都逼到眼前来,他的住家首当其冲,目前已经被搅得乌烟瘴气了。这让他感到有些生气,为着那些不请自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