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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别爱我 第26页

作者:席绢

“对不起,我没想到你会在这里,不想打扰你的,却又是怎么也走不开。看你神采飞扬的形貌是一种享受。”

咦?那是说他早就看到我了?

“看到我多久了?”

“半小时吧。”他看了下手表。

我攀着他肩膀:“喂!偶遇是一种惊喜,你不高兴见到我吗?还是你想我,并没有我想你的多?”

他也搂住我,与我并列着。

“如果你定位我的人必须在花莲才得以与你重逢,那么在花莲以外的地方不期而遇,怕会给你压力,觉得似乎被盯梢住了。我不想引起你臆测,也不想在你眼中看到对我的抗拒。”

我瞠大眼看他:“你乍看之下老实坦白,其实一肚子曲曲折折。想那么多做什么?我很高兴看到你呀,而且我想你也没有时间与金钱容你成天追着女人转。一定是有事才来台南的嘛。”这男人一点猜忌的机会也不留给我。啧!恐怕我以后是没什么无理取闹的机会了。他硬是比我多了几分细心,我还能说些什么?

“你来做什么?”

“送来一只训练好的导盲犬给台南的客人。还有,这家育幼院的院长向我要了两只可以看门的狼犬,我也一同送过来。明天开始要到台南各乡镇的流浪动物之家义诊。”他细数下来,约莫会停留八至十天。

“那正好,台南是我的地盘,我可以带你四处走。如果你没有地方住,可以往我家,我家现在只剩一名管家--喔,对了,文小姐有一同来吗?”我一直看不到人。

他摇头:“我将她介绍到台北友人处工作。既然不能接受她的感情,还是别给她期望最好。我那位朋友是个年轻英俊并且很有抱负的兽医。”

喔,美男计!这男人不呆嘛看得出来文小姐对工作的热情通常附带着浪漫的条件。一次的感情挫败或许无法在短时间之内重振旗鼓,但希望永远存在,美男在旁久了也就芳心暗移了。希望她这一次可以追求到瑰丽的恋情,表现出现代女性的精神。

“你真是不容小看”我嘘他。

“何苦让三个人都不自在?”他低头亲我。

“钟昂,我想没有女人逃得过你的手掌心。”我叹息着。

他温柔微笑:“我不要其他女人。但我只要你在我的手掌心。”

我想,我终究会爱上他的。

第九章

既是恋人,就好歹做一些恋人会做的事吧。

挑了个晴朗的星期二,两人皆没事的空档,我拉着钟昂上街约会。夏天了,南部的骄阳简直可以晒死人。三十三度耶,为什么不干脆火山爆发算了?

我左手挖着雪花冰,右手抓着棺材板,不时的以哀怨白眼睛向万里无云的天空。将人晒得像只气喘不已的哈巴狗,老天爷又得到什么乐趣了?

钟昂以冰凉的矿泉水淋湿手帕,在我脸上颈上擦拭着,使我的浮躁降低了一点点。

“现代还有人在带手帕出门呀?”我转移注意力的问着。面纸方便多了不是吗?而且不必洗。

“环保,手帕用途多,脏了可以洗净再用。”

“你以为少你一个人用面纸可拯救几棵树木?”我也很有环保心,只是难以力行口毕竟我对“便利”两字太热爱,容不得削减分毫。

“至少尽到一份心了。”他对我的尖酸刻薄不以为意,依旧忙着为我除热。

“你实在很适合照顾别人。难怪你除了当兽医之外,还兼了那么多差。”我得寸进尺的依入他怀中,让他以厚纸板为我凉。

“我很庆幸自己是付出的一方,很虚荣的为这情况而自豪。”

“我也很虚荣于自己擅于向企业王榨钱,得到很大的成就感。其实我讨厌人家扣我慈善家的帽子。”

“我知道。”他有同感。“我也不是慈善家。我只是相信人生于世,必然带着什么任务来走这一遭。没有人的出生是无意义的。也许我就是生来为别人做一些什么,以及--遇见你。”

我笑:“我倒没那么宿命,我只觉得活得快乐最重要。即使是恋爱,也是寻一个最适合我性子的方式去进行--”忍不住的,我告诉了他与朱棣亚会面所谈的话。而,当我愿意投注给他相当于我曾投注给朱棣亚的信任时,是不是表示钟昂已取代了朱棣亚曾在我心中占有过的分量?

我并不为这种转变感到遗憾。如果我的心思已这般改变的话。

“你是个幸运的女子。”他听完后,在我耳边这么说奢,眼中浮起了对朱棣亚的欣赏。

“大概吧,我遇到过的人事物,造就了今日的我。朱棣亚更是至大的元凶。被人这么了解到透彻的地步非常可怕。要是他存心不利于我,我大概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我打了个哆嗦。

“你不希望我了解你太深吗?”

我望着他:“人与人之间,既然生来就是个个体,就不该太过透彻到完全无遮掩。你可以知我、了解我,偶尔的看出我的心思,但千万不要模清到连每一分一秒的思维都在指掌间。我想,我没有爱上朱棣亚的最大原因是:他根本是我肚子里的蛔虫。被人完全了解是很可怕的事。人生既然是未知数,就该以模索的方式行进;如果连我也预测不了我下一秒的行为,别人就不该比我更快看出来。如果他两年前没有想到今日可能会发生的事,也许我们早就会有小孩,也许我过的不是今天这种生活。”不知道怎样才能确切表达,到最后,竟只是以寂然的浅笑收尾。

“人生处处是桃花源,只看当时有没有把握住。我不敢说我会做得比朱先生更好,但我期望你一直自由、一直快乐。过了他那个村,就来我这个店吧。”他一定看出了我的遗憾,没有醋意,以微笑驱走我不请自来的感伤。

“钟昂,我有没有对你说过我很讨厌爱情?”

他轻轻摇着我:“有的——它让你不停的在失去,所以你讨厌,是吗?”

在他怀中点了点头:“我没有机会厘清我与他是怎么一回事了,但我希望与你这一段,可以走出一个圆满。如果那代表爱情——好可悲,再怎么讨厌也得去走。更宽广或更狭隘,也只有走过去才知道。”

“你像个无措的孩子,哪里还有抢钱妖女的威风。”他轻轻取笑我,努力要使我快乐。

我轻叹:“也许,我早已走入其中而不自知,钟昂,你觉得如何?”

“我会觉得荣幸。”

我咭咭咕咕笑了出来,偎紧了他。

阳光炙烈已不再是重要的事,雪花冰融成凉水也无所谓,偶尔扑面的沙尘更是进不了我们的注意力中。

我们两个真是怪胎,凑在一起负负得正,也真叫老天垂磷了。

心中开始有了一个预感--也许我会与这个男人携手共度一生,而不感厌倦。

我不要让人看得剔透,我只要一份彻底的包容。

这个人会是他吧?也一定是他吧?

※※※我过生活的方式其实相当随性,有地方住就好,有钱花就好,哪边有事往哪边走,无时不刻保持一颗愉悦且好动的心。

走走停停之间,能让我久留的地方并不多。花莲,却成了我极喜爱的地方之一。

因为风景美吗?民风淳朴吗?没有都市专有的扰攘喧嚣,只有清净的空气与广阔的空间,是原因之一吧。不过我想,重要的是--钟昂人在这里。

时序已步入盛夏,是七月炎天了。也就是说我与他的交往算起来已有三、四个月之久,当然真正相见的时间数得出来,不过既然分别的日子里我们有在互相思念那么凑出出三、四个月的数字也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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