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就要因为无聊而打出第一个呵欠时,周遭突然不寻常的静默了下来,目光一致的看向她,然后再看向大门口。不说话,可是很明显的,她成了全场好奇人士的焦点。
是……他来了吧?
罢刚偷睐了一圈,很确定他还没到。现在恐怕是到了。
她深吸一口气,并不低下头佯装不知,或刻意躲避。她抬起头,跟众人一样看将过去,也好奇著他会带什么人来,会不会带他的新欢来让她、以及所有人开开眼界呢?
对那个从她手中抢范姜颐的女人,她当然好奇,可是之前因著愤恨以及自尊,压根儿不愿去做打听,天天在心里诅咒都来不及,才不想去察看自己是败在何方妖孽手中。不想去知道那女人究竟是比她美还是比她丑,知道了又怎样?她都不会甘心的。败给比不上她的女人,是她的耻辱;然而,要是败在一个条件比她好的女人手上,又何尝不是种难以吞咽的痛楚呢?
那时不想面对现实,不想去看别人的“新人笑”,所以有关他与他新女伴的种种消息,她都不听。
直到今天,她参加这个商会,她有了新的恋人,她……才觉得,一切应该可以承受得住吧?就算今天会听到他们当众宣布要结婚……她也可以冷笑以对,或者更厉害的上前去对他们冷冷说一声“祝百年好合”什么的。
她承受得住的,肯定可以。
大门那边,范姜颐一行人正受到主人的热烈欢迎。何曼侬看得很清楚,随行在他身边的人共有四个,除了两个特助、一个秘书之外,那个站在他身边、穿著粉黄色可爱小礼服的女孩,应该就是他的新女友了。
那女孩浑然不觉自己成了全场的注目焦点,一双圆滚滚大眼到处瞟著,眼底下时闪过惊奇光芒,颇有刘姥姥初进大观园的趣味。
“不怎么样嘛!真的是那一个小女娃吗?”开始有人交头接耳低声议论。
“从来范姜大少交往的都是超级大美人,怎么这次的水准这么大众化?真是平易近人哪。”几个女人偷偷掩嘴而笑。
“这很好嘛,这样下次他又要找新女友时,我们就有机会了呀。”有人抱持著务实的看法。
对所有未婚女性来说,年轻、英俊、多金又身为家族第四代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姜颐,实在是个好到不能再好的结婚对象了,每个人都暗自期望能得到他的青睐,不过这范姜太少的眼光实在太高了,一般中等美女是入不了他眼的。
想想,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呀,毕竟他的条件那么好,当然也就挑了。
而这次,他显然是打算让所有人的眼珠子掉出来,於是弃大美人而就一个普通小女孩,多么不可思议的选择呀!
今天会把她带来这样的场合,可以说是正式公开了,也就是说他太少是玩真的呢。
“不搭。”表姊第一个发表意见。
“像只虫似的扭来扭去,那件衣服是会咬她是吗?”年纪最大的堂姊就是看不惯别人站没站相。
“她以前肯定是没上过妆的吧?她脸上的妆很不匀呢,口红也吃掉了。哎呀,怎么用手去揉眼呢?左边的眼线都糊掉了,她是准备演小丑还是熊猫呀?”身为造型师的朋友叫了出来,双手紧握成拳,用力克制住自己冲上前去把人抓来好好重新上妆一番的。
“不错啦,很自然,纯真得没被世俗污染过。”
“呵!”一群人只似笑非笑的叫这么一声,又看了过去,很是看好戏的心态。
“不知道今天范姜大少的长辈们会不会出席来看准媳妇?”
大家虽没有回应这一句,可是心里也是期待的。那一定很有得瞧!
他……喜欢这样类型的女子是吗?何曼侬举起香槟轻啜,心,涩涩的,但脸上仍是挂著笑,笑著看待他的新恋情,新幸福。
她以为自己会非常嫉妒那个女孩,可是并没有。既然她永远不会、也不愿成为那样“纯真无矫”的女子,那她又有什么嫉妒好生?
她是何曼侬,她就喜欢自己现在这个样子,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否定自己的价值!
“那就这么说定了,明日中午就到你的办公室谈细节。”棕发灰眼的席斯先生这么说著,也让一旁的特助记下这个行程。
周旋了半小时,终於使这件案子有了一点眉目,只要能坐下来谈,范姜颐就有把握能抓住这个手握数亿美元投资案的大客户。
范姜颐笑著点头,并对身边的下属使了个眼色。他身边的人立即会意的离开了去——为了明日席斯先生的莅临,他们必须马上回公司做好一切准备。跟在范姜颐身边、身为他的心月复,他们随时处在备战状态。
两个特助先走了,而王秘书则迟疑了下。范姜颐对她微微扬眉表示询问,她眼光往正在食物区奋战的人儿扫去一下。
啊,差点忘了微莲也在。
“你带她一起走。”今晚是没空陪她了,他得盯好席斯,不能让其他虎视眈眈的银行团趁虚而入。
“是。”王秘书轻应,很快走了。
他跟著王秘书的身影看过去,看著微莲手舞足蹈的抓著王秘书对食物指指点点,可见她吃得很满意,急欲找人一同分享这个喜悦。王秘书摇头,说了什么,就见微莲脸上的笑容一垮,然后不知打哪里变出一个大塑胶袋“霍霍”两声张得大开,一副要打包的模样,幸而王秘书及时阻止,且以最快的速度将人带离会场。
明天马上帮王秘书加薪!范姜颐心里很快做出这个决定。
“真有趣,不是吗?”席斯先生也跟著许多人一样兴致盎然的看著这一幕,并带笑的问著范姜颐。
范姜颐客套的微笑以对,没有说什么。可是席靳先生却很想闲谈这样的话题,除非范姜颐走开了去,不然就得陪他聊下去。
“听说你之前的女友美若天仙。”
他微笑,从侍者托盘里拿过两杯香槟,一杯给席靳先生。
“她在现场吗?可不可以帮我引见引见?”席斯先生四十来岁,有过两次婚姻记录,两任席斯太太都是国际知名名模。他风流自许,情人多不胜数,收集美女是他舒解繁重工作压力的方式,就算有些美女是不能为他所收集的,能够纯欣赏也很不错,美化世界嘛。
范姜的新女友实在没什么看头,连带教他对人家口中所谓的“美女前女友”的说法感到存疑了起来。
“席斯先生,在场的女士全都是美女,够你眼睛忙了。”
“嘿!别想闪躲——”正想抗议呢,不意眼光突然被一处亮点吸引住,都忘了自己还在说话,就这么噤了声。
哗!东方美女!
好美的东方瓜子脸!好细致无瑕的象牙色肌肤!好棒的身材!好会穿衣、好会打扮,妆点得她好优雅好美丽呀!
她一定是大明星吧?这么耀眼的美女,怎么没有走国际路线呢?一定会大红大紫的呀!没有人全力捧她吗?他愿意当她的伯乐!他愿意!
“席斯先生。”范姜颐伸手拉住他。
“呃?怎么?”恍若梦游的声音,还没回神。
“你的衣服湿了。”范姜颐静静的提醒他。
席斯先生顺著他的目光看下去,呆呆的看著自己雪白的西装上有一大片金褐色酒液,从领结往下延伸到长裤,而罪魁祸首就是他手上那只拿倒的香槟杯。
席斯低声诅咒了句,喃喃道:“这样怎么去认识那位大美人!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