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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 第22页

作者:席绢

“我们是吃过几次饭啦!”徐微莲搔搔头,有点得意又有点尴尬的说著:“跟帅哥吃饭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哦,好像全世界的眼光都集中在你身上,很有虚荣感呢!”

“那就是很浪漫的约会了呀,他在追你呢!”

“算追吗?也许有过吧。”有那种感觉是在刚认识的时候,嘿嘿,之得意的。但现在完全感觉不出来了,失落之余,也有松了口气的感觉。他很帅,她以后应该遇不到比他更帅的人了吧?可是贵族与平民的距离真的是太遥远了呵!遥远到像是南极与北极。而她最不能接受的就是——

“可是……他不吃路边摊,哦!不,不只是路边摊,连自助餐、平价牛排店,他也不会吃上一口的,不管我跟他说那有多好吃,他都不会吃的。而他带我去吃那种一套三、五万的高级料理,我都一边吃,心一边滴血,哪里还有胃口!吃不完想打包居然也不行,黑店!一客三万块的食物至少有两万块被浪费了!如果我真的跟他交往下去,就算没有被雷公劈死,也会先吐血而死的!”徐微莲一副要哭要哭的样子,接著说道:

“我常常幻想有一天会变得很有钱,有一天也许会遇见一个很有钱的白马王子让我过著奢华的生活,可是……事实证明,就算真来了一个白马王子,我也不是那种过得起上流社会生活的人呀!就像……就像以前我一个月只赚一万五仟元时,要拿一万块回家,三仟块缴房租,剩下的钱只够我每天吃阳春面、白吐司的,而现在我每个月有三万块收入了,身边的钱多了,我还是每天只吃白吐司、阳春面呀!顶多偶尔去吃一次399吃到饱,就觉得是无上的亨受了。我也觉得这样很可悲,但是我真的过不来奢华的生活。所以我跟范姜颐是不可能的啦!虽然很给他感到遗憾的。”

“啊!这样哦……”林欣雁也替她感到很可惜。

“不管他了啦!反正我试过了,没办法适应,就……忍痛给他算了吧。我看范姜颐很中意那个何小姐呢,他们要是成为一对,一定会生出很漂亮的小孩的!”挥去心头淡淡的失落,想到了一件事,马上拉著林欣雁小声说著:“我跟你说哦,我今天去参加咖哩饭的大胃王比赛,那个第一名好厉害的,他有厨师执照哦!而且……他有跟我要电话,问我有没有男朋友……”好害羞哦!

“真的?那他长得怎么样?那个……”

吱哩呱啦、吱哩呱啦,小女生谈得欲罢不能!

门边,王秘书悄悄将送来的衣服放在一旁的玄关柜上,无声的走了。

第八章

当范姜颐终於开完冗长的会议回来,何曼侬也恰好将自己打理完毕。

所谓的打理完毕,当然不是随便洗一个战斗澡就可以作数的,洗过泡泡浴之后,还有美发师的吹整服务,美容师帮她做脸,最后是挑捡合适的衣著搭配。全部完成时,正好花了三小时。

这三小时里,还发生一段小插曲——由於她耗在房里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两个小女生在外头等得不耐烦,趁“大人”都出去开会没人管的空档溜了进来,冷不防看到正在敷脸的她,吓得哇哇大叫,见鬼似的。何曼侬被“鬼鬼鬼”叫得脸上敷的鱼子醒肤泥差点龟裂迸开,好化为暗器向她们射去。结果在她的指示下,两名小女生也给抓来一同“有鬼同当”了。

当她从头到脚都美美的呈现时,范姜颐进来了。他看到了一个容光焕发的大美人,以及两只被困在床上不能动弹的黑脸小表。

这样的景象不在他的预期内,他看向何曼侬,发现她也正在看他,嘴边噙著淡笑,像是清楚他的沉默来自於这种不在计算内的错愕。

她是知道他的……

他突然有这样的认知。

她或许还不算很了解他,可是她有足够的灵慧去分析他一个眼神、一个蹙眉所代表的意思。她能体会他的体会,关注到他当下心情的微微波动从何而来。这算……知心吗?他从来就不是个容易了解的人,他自己是知道的,如果她能轻易抓住他心绪的波动,可见这半年多来,她对他是十分用心的,只是,他没看到。

以前怎么会认为她呆板而肤浅?就算追逐流行时尚、重视外表修饰是她的乐趣与兴趣,也不代表她是个完全不具灵性聪慧的女人。如果他愿意去注意,愿意多加挖掘,就不会只对她有著那样的定论,然后轻易放弃。

在感情上,他以为天真无伪的性情才是他所需要,因为那同时也代表著那位女性对他的喜爱没有其它附加条件,如果行,他会轻易看见。

而他以为,能够不将他的好条件、好身家当一回事,且不把他当成理想对象加以曲意迎合的那个女性一定就是他最想要的人。但事实上,并不。

价值观完全不同、生活环境截然两样的人,共处在一起,是彼此的灾难。

如果连吃一顿饭都不能达成共识,又哪来的机会去培养知情知心的机会?

她急欲分享的美味,他不认同;他带她领略的精致美食,她只觉浪费。三句不离非洲饥民、饥饿三十的个人见解……同餐共食总是灾难收场。

很挫折的领略到:朴实的人不代表能知心,性情单纯反而无法知性。

他想……他走错路了,在感情上。

而或许必须有过这样的定错,才会晓得自己忽略、错过了什么,才能以全新的眼光去审视自己的感情,以及对曼侬的心情。

然后,懂得珍惜;然后,学著付出。

“喂!范姜颐!你快叫她们放了我们啦!我们不敢再对何小姐鬼叫了啦!我们不要在脸上涂泥巴啦!”床上的徐微莲哇哇大叫,希望范姜颐可以救她俩於水火之中。

范姜颐只是微笑,不作其它表示,难得亲眼看到这样的风景,可怕之余,还真是颇为新奇。他问何曼侬:

“这就是你们女性美丽的秘诀?浸在泥巴里?”

嘲笑吗?哼!她才不在乎他的嘲笑不嘲笑呢。

“可不是。”她假笑应,开始找她的皮包,打算走人了。

“喂喂喂!范姜颐,你有没有听到我说的呀!快救我们啦!”

范姜颐伸手抓紧何曼侬的手臂,不让她趁机离开,一边对床上两只可怜的小家伙道:

“你们好好享受吧。”说完,带何曼侬走人。

“哇!怎么这样啦!”

休息室里的两人还在哇哇大叫,不过她们的救星已经弃她们而去了。所谓见色忘义,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了。

她没想到他会带她回到这里——他们当初同居的地方。

原本范姜颐想在办公室的休息室里好好与她谈的,可是多了那两只造乱的小女生,耳根哪有清静的机会?只好另寻个安静的地点来谈。这儿最近,又不怕有人打扰,没有比这里更好的选择了。

他们上楼时,从他家里赶过来的四个佣人已经将餐点备妥了,等范姜颐点头确定没其它吩咐后才离开。

这里,令她意外的,居然保持著有人打理的乾净模样,仿佛还有人住。她不以为范姜颐会住在这里,当初会住在这里是为了方便两人的恋情,他并不是特别喜欢住外边的——因为他这个超挑嘴的美食主义者相当中意家中重金挖来的厨师,待在家里永远是他的第一选择。她离开这里后,他应该也不会再踏进这里才是。既然不住了,也就不会对这地方花心思关注的呀,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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