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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蓝 第11页

作者:席绢

“莫,Eric,靖远,再见,我要走了。所以……再见。”

第四章

不知道想念的厉害,当心口闷闷疼着时,当眼眶没来由的红起来时,当快乐自由到极致却叹息时……还在想:我渐渐不爱他了吧?最近都没想起他了呢。

会来到纽约,是因为家里在这里买有房子。三十几年前父母来美国求学时,家里就买下一幢房子给他们住,后来就一直留着没卖,非常有先见之明;因为她的哥哥姊姊、还有一些堂亲跑到美国留学时,都曾在这边住饼一阵子。而父母他们常来美国参加一些研究与研讨会,也是在这边落脚。

虽然哥伦比亚大学不是父母替她挑学校的第一个选择,但里面有一些很优秀的教授是她父母的好友,其研究范围也是目前生物界最有前途的基因工程控制,更是得到企业界丰沛的资金挹注,前景看好。这一阵子由于罗蓝并没有明确的表示,好像对未来尚无计画,所以她的父母便代她决定,要她来到纽约,进入哥大就读,为她读完博士之后的路做好规画。

她很听话,一到纽约,便马上去哥大拜访了父母所指定要见到的人,参观了研究室,该做的全都做了,唯一没做的是——她没有交出申请资料,没打算进入哥大的生物研究所就读。虽然说她还是进了哥大,但她修读的是为期三个月的暑期学分班,科目是视觉艺术,让所有人跌破了眼镜。

罗蓝当然知道她的不听话将会很快的引起一些风波,所以她才没有将这课程做长远的打算。留在纽约三四个月,除了学一些艺术概念外,主要还是等家人前来,让他们来说服她,也让她说服家人;就算还是没有共识,但至少家人会明白她已经决定这么做了,不是一时迷惑,也不会如他们所愿的走回“正途”。当然,他们会很生气、很百思不得其解,甚至怀疑她是交了什么坏朋友,被坏朋友蛊惑失去神智,才会叛逆学坏了……

所以呀……能在波士顿就跟莫靖远做了了断也好,这决定是正确的。她不想把无辜的他牵连进她必须自己面对的风暴中。如果他们没有分手,家人一定会怪罪他,认为他是一切事端的元凶。

纽约与波士顿相距不远。就她所知,他每个周末都得来到纽约工作,所以她与他其实无须那么快分手。她没让他知道她下一个落脚处就在纽约,虽然心里挣扎过,但还是没说。怕……若有更多的时间跟他相处下去,会太过喜欢他,喜欢到连自己的梦想都可以抛弃掉;然后,在日后老去时,永远活在抱怨与后悔里,折磨他也折磨自己——如果,那时他居然还在她身边的话。

他很喜欢她,她知道。他喜欢她现在所具备的一切,独立、聪明、漂亮、自主、明确知道自己的路、海阔天空的飞翔、没有人能阻止她。

如果她不再是那种人,只是一个爱他的女人,那又会怎样呢?

罗蓝发现自己不敢想象。不是没想过,但想到后来却是恐惧了。

与人有关的事物,永远复杂到难以捉模。梦想就简单一点,它只是困难,但并不复杂。

她不知道分手那天,他的心情如何、有没有觉得受伤。不过她想,他会很快恢复的。因为他太出色,身旁不会寂寞太久,就算他无意,那些女人也不会放过他。所以另一个出色的女人会出现,一个又一个的来丰富他的生命与历练,直到把他的感情世界点缀到缤纷极致;然后他的事业也有所成就后,他会结婚,或许是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也或许是聪明灵慧到可与他心灵匹配的优秀女子,反正今生在感情这一区块,他会过得很精采。

而她,有自己的梦,有自己精采的方式,谁也动摇不了她,所以她才会在这里等候家人,不选避,不马上远走高飞的离去。她当然可以,反正她身上有钱,家人再怎么气她,也不会因此而断掉她的经济支应,每个月汇入她户头的钱是曾祖母过世前就分配给她的学习金。生在书香世家,读书是顶重要的事,五代以来都是如此,不分男女,每人的学习金可支领到二十五岁。但逃走闪避不是对待家人的方式,对自己的家人不该任性的加以伤害。

她在纽约的生活虽然还不太久,但每天都过得很热闹。家人轮番打电话来找她,一谈就是通宵,仿佛越洋电话不用钱,都忘了家训第一条第四款第一点叫做“节约有度,用所当用”。电话炮轰还不够,还号召美国的亲戚三不五时的来拜访她,连她以前的教授、父母的朋友都特地跑来纽约找她吃饭;而她的父母兄姊正忙着把堆积如山的研究工作挪开,挪不开的就用力赶工,谁先得空就先来美国找她。就罗蓝所知,最先会来的应该是大哥,因为他现在正在做的研究正是美国某生技公司所委托的案子,目前最常跑美国的人是他,几乎每个月都会来一次。

她等着家人来。等人的同时,每天都排有两小时的课,所以日子并不难捱。虽然是两个小时的课,但对于她这个大门外汉来说,却学习得非常辛苦,于是图书馆又成了她长时间待着的地方。

一般暑期班所招收的学生多以社会人士为主,教的课程偏重于艺术欣赏,而非艺术学理。不过对身为研究科学的人来说,追根究柢是一种可怕的瘾,戒也戒不掉,于是她还是从基础理论开始学起,所以才会这么累。

如果她有限的能力让她的每一种学习都只能学到皮毛,那她希望那个皮毛都是扎根在基础,而非学完了还只是门外汉到此一游的欣赏。

有点故意把自己搞得很累,一天看书十个小时也就算了,她甚至还有空跟同学到苏活区去欣赏纽约街头艺人风光。虽然很累,但第二天就又精神百倍了,这大概就是老人家所感叹的年轻人本钱吧。

在她上课一个月之后,她的大哥来纽约了。

这天,谈得非常不愉快,没有共识,一直谈到她上课时间到了,出门前,大哥说等她回来,话题还会继续。

“我不会太早回来。”她这么告诉大哥。

“没关系,我可以边工作边等妳。反正我也有事要忙。”大哥非常务实的回答她。

上完课之后,下午三点,她不想回家,听到几个从台湾来短期进修的同学说要去逛传说中的第五大道开眼界,问她要不要去,她想了想,点头了。就去吧,去看看那些亮晶晶的珠宝首饰也好,也许会挖掘出斩的兴趣。

她打算在外面闲晃到晚上七点再回去与大哥共进晚餐、听他的训。曼哈顿那一大片商圈够她耗的了,想杀时间绝不是问题。

“……哥哥,你为什么说没有回台湾的计画呢?你不是放暑假了吗?”电话那头传来轻柔的女声,这声音犹带着点童音,但随着年岁逐渐长成,渐渐低沉,只有惯常带着的鼻音依旧。

这是一个今年即将满十五岁的女生声音,她叫单晓晨,是莫靖远最疼爱的亲妹妹。对她,他从来是有求必应。想来就算她想要天上的星星,他也会设法为她摘得——如果她要,他倒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做得到。可惜单晓晨对测试兄长能耐这方面的事没兴趣,她只是很常很常想念他,却不要哥哥为她做什么,也实在没什么好做,因为她把生活过得很满足充实,从不感到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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