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朱棣亚使了个眼色,两人潜上三楼。当年结婚时的新房不知道有没有结蜘蛛网了。四年来回来过几次,但也很快走人,这间新房实在是浪费了。
“近来过得好吗?”他月兑下外套搁在一旁,问候着将近半年不见的我。
“很好呀,我看你也过得不错。”我从口袋中掏出收据交到他手中。
他挑眉看了一下,也没有跳脚,一如他三十三年来的斯文沉静,有怒气冤气也不形于外(或者是我太迟钝看不出来?)。他只是收下,并且签了一张三十万的支票给我,依旧不语。
谤据我与他认识了二十九个年头的了解程度来分析,这位仁兄肯定是有烦心事,而且依照惯例的闷在心中闷不吭声的自行消化。与他做夫妻四年没什么值得称颂的,但与他做兄妹兼哥儿们倒有一辈子了,所以我也就当仁不让的问道:“怎么了?难不成你出墙了,怕我知道?”我将他一同拉躺在大床上,依照小时候养成至今的习惯,窝在他温暖的怀中谈天说地。
“我曾经决定与你这样过一辈子的。”他模着我近来又剪短的发,挑看着几撮染成金色的扯了扯。
“你要断绝我的金源了?”我垮下脸,满是弃妇之色。
“不。”他笑。“你曾要求我比照唐或的离婚条件办理,我不是答应了吗?虽然以我目前小鲍司的收入来说,要每个月付你三、五十万是吃力了些--”
“我说过七、八万元就可以了嘛。”我连忙打折。开玩笑!我们两家的田产看起来是很多,但未变现之前,能花用的也不过是租金而已,哪里比得上大企业“唐远”的气派?我们这种人还是承受不起大手笔的挥霍,小家子气得紧。何况创业维艰,朱棣亚的公司再赚钱也不能毫无节制的挥霍,他可是有远大自标的人呢。
“棣亚,你有喜欢的人了吗?”我趴在他身上问着。
他静默了下。
“有一个女人,可能怀了我的孩子。”
“咦?你允许别人生,就不许我生?”看不起我哦,我虽不是很美,但也不丑。
“菲凡,你倒来计较这个,拜托有点为人妻的样子好吗?”他啼笑皆非的又拉了我头发一次。
好吧,我乖乖的扮演“妻子”角色。
“你脚踏两条船,可恶坏男人--咦?不对,我先借问一下,是你去勾引别人呢?还是别人设计了你?前一阵子你被资讯杂志评选为科技界才子俊男之一,被女人倒贴也是极有可能。”
他又笑了。奇怪,为什么我的话常能令他笑?这是不是他慷慨给我零用钱花的主因?毕竟朱棣亚是不常笑的男人,很多时候他的笑只为了礼貌,并非真心。
“我不太明白她的心理。我对女性并没有太多的认知,你也知道三十三年来我并不热中于男女之事。与你亲近又作不得准,你并不是正常女人的范本。”他想了一想,突然吻了我一下。“菲凡,你会觉得浑身颤栗,产生酥麻触电的感觉吗?”意指接吻。
他在说神话吗?几时被爱情小说洗脑了我怎么都不知道?回吻了他一下--“老兄,实际一点吧。人家说像火山爆发,宇宙爆炸,也像假死,可是那也只是肢体交缠时彼此配合而感到欢畅片刻的松驰而已,没有人家形容得那么夸张。此刻您老却想只是接吻就要得到触电,建议你去墙壁撞一撞吧,你这辈子绝对修不成情圣的功力。”
“也许“爱情”这东西会使一切显得不同。”他深思着。
我拍拍他的手起身。
“我不晓得,但我挺好奇那名女子的长相,如果真有人怀了你的孩子,你会要她吗?”
“不一定。毕竟我非常满意现在的生活。如果有了真正的家累,势必得从工作的时间内分割出一半来经营家庭,对我的生涯规划而言,不是好事。”
可是人生不就是这样吗?总会有荆棘意外横阻,岂容自己拨拨打打便算作数?
“男人一旦恋爱了,会像唐或那样疯狂吗?”我在九年前曾把唐或的追求史当成稀奇事说给他知晓。
“我不知道。”他眼光怪怪的扫了我一下。
“那你去恋爱看看嘛,我要看!”我兴致勃勃的拉着他的手要求着。
他眼光闪了闪,口气突然有些僵冷:“你是真不在意还是不晓得事情的严重性?”
“无论如何那都不是我所能决定的呀。”我直觉的出口叫着,然后愕然的盯视他“似乎”有些生气的面孔。
我们互相瞪着不语。
然后我终于知道了一件事:我们吵架了。
※※※我与朱棣亚的哥儿们情谊胜过一切;当然因为情谊深厚,所以在双方家人的力撮下,觉得与他挂上夫妻名分也不错。世上多的是仳离的曾经海誓山盟男女,朋友般的相处反而能长长久久,给彼此自由的方式就是当一对夫妻,然后在夫妻名分间,长长久久的做互相扶持的朋友口这是四年前我们立下最好的解决方案,也一直这么做。
不能说没有感情,但肯定是没有爱情。他若寻到了爱情,我不是没有伥然的,只不过那又如何?总不能因为日后再也不能彼此相依相偎而寻死竟活吧?
爱情领域中掺了太多独占欲,框成两人甜蜜世界的氛围,外人再也不能介入,到那时,朱棣亚便再也不能是我能吻能抱能依赖的朱棣亚了。
他会被贴上某名女子专有的标签,我也就只能模模鼻子站在安全距离以外与他寒暄问好,一切都会不同。
这是我无能为力的,即使今天我深刻爱上了他,情况也是一样我会独占他,要求他顾家、爱妻,不可能会一年半载才见上一次、死活各自保重。
所以喽,我的习惯是乖乖站在一边,没有我出场的戏分时,嗑瓜子喝茶就好。我会珍惜目前依然挂奢“朱太太”之名的好时光,也许小小的兴风作演一番--?
心中感到被挖去一角,实在是以为我与他会这么过一辈子的,但老天并不这么认为,所以心口注定要空荡荡的。
我讨厌爱情,它让我必须不停的失去。
“喂!喝茶!”恶声恶气的低沉男音响在我头上,打破了我无病申吟的好时光。
我看着茶几前的红茶,再看了看直立在我眼前的年轻俊男。他叫谷亮鸿,一个二十七岁的俊美男子。如果常看电视的人必然知道这一张脸具有千万身价,不仅是三年来以光速窜红的偶像明星,更是日本名服装设计师指定的服饰代言人;每到了时装展的旺季,他米兰、巴黎的到处飞,这一张面孔曾刊登在全球三十几家知名时尚杂志的封面。名滚名、利滚利,曾经一无所有的小伙子成了如今年收入上亿元的大富翁。
但在此刻,他啥也不是,只是我的佣人。
“真闲,走下坡了吗?突然又来做牛做马了?”基本上,台中的这一处公寓是我长年驻守的大本营,不管我奔走到哪里,有空闲必然回到此处休养生息。
“我都来半小时了,你现在才看到我,你近视呀!”谷亮鸿更加凶恶,全然没有平常萤幕上看来的冷酷贵气。褪去了层层商业包装,这位仁兄依然是三年前我捡到的那只小混混。
“不爽就别来呀,稀罕。当初是谁说要做牛做马回报我的呀?”
“做牛做马并不代表当你的佣人吧!”
“不然你以为就像电视上演的那样,对你以身相许呀?你自己说过你这一生都是我的了?”他还在作白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