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分!我是公关高手又不是接吻高手,为什么认为人家的初吻早就没了?”
“得了吧,你是韩璇的女人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了。”男子嗤道。“对了,我叫路遥,别号绑匪乙。”
“路遥?那马力是你什么人?”不是故意要转话题,但这名字实在太有趣了。
“啥?”
“我们中国有一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没道理你会没有一个叫‘马力’的好朋友啊,快想想看。”她温柔的鼓励他早日恢复记忆。
路遥差点被搞疯!他喃喃自语道:“原来星罗没有小题大作,事实上他这还算是法外开恩了。”这女人无厘头得让人抓狂。而这种讲话没重点又不着边际的女人正是星罗最反感的种类。
不管是愚蠢还是聪明,女人永远擅长无所建树的讲出一串废话。
“别怀疑,接下来的每一餐你将会吃遍世界各地的辣味美食,你可以从现在开始哀悼你的胃了。”他双手一摊,决定撤退。与星罗相同,他们都对她这类的女人敬而远之。
“哎啊,”她伸手拉住他背后的衣摆。“等等嘛,绑我来这么久,虐待也虐待过了,该办正事了吧?说说你们想要勒赎些什么吧,我该怎么配合?”
路遥被她嗲得鸡母皮四处乱窜,由脚底一路发麻到头顶心,然后绕了一周天再抖回原位。忙不迭的抽回自己的衣服,与她隔开三大步的距离。
“你安分当人质吧,其它事星罗自会与韩璇连系。”
“嘿!至少告诉我你们是要钱……”拉长了嗲音。
他摇头。
“还是要人……”
又摇头。
“或者是……”来不及问完便被打断。
“别问了,我不会告诉你的。”
“狼王令吗?”只会是这个了。唉!
宾果!路遥发楞的表情就是最好的解笞。
“你吃饭吧。”不愿多言,他毅然转身走开。
季曼曼叹了好大一口气,凉凉的对他背影道:“我看我是没命走出这里了。”
他身形一顿。“什么意思?”
她惺惺作态的念起曾经红极一时的戏剧经典对白:“你向一个没有狼王令的人索求狼王令,对不起,你的狼王令,我……无能为力。”
做作的女人,不难对付。
一个奇怪又做作的女人,是有点棘手。
但那都比不过一个奇怪又做作,且不怕被恶整的女人,来得让人无计可施。至少此刻观看着监视器的四个人都这么认为。
被观看的人,自然是季曼曼了。监视器装置在房门板的上方,正对着茶几,并可看到一半的床,负责监看的人最常看到的画面当然就是她小姐在吃饭时的情况了。至于其它香艳喷血的画面……很可惜的没有。因为季曼曼更衣一定在浴室,这也是他们唯一愿意允许她的私密。
此刻,季曼曼正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吃着饭。在星罗的“建议”下,负责烹食的人开始大量采买四川料理,并且不忘给贵客来道重量级的极品享受,所以季曼曼吃到的辣向来比他们多一倍。
那真是非人的折磨!自从吃过一次之后,宅子内的所有人决定自己下厨煮自己要吃的食物,否则若没给辣死,肯定也会拉到虚月兑,更别说这种辛味的刺激足以让人眼泪从早喷到晚,到最后七孔流血而亡都有可能。
“她的古典美占了极大的优势,连擤个鼻涕都那么楚楚可怜。”风扬忍不住开口说着。他是一个看来约莫二十七、八岁的男子,中等身材,女圭女圭脸。
四人之中唯一的女子红仙冷道:“只有没能力的女人才会在表相上面做文章,研发各种博人同情爱怜的姿态,以蛊惑世间绝大多数只用下半身思考的雄性动物。”她是叛狼族公举出的将军,擅长搏斗与战略。这身分并非她是狼主红镜的妹妹而得来的,全靠真本事。
红镜中肯道:“都是一样的。善用自身的优势发挥己长,就是真本事。至少她成功惹到了星罗,不是吗?”语气中沾染了些许笑意。他是个红发男子,一身的粗犷看似莽夫,却有一双沉敛睿智的眼。
才刚从季曼曼房里走出来的路遥摇头道:“我还不了解她,但已经知道她有多难缠了。”
“因为我们容易对这样的一张脸轻敌。”风扬点头分析着:“一般来说,扭捏作态成性的女人向来没什么大脑,即使是有,也把心机用在吸引男性注意,达到勾引目光的目的而已。这是我们对这类女人所存有的刻板印象。她是‘殷华’的公关主管,擅长笑脸迎人的人际关系,她用娇柔的笑容迷得男人愿意为她做尽任何事,不过倒不曾见她有其它出色的表现于事业上……”
“因为她是韩璇的女人,用美色就可稳坐高位,其它什么事却不必做!”红仙不耐烦的截断风扬的评论。“这女人没哈好说的。我们的目的是取得狼王令,至于她,就只是无关紧要的人质而已。”
“是吗?那你又为何进来?”路遥笑问。这儿可是监看室,不是会议室。此刻并无进行什么重大会议,只是几个好奇人质的闲人凑在一起谈天而已。
“我有事向狼主报告。”红仙冷眉一横,凌厉的目光扫了过去。
红镜道:“他们那边目前有何反应?”他将监视“殷华”主事者的工作交给红仙,想来便是这事了。
“他们出动‘旭日保全’的人力全力寻找季曼曼的下落。”语气中夹带些许轻蔑。普通人类绝对找不到这里,因为星罗设下的结界足以阻挡住所有人,没有例外。
“韩璇等人的反应如何?”
“照常上下班。不过每日晚上必定在季曼曼的住处集合。应该是在等我们与他们联系上。”
风扬不明白道:“就我所知,韩璇最为重视管于悠这个小女孩,为什么星罗反而舍她而抓来季曼曼?也许必要时,他们宁愿放弃季曼曼而守住狼王令。但管于悠则不同,她是不可或缺的‘伺令主’,非营救不可的。”
“是啊,会是什么理由呢?星罗向来敬女大而远之,尤其无视于她这类型的娇娇女,居然还带了回来,并且招惹她……”红镜摇摇头。“不可思议。”
路遥耸耸肩。
“从没人能了解他的想法。如果当年你将全身是伤的他救回来后,没抹去他的记忆,或许会好一些。”
“什么话!看看他那种伤势……几乎算是死掉了!不管是谁对他下那种重手,想必都只是不堪回首的记忆。他昏迷了数十年,一醒来就不顾一切想下床,然后又痛得昏死过去,反反覆覆的,只让他伤势扯裂得更严重,若不封住他的记忆,他会永远挂心仇恨,不肯养伤。狼主这么做是对的。想想咱们的祖先吧,哪一个被判驱逐的人不是矢志要回狼族拼命的?直到他没了过往的记忆,才真正能安心养病,前前后后耗了我们上百年的心力与法力,可不是要他再丢掉性命!”红仙大声驳斥。
红镜轻拍妹妹的手,沉思道:“当初那么做,只认为对他最好,也只想救回他的命,要知道——”不自禁的苦笑了下。“如果我们再不互相扶持,全世界又有谁在乎我们这些无根的孤臣孽子是死是活?只是,几百年下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揣测星罗心中在想什么。虽说我们不是出于恶意而抹去他的记忆,但有谁能真的坦然以对自己的过去是一片空白不可考?他不曾试着去恢复记忆吗?不曾怨过我的多事吗?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