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的春雨连带使所有商店的生意惨跌到谷底,咖啡屋当然也不例外。
整间店里没有工读生,只有三位老板;一个在厨房,一个在柜台,一个权充服务生。店内安静得连蚊子的叫声也听得相当清楚,冷清得让人以为这间店正面临倒闭的命运!
“你的脸色看来像是同时被十个男人抛弃!”一走入店内,原烦人对着黄耘春那张苦瓜脸说着;看来她还真是来对了地方!暗淡的天空,暗淡的店,正好配她这个暗淡的人。
“你不是应该还缩在南台湾享受鸟语花香吗?”黄耘春懒洋洋的问她,顺手倒了一壶咖啡,领她走到老位子。有人可以聊天,至少不会想睡觉。
“当骚扰取代享受,我宁愿回到这片乌烟瘴气的天空。”她叹了口气。“我失恋了!”
“不合吧?!才七、八天而已,马上可以经历恋爱与失恋的过程,写小说也没这么快。”她肯定原大美人是暗恋失败。
原颖人倒了杯咖啡,立即牛饮了一大半。
“听说失恋的人会失魂落魄、到处买醉、衣冠不整,然后……”
“然后——男的酒后乱性,抓了女人乱上床;女的因酒失身。好的结局是对方也许是真命天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惨的结局是所遇非人,女的被小混混缠上,拍了果照,勒索一辈子。男的被小酒女吃定,挖去了金山银山,到头来发现孩子不是他的种!”黄耘春如数家珍的一口气说完小说以及电影中会有的情节,半分不差的!也的确就这么几部招式混吃骗喝!所谓的爱恨情仇,再如何描述还不是这么回事!
“这么清楚啊?何不下海也写小说去?!”原颖人深信黄耘春已深中“练华”小说的毒,那口气简直与萧诺如出一辙;小说对读者的影响果然是有的。
“要批评他人是很容易,一旦站上被批评的位置可就不好受了!我才不那么笨,因为不管我写得多好,永远会有人因不满意来骂我。身为作者,只能任人骂,并且陪笑脸,直呼会改进,我干嘛?活得不耐烦啦!?”
“所以你这女人仗着读者身分对我大肆践踏,真是太聪明了!益友。”原颖人没好气的低叫。
“客气客气!”她小心的奉上一杯咖啡,又道:“昨天那个好看的男人又出现了呢!我还以为从十数天前消失后,他就不会再出现了,可是昨天他居然从晚上六点坐到打烊时刻才走。我想他是在等人,而那人失约了。当时我原想飞奔过去自我介绍,并且安慰他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况还有我这朵咖啡屋之花正等着他召唤!”
看到黄耘春那副大丢全天下女人脸的崇拜状,原颖人在唾弃之余仍忍不住问:
“大花痴,你到底在说谁呀?”
“他呀!”
“谁?”
“上一回你来这边时,那个盯你盯得快月兑窗那位帅哥嘛!你忘了?当时你看也没看一眼。”黄耘春对她的健忘大摇其头。
“你一定是生活太封闭太无聊才会记得那么久以前的事!拜托,你甚至不认识他,而我也没见过。为什么我必须为一件生活中的插曲永铭于心?”也许需要嫁人的不是她,而是黄大姑娘。开始想男人喽!
黄耘春仍是一脸陶醉;毕竟这间小店来来去去的客人中,能同时兼具品味与外表的男人三年来就只有这么一个。清纯的大学生太青涩,已入社会的平凡上班族即使好看也庸碌急功,没有那种让人欣赏的气定神闲气度。一个令人欣赏的男人要有野心,但不可轻易表现于外;要有才华,可是不能盛气凌人恃才傲物;可以认真工作,但下了班若还一副工作狂的死样子就令人作呕了。黄大姑娘认为那个帅哥值得她不顾形象的大发花痴,甚至大脑中已幻想了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套用在他身上。于是她又开口了——
“我想,那一次他一直看你肯定是因为你长得很像他分手或死去的女朋友,想从你身上找回往日甜蜜的梦;所以这一次又来了,期望能得到些什么,但却怅然而去,天哪……多么凄美的故事……”
“神经病!”原颖人一双大眼直向老天看去,祈求老天掉下一颗殒石敲醒这个已经神智不清、以为自己还只有十八岁的老女人!拜托!这种老掉牙的故事架构,有人愿意看,还没有人敢写哩!虽然说天下文章一大抄,抄来抄去没得抄就开始炒冷饭,但……这种在六十年代便已消声匿迹的故事实在没什么看头,居然还被这个自诩新女性的女人当宝来看!她果真是不能写小说的,算她有自知之明!坚决站在读者那一边,三天两头点名几位作者来骂。
“你不觉得这样的故事很美丽吗?比你写的那些平淡无味的东西好太多了。”黄耘春立即发动攻击。
“好呀!我们让读者来作见证,你写出来,只要通过出版社那一关我就承认我比不上你。”
“欢迎光临!”门口传来响亮的呼声;今天终于进来了一个客人,守外场的老板叫声异常响亮,打断了快要反目成仇的两人。
黄耘春双眸倏地一亮,飞也似的抓着菜单往来客而去。
究竟是何方神圣使得这大女人主义甚重的黄耘春成了这副德行?!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她形容的那位帅哥出现了!原颖人好奇的想一看究竟,到底是英俊到那边去的男人使得好友变得如此花痴!
眼光还没扫描到,她整个人已被抱了个满怀!
“小原原,我终于找到你了!”
不必抬头看人,原颖人就知道自己的恶运还没走完!老天!这个配角不肯退场,居然追到这个地方来了!她手肘用力一撞,撞出了能让自己喘气的空间,低了:
“滚远一点!我不认识你!”
罗京鸿一手揉着胃,一手仍握着她的手,开心又悲哀的发现这条小辣椒一点也没有变;差的只是她不再保持优雅或冷静的面孔,而是一副他是杀了她全家的仇人状!拜托!只不过是一个吻而已嘛!如果她肯与他共同沉醉,他会让她知道他这两片吻过千万美女的唇是如何的令人销魂蚀骨了!必然会使她以前任何一次经验相形失色!可是他才沾上一秒,立即得到一个大锅贴!她完全不了解他的用心良苦,他真心要给她毕生最美好的感觉呀!否则恐怕她这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接吻的真正美妙……为了不让她毕生有所遗憾,他将事情处理完毕,急急赶了回来,知道会在这里等到她。她一定得知道,他,罗大少是全台湾最佳的情人!错过他,她将一辈子后悔。
“别生气,来,见见我的大哥与未来大嫂。”不由分说地拖她到另一桌,那边已坐了三个人。
原颖人正想向好友求救,但在看到她嘴巴大张、眼瞳快掉下来的蠢样,她决定自求多福。他凭什么拖她去见他的家人?
“大哥,大嫂,她是我最新的女朋友,叫原颖人。颖人,我大哥罗京陵,大嫂王悠伶。”
活似在介绍他新买的玩具似的!
原颖人没有向任何一个人打招呼。他的家人与她何干?她连一眼也没看的,始终努力的扳着腰间那只狠手。
“恐怕人家不太欢迎我们呢!”温雅清脆的声音散件甜蜜的传来。
是罗京鸿的准大嫂。他们看她的眼光彷佛她是个不正经的伴游女郎!所以没有任何尊重,甚至有些鄙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