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知道小姐的芳名吗?”何东毅随她走了几步,似乎把与她闲扯淡当成大事。
很烦,总是有这么多这样的人。
“如果我不姓莫,你就不会问了吧?”她没回头。
何东毅从她身上的名牌休闲服打量到她举止间的贵气;向来不会看错人的利眼肯定眼前这名小女生绝对是个千金小姐,并且十足充满了莫家特有的冷淡中见优雅,才教他一进门就移不开眼。
“如果你不姓莫,我还是会问。只是事情会简单得多。”何东毅料定她即使不是莫家千金,也绝对与莫家有极深的渊源。
“何特助,诱拐未成年少女是有罪的。”冷淡的戏谑声在他们身后传来。
“唐特助,特地过来迎接我的吗?真不好意思。”语气已无刚才的轻松,同样的冷淡与戒备。
“不客气。”唐劲慢吞吞的回道。眼光越过他,看着他身后的小丫头对他挥了挥手,走开了。
因此当何东毅分神再看向小女生时,早已无伊人芳踪。是呀,有人这般杀风景,再怎么殷勤也博不到伊人一灿。他没好气的道:
“我知道书房怎么走。”大步先行走去。
唐劲耸耸肩,不在意的缓步跟在后,一心只想着那丫头何以会出现在莫宅。陪大小姐回来吗?等曾定要问她一问。
许久没见她了。平时忙于公事,不可能会兹兹念念,但怎么会才见上一眼,思念的感受欲如此深刻?
不会是动情了吧?天!十七岁的小女生哩,相形之下,他看起来简直像变态的中年叔叔。
“喂,你不动千金小姐的原则还在吧?”进书房前,何东毅突然这么问。
他们两人同是莫氏大力栽培的新一代菁英,能力都极为出色,但价值观的南辕北辙使他们永远无法契合。
“我不会动莫家的千金,但不代表会允许你去动。”
“这算什么?以守护神自居?”
“她值得更好的。”虽然单夜茴是庶出,但好歹也是千金小姐的身分,更是靖远承认的妹妹之一,他是保护定了。
夜茴长得可爱,但并没有多少油水可以捞,他怀疑何东毅明白了这一点后,还会追求她。与其任由他瞎撞瞎追的去伤了一颗少女心,还不如趁早阻止。对两人都好。
“你也看上她了,对不对?”
“我没有你的变态,连小女生也不放过。”越过他,走入书房,不再谈这无聊的话题。
变态?拜托,他才二十六岁耶!与小女生绝对差不了十岁,这位道德家的标准未免太严苛了。
何东毅喷出不以为然的气,再一次证明两人彻底八字不合,喔不,更明白一点的说:简直是生来互克的。
莫宅的后院墙边,绵延了一整排的瞿麦类花草;正值春季,映在灰墙白缝上,红红紫紫的缤纷煞是鲜活明艳。有几株较不安于室的软茎,便攀上了墙,执意要站上墙头观望外边的天地;怯生生的花朵开在墙上,迎风招展。
启动喷水器,随着水花旋转喷水,轮序滋润大地的同时,单晓晨也找到了新的玩乐,在水波中跳跃自如,像在跳绳。
唐劲办完了公事,才想向佣人探问她的去处,就在回廊一端,看到她像戏水精灵似的在水花间跳跃,一时看得失神。
阳光下的她,脸色仍是稍显苍白,但水花映着阳光闪出华丽的彩虹光影,使得她明媚了起来。
春天的丽景,青春芳华正盛的少女,多么恰当的画面!
她先发现了他,远远的在那边挥手,一点也不感到意外。他含笑走了出来,眼光不能稍移寸许,因为看到春风拂动她短发,送来了几片沾了水滴的花瓣缠绵在她发顶不肯离去。
“嗨,忙完了吗?”她掏了一些水净手,却苦无巾帕拭乾,徒然的挥动青葱十指。
“来这里渡假?想必大小姐人也在这里了。”他拿出手帕给她。
“大小姐是正在这里没错,你挺有眼福的。”她指了指她站立的地点。
将手拭乾,并没有将手帕还他,随他迈步走向西翼的花园,摊着手帕看着灰蓝的花色,再对角折成三角巾,随意绑在手腕上。
“很配我的休闲服对不对?”
他笑,伸手拿下她发上的花瓣。
“我小时候来过这里。”他指着这一片玫瑰园说着。“那时觉得这房子好大,花好多,像公园。”
“以前这地方是妈咪私人的花圃。现在都交给园艺公司打理了。”她低下头闻着玫瑰的清香味。
“你叫她妈咪?”他扬眉。
“户籍上都是她的女儿呀。”她再走向百合花的区域。
“她过世时,你才四岁,应该什么都不记得了吧?”莫君怡,一个永远让人缅怀的奇特女子。
“有录影带、录音带、日记、手记……小时候没长记忆,但因为有留影留声,每每看看,又可与记忆中模糊的片断做结合,所以非常深刻。”
越过了绣球花区,来到兰花与水仙共生的区域。有一朵春花剑兰开得好笔挺旺盛。她伸手攀折下来,递给身后的他:
“来,送你,就当是见面礼。”
“你——”他楞住,影像在一刹然间彷佛与多年前叠合。一个温婉巧笑的公主,攀折了一朵花给他——就当是见面礼,要收下喔,这是礼貌……。
“要收下喔,这是礼貌。”
伸手握住她手腕,拉近两人的距离,橙黄花色的春天剑兰杵立在他们中间。
“你怎么……。”为什么她们都说着相同的话?她甚至不是莫君怡的女儿!
“为什么你一脸震惊?”她睁大眼,身体因为与他太过接近而微微颤动。她从没与外人这么贴近过,有点不自在,却又不会感到太过讨厌。
“你让我想起了君怡姨。”
“你见过我妈咪?”
“嗯,十九年前,也是在这里。她送我一朵兰花,忘了什么品种,白色的,一株数十朵,蔓延成长条形。”他将兰花接过,却没放开她的手,就这么自然的牵着她散步。
“那大概是紫罗兰吧。”她看着交握的手,缓缓说着,不让急促的呼吸传到他耳中。
“你也喜欢种花吗?”
“不,我儿喜欢翻看妈咪留下来的杂记,那些笔记本可以让我学习很多。”
“想必是。我会同意照顾晓晨小姐,不无是对君怡姨的移情作用。”
“那你有在『晓晨』身上看到妈咪的影子吗?”
他停下步子。
“没。那毕竟是久远的记忆了,并不易串联。倒是千金小姐的气质都相当一致。即使活泼如你,动作行止仍有天生的优雅,是真正的淑女风范。”
“赝品也可以是上等货?”她一手攀上他肩,靠在他肩胛上俏笑。
“你自卑过吗?”他没拨开她,这简直悖离了他不与人肢体相触的原则。但感觉极好,极自然,低下头看着她明眸皓齿如花娇靥,总要再三克制才不会又失神了去。十七岁的小女生哪,再过个三两年,恐怕要出色得祸国殃民了吧?不知谁会是那个”受害者”?
晓晨迎视他探索的眼。
“我不会。何况别人羡慕我都来不及。我再不知足,老天必定会亲自劈我下地狱呢。”这人!随时不或忘探视“敌”情哩。
“人不可能没有私心。”
“我还这么的小,不懂心机算计。”她天真的道。
“要说这一双灵活的眼不懂算计,白痴也不信。”他拉她到前头的回廊坐着。这边是西厢的尽处,很清幽,几乎与尘世隔绝般的没有人声、车声喧哗。
“太固执的人就算智商高也常会不知变通而表现得像白痴。”
他对她的暗讽不以为忤,敞开了外套,拉松了领带,舒适的背靠着廊柱,慵懒的任春天阳光洒满身。能与小女生聊天也不顾代沟深重,真是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