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莫知不知道你执意来台湾开发市场,其实最大的目的只在追求他的妹妹?”
祝威杰眉峰一凝,又瞪他一眼。
“胡说什么?”
“如果不是为了美人,何必亲自坐镇台湾?明明亚洲的分公司预定设在香港,好遥控深圳、上海的厂务,你却这么大手一挥,当下舍香港就台湾。天知道你存什么心,硬要在这个没开发价值的地方耗?”
以商业眼光来说,现在全球的经济展望全放在中国大陆,在大萧条的世道下,能攒些利润的也只剩那里了。
“再谈私事吧!”意犹未尽的狄伦再度大发高见:“大学同学四年,我们知道莫将会是个可怕又可敬的对手,却没多大的兴致与他结为好友,大家向来君子之交淡如水,可你在今年年初却改变态度,积极地与他搭上关系,还参与了莫氏的开发案……这一切,不就为了你去年圣诞节在日本巧遇莫,并见到他妹妹惊为天人的关系?”
“没去好来坞当编剧还真是埋没你了。”祝威杰淡哼。
“好说。”狄伦拱手以对,一副得意样。“再说,你来台湾之前,与你那几个伴断个一乾二净,除了凯琳因为是你的秘书,不方便打发掉之外,你这一个月来,可以说完全过著清心寡欲的生活,教人好生佩服。”
“你真无聊。”在好友面前没有隐瞒的必要,反正全被摊开来说了,也就无须硬驳。只傲然道:“来台湾开发市场,势必要忙上半年以上,不打发掉那些女人,难道要带来台湾吗?何况事情一忙,哪来昀空闲去与女人瞎混?我是对莫的妹妹感到兴趣,但别以为区区一个女人就能教我改变什么。”
狄伦点头:
“是是,困难的不是女人,而是她有一个叫莫靖远的哥哥对不?他才是令你收敛的人。”
就他们所知,莫靖远是一个对家人照顾得无微不至的人,就算是同父异母的妹妹,也不容人轻侮半分。没有人知道莫靖远会如何对付他的敌人,但与他交过手的人全不希望有见识到他手段的一天。他的背景加上他的头脑,总能让他顺利去完成任何他想做的事,只不过莫靖远从不以家世去压迫人,也难得动脑去对付看不顺眼的人;他只是笑一笑,就让人不寒而栗,绝不轻忽。
“威杰,值得吗?她美得让你不顾一切到不去在乎她是莫的妹妹吗?”
祝威杰笑了笑,脑中浮现的是美女的容貌,与莫的面孔,轻道:
“我想得到她,也想正式与莫对上一回。”
“嘎?”狄伦瞪大眼。
“你不想吗?我们都知道莫很强,但却不曾真正与他交锋过;我们都觉得做他的敌人不如做他的朋友,可是,你心里不会蠢蠢欲动吗?不想知道孰强孰弱吗?以前是没有机会,但现在,我有目标,也有机会,何不玩上一场呢?”
狄伦不解地问:
“你想要什么?美人?还是战役?”
“那不都一样?打胜仗,抱得美人归。”他再度拿出相片,望著相片中美丽娇弱的倩影。
她的双眸水灵而温雅,是个轻易便可征服的性情。他长得不差、身家亦丰,再来几分体贴多情,她就会是他的。单纯的千金小姐,无须太费心思,何况他真的为她心动,这样的美女必会为他生下优秀美丽的后代……
“你只想在莫身上放心思,那美人呢?你了解她吗?别忘了你动心的是她。”把人家当成奖赏看待不好吧?他不以为那个美人儿会同意。
祝威杰冷淡一笑:
“女人都懂得挑最适合她的,而我就是最好的。她必然见过太多其貌不扬的世家子弟,相较之下,我是上上之选。”
“这种心态我个人认为——”
狄伦的话尚未说完,电话的扩音器已传来凯琳的通报声:“祝先生,莫氏企业的莫先生已抵达。”
祝威杰拍了拍好友:
“走了,别让来客等。”
“但——”狄伦还想再说。
祝威杰拒听他的唠叼:
“你只要站在我这边就成了,别再提这个。”
抱得美人归,以及迎面与莫靖远较劲,两者之间对他而一吉是等号的关系,也——志在必得。
※※※
一个女人如何能够在逛菜市场时表现得像在逛名品街般的优雅?画面是那么突兀,却又那么地理所当然。
实在是太过诡异,所以向来不左顾右盼的言晏能在甫来到黄昏市场里,第一眼就看见她。不只是他,或可说全部的人都会忍不住注意她这样一个美丽女子。
一身雪白飘逸的裤装,头戴著宽沿的白纱帽,手臂上挂著一只精致的白色小皮包,美丽的脸上扑著淡妆,从头到脚完美搭配,唯一不搭的是——地点,喔,再有是她身边的路人甲乙丙丁戊也全不搭。
她似乎习惯被人注目,所以在知道别人眼光全黏在她身上的情况下,依然淡漠地挑选她要的食材。
“请给我一片鳕鱼,两百公克。”
“啊……啊这个早就切好了,大概半斤啦,也是可以啦厚?”欧巴桑有点手足无措地问,全然失却平常吆喝叫卖的火力,整个人幼秀起来。
“没关系。请问多少钱?”美女的声音又柔又有礼。
“算你一百五就好啦。啊,要不要也买一点虾子,很好吃哦。”
“谢谢你的推荐,但虾子不在我今晚的菜单内。”美女付了帐,转往青菜区逛去。一群看美女的闲杂人等也不自禁地跟著移动。
言晏觉得兴味,在她光临过的鱼贩摊位上买了虾子之后,也尾随路径而去。
天生是个美女实在吃香,每个老板都会自动自发地算便宜一点。当然,聪明一点的人都会趁机向老板索求相同的优惠,言晏一路光顾过去,受惠匪浅。没发现他自己一身西装革履也同样与菜市场榜格不入。一男一女都是欧巴桑们眼中的异类,同时也极之养眼,今天黄昏市场一游,白白补到眼睛啦。
出了黄昏市场,白衣美人仍是不染纤尘,所有来自菜市场的战利品全放在小提袋中,整体看起来,仍是高贵优雅的姿态。不似他,满手提著未来三天的粮食,大包小包看起来就杂乱得多。
看她停在计程车招呼站前,像是要搭乘那种昂贵的交通工具,他终於忍不住开口:
“你应该听过世上有一种叫做公共汽车的东西吧?”
夜茴侧过脸看到一张颇为熟悉的面孔。虽然才第三次见面,但这个男人并不容易让人过眼就忘,他不仅长相出色,气势也迫人,像个发光体——讨人厌的发光体。
他难道就不能安分当他路人甲的角色吗?做什么硬凑上来打扰她安静的世界?
这人看来明明不像存有搭讪的不良意图,但偏偏又做出这种教人侧目的事。
不理他,继续等计程车。
讨了个没趣,言晏模了模鼻尖上的灰。要不是已有前两次撞冰山的经验,此刻怕不要捧著掉落一地的脸皮子落荒而逃去了。幸而男人生性有冒险犯难的精神,愈挫愈勇是成功男子必备的条件之一,所以他仍是站在她身边,没有移动的打算。
不久,一辆计程车停下来。
夜茴坐进去的同时,言晏也从另一边上车。
“你——”冷淡的表情添上几许怒出息。
“顺路。”他对司机讲了个地址,地点正是他们所居住的那幢公寓。
“我没允许你上车。”
还以为她今天要当哑巴呢!原来也是有能力说出完整字句的,可惜口气差了些。言晏看著她道:
“从这里到公寓门口,少不得要花上一百一十五元的车资,两人共乘一部车,省下一半车资不挺好?”何况……他看了看司机熊腰虎背的体格,他会放心让大美人单独搭计程车才有鬼。出门在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月复是必要的,尤其身具“美人”资格的更要加倍小心,偏偏她似乎无此自觉。台湾居,大不易,她最好尽早明白这个道理。前些天才认为她聪明,今天又得为她的轻忽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