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老板开始去找电子厂谈新产品代销权,进行他整合行销的第一步,但这并不顺利,小堡厂因获利良好而壮大后,他们便不再需要天空信息替他们开发客户,他们会成立国外业务部门取代之,所以很早以前老板便拟定了转型的计划,这两年除了辛苦地争取到很多新产品的代销权外,也在国外各大公司间开发大客户,层层打通关上去,其辛苦更是一言难尽。
好不容易,他们争取到狄克森的青睐,狄克森先生相当欣赏这两位出色的年轻人,而,在一个意外的情况下发现任放歌竟与美国华人界首富李家有亲戚关系后,他开始动起脑筋——想要藉联姻之便,与李家做生意上的结盟,好顺利进军中国大陆市场。
“你知道,这份采购合约有很多公司想要得到。而那些公司都大有来头。”
“所以你决定找到狄克森小姐,然后自荐为她的相亲对象?”任放歌好期待地问。
“当然不是。”老板的心情似乎好了那么一点点,但也只是好那么一点而已,因为接下来他说出的讯息并不那么让人愉悦:“早上,我的电话不少,其中一通来自于令堂。”
任放歌收起笑,脸色一片疏离,又像是无聊得想起身走人了,问也不问,像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不过老板还是善尽传话责任道:
“她要你找到狄克森小姐,跟她结婚。”
“妳对我都不好奇吗?”在叶安安没有反对的情况下,康茱丽每天买一大堆零食来陪她上班,把小小的办公室弄得更像喝茶聊天打混的地方。
“不好奇。”叶安安专心打文件。
“为什么?我对妳的每一件事都很好奇耶。”康茱丽非常不满。
“安安干嘛好奇?反正妳什么都会说。”叶媚媚在一边说着。
也对,相较于叶安安冷冷淡淡不多话的个性,她康茱丽通常是嘴巴停不下来的一方。
“我活泼、安安沉静,爱情是两个半圆的互补,我们绝对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康茱丽非常肯定地说着。
叶安安没有意见,也没搭理,还是在忙自己的工作。而一边正在吃精致茶点的叶媚媚就很有嗑牙的意愿,毕竟她平常能哈啦的人不多,每天面对的不是少话的侄女,就是手帕交美心的唉声叹气,有时还真是闷煞她了。
“茱丽,妳一直说跟我家安安是一对,可是我家安安好像对同性恋的兴趣不大,妳会不会太一厢情愿了?”
“哪会,安安对人都是这样的,她对那个任放歌也是冷冷淡淡的呀!那是不是可以说她其实对异性恋也没兴趣呢?”
“任放歌?”咦?这名字好熟,在哪里听过呢?这个疑惑暂且捺下,比较重要的是——“他在追安安吗?”
“对呀,真是个不自量力的家伙!人家安安又没怎么理会他,他居然还当街强吻她,没看过这样坏的人!”康茱丽说到这个就忿忿不平,想要找人跟她一起唾弃任放歌猪哥的行为。
“安安!有人在追妳?这真是太好了!”叶媚媚只差没跳起来欢呼。“呀!妳远在巴拿马农耕队的爸爸、妳远在天国的妈妈、妳那个每天以哭哭啼啼为乐趣的后妈,听到这个好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的!我们家安安有人追了耶!天啊,这真是太好了。”
“叶姑姑!这有什么好高兴的?人家我也在追安安呀,就没见妳这么兴奋。”康茱丽抗议。
不理她,叶家姑姑围在叶安安身边,不让她置身事外于工作中,迭声问着:
“他长得怎样?做什么工作的?为什么会想追妳?妳这张冷脸居然没有吓走他吗?果真是当世奇男子呀,我一定要见见他,改天约出来一起吃饭吧,我请客。”
叶安安淡瞥姑姑一眼,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她桌上那支向来是装饰用的手机正好响起,她接起——
“喂?”
“安安,今天好吗?”那头,是任放歌带笑的声音。
“还不错。”怎么会这个时间打来?
“我想妳现在应该正在吃下午茶吧?”他当然知道自从打听到安安的上班地点后,那个没事忙的康茱丽根本是天天赖在人家公司开茶会,没人赶得走她。
“是谁?是不是那个讨人厌的任放歌?安安,不要理他,把电话挂掉啦!”不必叶安安回答,这些叫嚣就是答案。
叶安安沉默了下,停下手边的工作,只问电话彼端的人一句:
“你现在人在哪里?”
“我在车上,跷班中。怎么,妳也想共襄盛举吗?”
“有何不可?”
那头像是没料到她会这么回答,一时无语。
“来接我。”她接着这么说,让他无言得更彻底。
第一次,她主动说出要求,而不是以往那样因着别人的要求,不置可否地被动。
“安安……”许久之后,任放歌终于有了响应,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声,然后道:“我四十分钟后到。”
他们到山上去,寻了条人迹罕至的的小径走,通向一片没有开发的丛林,车子开到没有路的尽头,就下车。但这里不是任放歌想停下的地方,他还要往上走。
“小心点,石阶很滑,上面青苔很多。”他一手牵住她,一手拿着一篮东西,里头大概是食物;肘弯上挂着厚呢大衣,想来是为了应变山上冷热不定的气温。
打一上车,她就没有问他要去哪里,随便他开车带她去哪里。两人相处时,他向来是多话的那一个,上车后他自然善尽多话的义务,说说笑笑的,在她反应不甚热烈的情况下,他停止说话,专心开车,让音乐塞满所有空间。
上车好一会儿后,手机声却一次没也没有响起,才发现他若不是没带手机就是没有开机,应该不是没电,只是不想开机让人找到。
她想,他今天的心情一定很不好,非常不好。
她没有安慰人的经验,也不自认口才有多好,更不是个解语花,她不知道此刻的他需不需要她的相陪,因为他并没有开口,可是她还是来了,来到他身边,一同当起跷班的公司米虫。
“这个地方是我当兵时发现的,以前做野地求生训练时,在这附近待过一个月。分给我们几包口粮、一壶水,然后丢下来,一星期里随我们自生自灭。”他步履稳健,每一步都踩稳了,才让她跟着踩上来。
“有趣吗?”她问。虽然已随着他走好长一段路了。气息却不紊乱。
“当兵?称不上有趣,妳好奇?”回头看她一眼。
她摇头。
“累不累?要不要休息一下?”
“还好,不必停下来。走到你想停下的地方再休息吧。”
他笑。“如果我想一直走,不打算停下来呢?”
“你走得出台湾?”有本事就走吧。
她的话总是让他绝倒。
“我想,就算走到腿断,我们今天也不可能走到出海口。”他故作正经地道。
“也是。所以我们会停在这山上的某处?”
“妳认为我要带妳去看什么?”
她摇头。“我没想过。”
“可能走到顶端,还是现在这样的风景。”他摆了下手:“没有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没有流水鸟鸣,没有百花竞放,也没有昂望天上人间的瞭望台,依然只是幽深荒芜的丛林,景色贫脊无奇得就跟现在一样。”
“那又怎样?”很重要吗?
“又怎样吗?妳可能白花了力气走这一条长路,却一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