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怎么青了一片?”方筝搓着脸皮,才知道要痛。回想了一下,记起刚才其中一名男子一肘扫来时,她正全力防着另一人的旋腿踢,脸颊好像被甩了一下。真是不耐打,她这张脸皮太女敕,每次稍微给人打上一下,就青了好几天,像她全身的皮肤都不会这么反应过度,所以从小她就防着脸部有挨揍的机会,以免他人大惊小敝。这下子——完啦!
“方筝!你脸怎么了?”暑假被派来当小弟的方范推门进来便吼声如雷,让方筝想捂住他的大嘴巴都没机会。
“茶送上来就快点下去收发部,还有很多信件等你去分类送达。”方筝接过方范手中的托盘,挥蚊子似的向他挥着手。
“是不是又有人来打你了?你今天又没让司机载了,对不对?”
“方范,我耳朵没聋,小声一点。”她威胁地扬着拳头,很快地使她那小弟闭上嘴。
正想舒服地吁口气,叫秘书拿冰块来时,又一声巨吼传来:
“方筝!又有人突袭你了!?”
老天!今天进来她办公室的人怎么都那么没礼貌,他们难道不知道门的作用是用来让人敲的吗?何况她还是堂堂的方氏企业总经理耶!
“董培良!你敲一下门会死呀!”她忍不住地吼了出来。
“门又没有关上!”董培良重重放下档案:“你告诉我,最近又惹到什么人了?”
“没有。”她捂着脸,只留下双眼与另两名男子大眼瞪小眼:“还有,不许告诉方笙这件事——”
“如果我已经知道了呢?”方笙柔美中带隐怒的声音传来,人已娉婷地站在门口。
这下子,方筝只有哀叹两声,瘫在座椅中不言不语了,只以怨毒的眼光一一杀过眼前这些对她皱眉的人,最后眼光停在方笙身后一名外国男子身上。那男子的一双灰眼正门着锐利与兴味,像评估什么的盯着她;那种逼视,可以使人透不过气来。方筝挑了挑眉,起身走近。
“姊,这位是?”
“他是狄森·威尔先生,钟适在美国的朋友。在侦探界相当负盛名,连培良也希望请威尔先生来协助我们查清所有事。”方笙介绍着。
“是呀!在美国,没有他想知道却无法查到的事。”董培良声音中的兴奋犹如见到偶像一般。
啧!难看。
方筝伸出手:
“威尔先生,很抱歉我不能虚伪地说欢迎。”
“看得出来。”一口流利的中文讲出口,他的手也重重握了她一下。“但我依然必须叨扰你几个月。”
她收回手,侧头打量他。这种人最适合做侦探了,除了一双利眼之外,全身上下没有招人注目的地方;中等身材、平凡的相貌,是那种你擦身而过绝对不会记住的人。最适合去跟踪什么的:当然做起事也就顺手了。但方筝绝不忽略他眼中蕴藏着的犀利。
这种人是有他一套本事的。
“希望你会与董培良共事愉快。”也就是要他少来烦她就是了。
“当然也须要有方小姐的全力配合。”
方筝往方笙那边瞪过去。“姊,我不认为——”
“有必要。如果这种事情没有处理完,我绝不会取消休假回香港。明白我的意思吗?”方笙轻柔且心疼地抚着妹妹瘀青的脸颊。
明明是强硬的话气,却在方笙的行为中表现出令人难以拒绝的忧心忡忡。这是手段,也是方笙真正的心情,所以方筝只能再度颓然地坐回椅子中,任凭宰割。
“好,好。我举白旗,任你们去玩,现在请还我安静的办公空间好吗?尤其是你,方范!你一小时拿我八十块的工资,还不快去跑腿,当心我扣你钱。”可怜的她只好欺善怕恶地去威胁眼前最好欺负的人。
方范当然哇哇大叫了!
“你还好意思说!苛扣我一小时八十元就算了,居然还虐待我,现在,现在又……大姊!”找大姊哭诉比较有用。
方笙搭着小弟的肩,温柔道:
“放心,她是说着玩的,八十元一角也不会少。”
方范一听,放心不少,连忙谄媚地挽着他美丽温柔的大姊往门外走去,以商量的口气道:
“大姊,您也知道我一直想买一辆重型机车,可不可以打个商量,一小时工资三百元——”声音愈来愈远,直到听不见。
方筝心有余而力不足地低吼了下:
“小头锐面非人哉。”
偌大的办公室已被清光,就剩她与她美丽的女秘书。
李乃君拿冰块包在毛巾中贴在她脸上:
“‘小头锐面’与‘非人哉’是这么凑在一起用的吗?”而且好像也不足用以形容方范的行为。
“还是你最好了。”她伸手吃了李乃君一记女敕豆腐,在她白女敕女敕的脸上捏了好几下。
李乃君推开她的毛手,正色道:
“你的打手呢?每个月六万元的薪水给人领着玩,总应该有点贡献吧?”
她指的正是那个风御骋。
方筝笑道:
“我并不把他当打手看。何况,谁又能说他没有在做事呢?别因为没有亲眼看到,就持着否定的答案去评估一个人。”
“他那个人,不接近人的。理也下理一下他人的问候,大概只有在看你时才有点活人的表现。”李乃君对那人没有好感或坏感,只是就事论事地批评。瞧瞧这张俊脸,肿得多可怜呀!而风御骋没尽到保护的责任,就是失败。
方筝起身问道:
“早上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不怎么重要。”
“那我去睡一下,若有立即要决定的事,叫方范下定夺。”
李乃君点头记下,但仍诧异地问:
“你叫他来当小弟给人使唤,却同时也要他下决策?行吗?”
“行的。他的能力好得很,我派他当基层小弟是因为孟子先生有说过,老天要降大任之前必须百般操劳那个人、荼毒那个人,那才会成材。古代人的话捡着听,不会错的。我怎么可能叫他来当大少爷?开玩笑。”
孟子的话原来可以这么去理解?李乃君吁了口气,坐回她的位置上,一一替上司取消早上的工作与会议。让方筝好好睡上一觉。
将方筝由深沉睡眠中唤醒的,是一双粗厚的手掌,摩挲她肿了一半的脸,轻柔的力道怕惊吓她,却也让她警觉地清醒过来。
“是你。”她抬手捂着眉头,刺目的光线正由窗口涌进来,让他一时难以调适,却也看到来人正是失踪两天的风御骋。
他向来冷静难以探究的眼胖燃着怒焰。这样一双足以令人丧胆的眼,看到了,反而希望他保持冷淡无感的面貌,她低笑:
“不太好看,但我已经尽力了。”
“痛吗?”他不断抚触着她瘀青的脸颊,恨不得能抹化掉那不该有的颜色,还原为该有的白晰与红润。
“不痛。”
“真的?”
“当然。比起我十四岁被绑架时跳车摔得肋骨断五根、手骨折,加上全身擦伤的剧痛,其实这种小case哪算得上什么。难道你希望我是那种因小伤小痛就哭得痛不欲生的人吗?”
他眼光锁住她胸口,后来移到她左手,拉起,并挽高她的袖子,在手肘处看到一道最狰狞的伤口,虽有多次皮肤移植美容过,但仍看得出曾经受过的巨创。他知道的,她从出生到今日的种种资料,他全知道。只是,真正看到时,却又忍不住动容激动,即使这种伤痕在他身上也有过不少,甚至比她更多、更严重,但……她是他心爱的人呀,他多希望他是一直在她身边的。
癌下面孔,他在她伤口上吻着,以一种谦卑的姿态。
方筝愣了好一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