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呀!何况我舅才不会用这种方式转移咒法。只要他不施法转移,那个拼命想牺牲的人也没啥机会牺牲。”小金狼意有所指的说着。朱水恋不理会它,又问:“有没有别种转移方式,不必经过他同意的?”
小金狼怔了下,偷偷瞄了她的额头,立即转开了去,淡淡道:“没有。”
是这个吗?朱水恋抚向额心的银铃印。很好,她找别人问去。
即想即行,她大步上楼找人去也。
四只眼睛自送朱水恋上楼。于悠低声问小金狼:“她会找到方法,并努力去做,谁也阻止不了,你不认为他们其实是有缘的吗?”
殷佑眸子闪过一道光芒,吁着气道:“我不知道,我又没拿他们的姻缘红线乱缠一气,她可是自己私心爱上我舅的,不关我的事。”
“注定是坏结局吗?”她忧心问。
“谁知道。两种解咒法都是我不乐见的。”任何事都不会有绝对的答案,教它怎么回答?
于悠搂紧它。“我不要你消失,佑佑。”
“不会的。”它安慰着它不能保证的话语。
他们兄妹异常的亲密,更详细一点的来说,是妹妹白莞眼中蕴含着对兄长的倾慕,已超出兄妹之情。
原本上楼来要找白莞问话的朱水恋在二楼的茶室看到他们这对美丽月兑俗的兄妹正在品茗谈笑,远远看去像幅绝美的画,不容任何世间俗物干扰。所以她站在距离外,静静看着,也就看出了一点端倪。
那女孩儿正爱慕着她的兄长。
其实她并没有呆立太久,因为白逢朗很轻易地便感受到了她的气息,起身向她走来。
“有事吗?”他温和地问。
“找你出门散步,可以吗?”原意不是这样的,但她控制不住的嘴巴却溜出这样的话,那就……散步喽!只要把他们兄妹隔离得远远的,什么都可以。
“散步?”他为难地蹙眉。这段时间内,她们还是待在宅子里比较好吧?
“不方便吗?”她垂下眼睛,却又忍不住偷眼看他。
“你不该拿自己的安全冒险。”
“有你呀!”她笑。
他该拒绝的,但她周身低落的气息教地开不了口。
“可以吗?”再问一次,因为不死心,也等待着他理性的拒绝,反正……她已习惯了碰钉子,不差这一次。
由于满心盈满了预期中的答案,所以当白逢朗给了同意的回应对,她接收了好久才到达脑部,并愿意相信那是真的。
“你……你说‘可以’?不是我自己幻想出来的?”她小心翼翼的确认。
“我说可以。现在就走吗?”他失笑。永远不能理解怎么有人的情绪能在瞬间大起大落而不得心脏方面的疾病的。
没错!此刻她又变得兴高采烈了,驱动若银铃咒从她身上散发出炫目的白光,在她周身形成耀眼光晕,像亮晃晃的阳光直往人眼中照来。别人恐怕不会对此有太大的感受,但因为与她性情相依相存的银铃咒是他设下的,一旦她情绪有着大波动,他也会立即感受到。
然后,知她不愉快,便希望她能愉快,因为她是那种适合兴致勃勃的女子,有着天真而亮眼的魅力,不该被任何烦心事扰得无精打采,灭了自身风华。
读不出他表情所代表的意思,朱水恋绝不与自己的好运过不去。确定他无反悔的迹象后,马上轻扯着他衣袖往楼下走。
炳哈!卯死了、卯死了!与他约会耶。虽不是在花前,亦不是在月下,但两人共有的世界就是最美丽的天堂。朱水恋急巴巴的领人走出大门,早忘了刚才是为了什么事冲上楼,更忘了前一刻心情曾经糟到想撞墙。
及时行乐,是单恋者该奉行的座右铭。
今日不努力存下美好记忆,明日只能无力空歉敝。莫等待、英期待,快乐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啦啦啦……
纵使单恋注定是苦多于乐,那她也要用力记下关于乐的片断,并大量扩张属于喜悦那一边的版图。也只能这么着了,不是?
说是要散步,倒也散得挺远的。因为她不只开车下山,还直直开到植物园才停止。
“我喜欢这一片美丽的荷花池。一直希望试试看两个人—齐坐在这里的情境。”坐在面对荷花池的行人椅上,她双手大张,深深吸纳舒适的空气,有阳光。有花香,最重要的是有他……空气变得珍贵而奢侈了起来。
白逢朗四下看着。今天不是假日,所以游客不多,三三两两的分散在四处。他凝神搜寻到一些不属于人类的气味,暗自结印设下结界。肉眼看不到的一个半圆防护罩扩张开来,护在他们方圆三公尺之内,不会阻挡到人类的行进,但可成功的防止敌人偷袭。
“很清幽的地方。这里算是台北市的范围吗?”
“是的,很奇怪对不对?台北有最新颖的现代化大楼,却也有最破旧不堪的老建筑与违建充斥;有最快速的步调,也有最缓静的风情。看起来很不协调,但大家都习惯了。”朱水恋说着自己的看法。
他只是微笑倾听,不作评论。
“殷佑说你们那一族是举世少见的美丽之最。有最美的人,与最平和无争的心,以及最美丽的领土。是真的吗?”
“它过于盛赞了。每个地方都有它的特色,那孩子总爱夸大,事实上白狼族与其他族并无不同。”
“不,光看着你就知道它不仅没夸大,表达能力甚至贫乏得有待加强。你很出色,出色得令人叹息。”
他的表情浮上一丝被过赞的羞赧,不知该怎么回答才好,索性仍保持沉默。在她面前,他似乎总是哑口无言的时候居多。
朱水恋接着问道:“听说你们白狼族人数最少,再恩爱的夫妻也不一定生孩子,即使生育,也从不超过两个,为什么?你们这么排斥肌肤相亲、水乳交融的感觉吗?”
又是一个大胆得让人不知该如何回答起的问题。白逢朗轻咳了下才道:“你们人类有一套老庄思想,谈的是无为与顺应自然。在我们狼界,也是有这么一套类似的理论,崇向自然,研修道法,讲究心灵的提升,而不被所拘束,将爱恨嗔痴等执念淡化,寻求心灵的相知相契,才是隽永的极致。我白狼族便是这套理论的信奉者,凡事不强求,不为难自己与别人,不算是刻意排斥肌肤相亲。对于生育一事,由于不固守传宗接代的老旧观念,也就不会非要生儿育女才算对得起谁。”
“就像我们人类现下正流行的顶客族夫妻,强调不生育万岁?”看得出来他是个几乎没的人,不吃荤,也不求食物美味,衣服永远是那么一套(虽然飘逸超凡得不得了),甚至是爱情这玩意儿,他不仅没啥嫉妒心,还满心祝福别人快乐;更离谱的是把自己送上门,为殷家人鞠躬尽粹至今没个止境。
“并不尽然是那样。”他笑。
“是是是!只是不强求、不要求,久了之后便清心寡欲,连的本能都清得一干二净。”
“我还是必须吃食物才维持得了生理机能。”
朱水恋翻了下白眼。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你吃得简单,用得贫乏,又跳过了发情期,在我这个俗女眼中看来,简直是虚度美好的人生。”
她非得用这种字眼吗?发情期。白逢朗哭笑不得也无言以对。即使是歪理,但被这么理直气壮的说出来,似乎不该硬去辩驳它、质疑其正当性。毕竟别人是这么的奉为真理。
“我呢,虽然对国家社会没有太伟大的贡献,但我既然生为人,有足够的能力去吃好用好,有十足的丰沛情感去热切的体会各种感受,那我绝不虚度。人生不就该如此吗?丰富它、精彩它,能爱敢恨,不负此生。”她双眼晶亮,瑰颊泛红晕,包裹在强悍都会女子表相下的,是一颗永远保持梦想、不为现实所屈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