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筝心中尚在消化这些小道消息,原来风御骋是用这方式代她除去一些骚扰呀!她还以为他老兄唯一的手段是去恐吓那些老板哩!手段高竿许多,就是不知道他怎么折服那些打手级的人物?
“这女人是谁?没看过哪家千金有这等长相。”她对那女人的衣着装扮简直是叹为观止。
他忍住爆笑的冲动,告诉她最近上流社会男士们给那女人的评语:
“叶桐沂的评语最为精采:‘千山乌飞绝,万径人踪灭。’;还有,还有方范那小子所说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女士是东南亚华裔,父亲是新一波炒地皮致富的暴发户,当然她本身也就尚没有足够的品味去打理自己,老以为化浓妆,穿百万名服就是高贵有气质。”
男人的口德就是这么坏,老天——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有这么恐怖吗?那女人只是不合时宜而已呀。虽然粗俗得吓人,但——哈哈哈……
沉鱼?鱼看了溺死在水底。
落雁?雁子看了休克而亡,掉下来。
闭月?月光也不忍照出她的尊容。
羞花?花儿看了也会立即收起花苞,不愿开花。
笑得差点被口水呛死,方筝努力想着让嘴巴回复正常的形状,道:
“他们——不会是想拿他们贫乏的所有,来向我炫耀吧?还是纯粹只是来‘恭喜’我被黑道追杀?”
“后者吧!我想赵衍夫再笨也知道他的老婆没有被炫耀的本钱。”
他们很有默契地起身,迎接那两人的到来。
赵衍夫露出自以为深沉莫测的奸笑:
“你还没死呀,方筝?我还以为你就算没死地会躲在家中天天哭。这样出来晃,不会有事吗?”
他一定很希望方筝脸上惯有的自信笑容消失,否则不会每字每句都绕在传闻上转,林淳棕怜悯地明白赵衍夫这个人永远不会有学乖觉悟的一天;也注定了他要闹笑话供人笑的一生。
“我当然还没死,这是有原因的。”方筝笑得坏坏地,并且慎重其事地回应他死不死的问题。
呆呆的赵公子居然当真追问:
“什么原因?”
“还没有替你收尸,我怎么敢早你而死?”
“你!”没有意外,赵衍夫气得七窍生烟,久久没有法子说话。
啧啧!怎么年纪一大把了,还是没什么长进,随便就可以扳倒的对手,对峙起来根本没有成就感。方筝伸一伸懒腰,本来想草草应付完他们,然后回公司办公的,不过赵公子的新嫁娘显然也不愿受冷落,硬是要出口自讨没趣。
“方小姐,你长得不错嘛,如果是个真男人,就更棒了!你父母忘了把你生成男人,好可惜哦,咯咯咯……”赵夫人拿着金光闪闪的右手捂住嘴巴,故作名门淑女样,自以为高明地揶揄了人。
就见这对夫妻得意大笑,笑得前俯后仰。
赵夫人怎么敢笑成这个样子呢?即使她不怕人知道她有火鸡般的笑声,至少也要担心她脸上的“水泥”龟裂才是呀。瞧,每出一声“咯”笑,白粉就像下雨似的抖落在她周身的地上。
“赵太太,我想你的妆是化得太浓了。”方筝的语气中充满关怀,丝毫没有被激怒的现象。
“浓妆能表现出我的美丽,你在嫉妒吗?哼!”气焰无比高张,为自己能骂倒社交界名人而沾沾自喜。明天只待消息一传开,她就会更有名了,咯……
方筝的表情更是凝重而善良:
“爱化浓妆是你的自由,喜欢当妖怪也不是你的错,但跑出来吓人可就是你的不对了。”
亏得方筝能说得一脸真诚,没让满肚子笑意狂涌而出,一边的林淳棕可没有这个功力,早就笑跌在地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这方筝,又表现出她善得罪人的本性了,真是死性不改的顽劣。
“你这个人妖!”赵夫人脸皮一抖一抖,抖光了脸上的粉之后,她终于决定飞扑而上。
“卡!”是一双十万块镶金高跟鞋的断裂声;“嘶”的声音来自她动作太大,居然就这么硬生生撑破三十万打造出来的连身窄裙。出师未捷身先死,八爪女变成一团惊慌的肉球跌向方筝。
信奉骑士主义的方筝当然义不容辞地一把扶住了赵夫人。
不过这赵夫人居然不忘目的地甩了她一巴掌,那就别怪方筝无礼,人也不扶了,趁她还没站定,由着她四脚朝天地跌到一边的水池中。
“还不快去救人。”方筝瞪了赵衍夫一眼,唇角有咸咸的血味,嘴巴破了皮。那赵公子看来非常快意,因为第一次看到方筝挨耳聒子。
“别理他们了,走吧。”林淳棕摇了摇头。审视方筝的左颊只是微红,想也知道不怎么痛,所以没有出手讨回公道,反正今天看的笑话也看够本了。不过他还是对赵衍夫道:“因为她是女人,所以方筝不计较,不过你最好小心,别让方筝有机会在你身上连本带利讨回来。”
赵衍夫畏缩了下,想起了方筝强而有力的拳头,可见这个警告很有效。
“走了,我们去喝一杯冷饮。”方筝擦掉血,对林淳棕叫着,迳自先往餐厅走去。
“你应该打破不打女人的惯例,反正你又不是男人。”林淳棕追上来说着。
“我早破例了,不过打了一次之后,我更肯定不会再打女人。没成就感,打起来软绵绵的触感挺吓人的。”她想起了突然消失不见的孙俪。目前她的工程依然与东升公司合作,但远峻已悄悄退出,没再谈合作事宜。石敬驰那人挺神通的,可以搞定那些人。本来她还预料孙俪还会出现几次咧。
“方筝小姐,”
一名黑衣男子在入口处叫住她。
她扬眉:“有事?”
“我家老爷想见你。”
“是吗?请他打电话向我的秘书预约。”她绕过他往二楼的餐厅走去。
黑衣男子本来伸手要阻止,但站在角落的老人伸手让他没动手,看方筝远远走开了去。
“冯爷?”男子低声请示。
“由她去,反正今天对她的了解也够多了。”冯驭湍淡淡笑了一会。有个性的女孩是迷人的,最特别的是她居然没什么好奇心,与一般的女人大不相同。
事实上,应该说是没有女人味,却又致命地吸引人。有这种儿媳,对他孤僻冷漠的儿子而言是好事吧?至少御骋永远不必对难理解的女人心去苦恼。
但愿……他的大儿子也会有这种幸运!
“我可以与你较量一下吗?”
凌晨两点半,小睡过后醒来的方筝,因为没了睡意,所以索性弄醒枕边的风御骋,问他这个问题。
他支起一肘,低沉问着:
“太久没有被找麻烦,手痒了?”
“不是,我只是好奇你被训练多年的身手究竟厉害我多少。”她翻身下床,找出她的练功服穿上,催促他道:“起来啦,陪我活动一下筋骨。”
他邪恶地调笑:
“咱们的活动量还不够吗?”
如果他预料方筝听了会害羞,那他可要失望了。
“要均衡呀,动完了下半身,也要照顾一下上半身的运动量。”她伸手给他,让他起身。
风御骋赤身下床,穿上他的休闲服,既然他的娘子兴致勃勃,他当然要舍命陪君子。
“为什么男人的力量会比女人大呢?”她坐在床上,浏览着他强健体魄所呈现的力与美,每一块肌里都勃发着无与伦比的力道,那是她身上看不到的。
“力量大不代表必胜,有灵活的大脑才值得欣羡。女人除了力量不足些,可以利用的武器并不少。”
她走过去代他将头发缩成一束在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