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姎选的餐厅距离他公司不太远,走路过去,五分钟就到了。是一家标榜生机饮食的餐厅,大多以素菜为主,搭配少许的肉类,味道调得非常清淡。以前李从谨来吃过一次,虽然觉得这样吃很健康,但他毕竟是凡人,对美味还是比较执着的。
他也不以为奉姎会喜欢这种食物,因为她煮出来的菜色都很重视色香味,极少用川烫的方式来料理食材,还美其名为:吃原味。
如果任何食材都只要以水煮熟、简单的撒盐来调味即可的话,那厨师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所以李从谨甚至觉得厨师与生机饮食这四个字是对立的。
所以他其实也挺好奇为什么奉姎会约他在这里午餐,莫非是因为这里空间大、人很少,适合谈话?
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服务生送来菜单和开水之后就退开了。他放眼环视了下四周,客人少到一目了然。然后,他的目光轻易被旁边那桌的客人给吸引住了。
那是一个年轻男子和一名六岁左右的小女孩,看起来像是父女,虽然男子过于年轻了些,但两人眉宇间的肖似与举止间的亲昵,让人第一眼看了就直觉是一对父女,不会想成叔侄之类的关系。
他们都穿着白色的休闲服,非常的清爽乾净,在中午的阳光照耀下,看起来像在发亮。不过这并不是他们惹人注目的原因。他们之所以惹人注目,是因为他们是一对好看的父女,美丽的事物总是赏心悦目,让人忍不住一再被吸引过去。
因为坐得近,所以李从谨可以听到他们谈话的内容——
“这个煮得太久了,都没有脆脆的。”小女生皱着眉,将嚼在嘴里好久好久,却总是吞不下去的菜给吐在面纸上。
“来,换这个。”年轻的父亲拿了胡椒盐在新一盘菜上撒了些许,送到女孩面前。
女孩嘟了嘟小嘴,显然不太情愿,但还是吃了一口。
“咸咸的,带点辣,跟这道地瓜叶不搭……这地瓜叶都煮烂了,糊糊的……”小手拿过父亲手上的调味瓶,倒了一些在手心,然后伸出小舌头舌忝了舌忝。问父亲道:“我可不可以不要再吃菜了,就吃白饭和调味料就好?”
“当然不行。”父亲好笑的道。
“不然,请他们厨房借我们一下,我自己去炒菜来吃?”小女生退而求其次,大眼睛眨啊眨的。
“还没开始练刀工,就想要上灶台?心这么大啊。”父亲笑了笑,抬手揉了揉女儿的头,顺手将调味瓶子收回。“不要浪费。你点的菜,就要负责吃完。”
“可是一点也不好吃耶……”
“你要习惯。”
“为什么我要习惯?”忿忿不平。
“因为,当你愈来愈大之后,你觉得好吃的东西会愈来愈少。所以,从现在开始习惯,也是好的。”
“我才不要习惯这个!如果以后别人做不出我喜欢吃的东西,那我就自己做!我一定会做出全世界最好吃的食物!”好骄傲的宣告着。
李从谨听到这里,忍不住笑出来,虽然声音噤忍在喉咙里,但满脸的笑意可瞒不了人,终于引得那对父女往他这边看过来——
当李从谨与那名年轻父亲的目光对上时,彼此都有一些怔忡,因为竟然会觉得对方有点眼熟,可事实上他们是从来没有见过面的。而且那名男子过于削瘦苍白了,整个人看起来几乎快成为透明,要不是那双特别幽黑的眼眸显得十分精神,支撑出一份刚毅,李从谨会毫不怀疑这个人是生着病的。
这个太单薄的男人,是否曾经在哪儿见过,却不记得了?李从谨在心底不确定的自问。
两个对视的男人客气的微笑点头后,别开脸,同时将心里那一点点疑惑给丢开,各做各的事去了。
五分钟之后,那对父女用餐完毕,招来服务生结帐,穿上米白色大衣,起身离开。在路经李从谨这一桌时,他听到小女孩以很小声的声音问着父亲:
“爸爸,这家餐厅一点也不好吃,为什么你还来?”
“因为大家都说这家很难吃,所以爸爸带你来吃吃看。”
“难吃的东西也需要体验吗?”
“当然需要。”
“哦。”小女孩受教的点点头。忍不住又问:“那,爸爸,你觉得难吃吗?”
“没感觉。”父亲想了一下,很认真的回道。
“怎么会?真的很难吃耶!”
案亲疼爱的模了模女儿的头,轻道:
“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啊,对了!爸爸,你的围巾还有口罩!”小女孩连忙从背包里抽出这两样物件。
他们走得远了,李从谨再也听不到任何对话内容,但从他们的举止上可以看出来:小女孩坚持要父亲弯下腰,好让她为他做保暖服务,而那名父亲显然有些抗拒,指着外头,意思似乎是这样微寒的天气,完全无须大惊小敝,但小女孩坚持不从,最后男子只好屈服,不仅围上围巾、挂上口罩,连手套也戴上了。不知情的人还以为配备如此周全的他们,下一站的目的地是玉山山顶呢。
李从谨一路目送那对父女走出餐厅,从这方窗口更能看到他们招了辆计程车离开。
到底……有没有见过那个男人呢?直觉是没有,但为什么会感到如此熟悉?李从谨望着外头的目光迟迟没有收回,努力想着这个问题。
然后,他看到奉姎从公车上走下来,霎时满脑子的疑问都抛到九霄云外,起身出去相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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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不好吃也有它的好处,至少他们有很多时间可以用来交谈。
“你会觉得我对你漠不关心吗?”奉姎主动开口问。
“怎么会?”李从谨知道奉姎还是被唐可恩的话给影响到了,连忙说道:“你听我说,我这阵子一直在反省自己的态度问题,也许你会认为我是个烂好人,但其实——”
“从谨,你别急,先听我说。”她轻轻叫着他的名字,伸手盖住他放在桌上的手,缓缓将手指放入他掌心——这动作当然是学自于他,她已经习惯被他握住手了,也依赖着那样的温暖。
她罕见的主动,总是能让李从谨轻易着迷。他静了下来,凝视着她眼中的诚恳与温柔,一颗惶急的心,于是定下。
奉姎深吸一口气,目光流转向窗外,回想着过往,也思索着该怎么开口。好一会,才又看回他等待的眼眸中,轻道:
“我不否认,一开始是因为你像奉静言,所以对你特别关注,也……咳,常常偷看你。看到你,我就会忍不住想到他,而且,我已经好久好久没见到他了。每年也只能在十二月三十一日那天,短暂的见上一面,有时甚至连交谈的机会也没有。到后来,我已经分不清是因为想念,所以看着你来想他,还是,看到了你,不得不想到他。”叹了口气,看着李从谨只是专注倾听,并没有任何不满之后,心中那点微微的担忧终于化于无形。接着道:
“我想说的是:我七岁以后,在奉氏主家生活,一直到十六岁……那时照顾我的人是奉静江与奉静言。他们是一对姊弟,是奉氏一族里血缘最纯正的传承者。”说到这个,就不得不说一下奉氏的历史:
“奉家……四百多年前被皇帝赐姓为『奉』,整个流民聚集的村落,就定名为奉家村。而那名祖先,也就是奉氏第一代族长,是奉静江的祖先。可以说,若不是当时出了奉静江的祖先这一号人,我们这些人的祖先,也不过是明末时期群聚在一起的孤儿流民,没有生机也没有姓氏,若没有饿死于人灾人祸,可能也只能当富户的奴隶,最后不知所终。几百年来,奉氏的人都以奉静江这一系马首是瞻,后来迁居台湾之后,因为很多因素,奉氏族长的大位,就变成了十年一选的制度。但是,奉静江这一系的人还是享有很超然的地位,即使他们不是名义上的族长,但大家有事还是会找他们处理。所以我从小就很习惯有许多人在家里来来去去,奉氏的人,不管发生了什么好事坏事,都一定会来主屋这边报告给他们姊弟知道,而他们姊弟不管感不感兴趣,都会听完。若有人要求帮助,他们也会给予帮忙。我们住的主屋很大,房间有三十多个,平常都会有人来住蚌几天,逢年过节甚至还不够住,都睡到走廊上去了……所以我很习惯这种生活。不管是你的屋子里住满了人,吵吵闹闹的;或是总是有人找你帮忙,也许你的情况在别人眼中很不可思议,但是我觉得很正常。”一口气说那么多,还真有点渴,她接过李从谨递过来的水,一口气喝掉半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