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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第10页

作者:席绢

原颖人也感觉到肚子在叫了,看向那个坐在窗口笑的男人。一点长进也没有!他甚至不知道进淑女房间要正衣冠!瞧他上身只披了件衬衫,扣子也没扣一颗,露着毛胸毛脚。

罗京鸿挥手。

“我妹妹是煮咖哩的高手,特地由高雄煮了一大锅提了过来,已经微波好了,过来吃吧。”

萧诺在他要跳出去时叫住他——

“四维先生,你是真心的吗?”

“你以为呢?”他滑头的回一句,人已不见了。

“你危险了!”萧诺肯定原颖人遇上麻烦了!对付这种男人,再精明也难有胜算;尤其他又有点牛皮性格,不被追到手恐怕不能了事,偏偏长相又够讨喜!

现实是很讽刺的,长相俊美的人牛皮,可称之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而长相丑恶的人牛皮,就会被称作是不要脸、死皮赖脸不入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恐怕罗京鸿是占了不少优势了。

“你当我花痴到去迷那个花心?我可没兴趣与人玩爱情游戏,我只想找个忠厚男人谈恋爱,在半年后组一个幸福家庭,一年半以后生孩子,过完平凡而愉悦的一生。我不想‘玩’。”只要她不动心,罗京鸿的一切动作不过是小丑行径而已,她何所惧来着?她相信,只要他知道她平淡乏味,明白她内外不符,青涩到不足以列为对手后,他就会对她失去兴趣的。那种男人最怕结婚,一年要三百六十张不同美丽面孔相伴才不会生厌。她才应付不来!而且——她——要——结——婚;给不起的男人全靠边站!

文艺小说作家不能玩弄神圣的爱情,否则会遭天打雷劈!每一本小说都明白告诉了世人:英俊的公子不会用情专一,若有例外,除非神话实现,海水全蒸发掉了,鱼在天上飞,鸟在水中游……

黄金单身汉?用来拈花惹草的骗人头衔而已。笑话!她可是小说作家呢!再被公子骗去,不笑掉人家大牙才怪!所以,她不会动心。英俊的长相?有什么了不起!有钱?肯赚的话谁会没钱?珠宝首饰,只有男人买得起吗?女人买不起?笑话!

萧诺看她一张美丽的脸愤忿不平,就知道她又自陷进小说世界中大大的批判了起来。在她们二人的笔下,爱拈花惹草、英俊多金的公子全没有好下场。那个罗先生在起跑点上就处于劣势,不知会有什么好招式来起死回生?她倒是有些好奇!推了原颖人一把——

“走了!吃早饭去。”

“真要过去?”

“有何不可?我们可顺道向他探听公子的真实生活情况、泡妞花招,用来写小说多好!比我们自己幻想还实在得多。人尽其才.国父说的。”

实际到让原颖人无从反驳!如果今天罗京鸿不将她列为目标,她肯定会有这种好奇心去问他的,但那花心大少的目标是她呀!太荣幸了!呕得她没了度假的兴致。所以她推萧诺一个人过去,她刚出了小木屋,跳上一辆出租车往市区去了。随便看场电影也比被色迷迷的眼光盯着好过。

也许今天是她的幸运日!

绣芙蓉2004年1月7日更新制作

一到了市区,在一家卖早点的店中看到了单独吃早点的秦宴儒。他桌上摆着几本课本,灰衬衫,黑西装裤,全整理得很直挺,看来是要去上课,添了昨日没有的斯文。

原颖人叫了早点,然后心跳一百的走近他那一桌,轻声道:“早安,秦老师。”

“呀!早……”秦宴儒错愕的抬头,手中的油条掉入豆浆中。他以为是学生呢!看到美人始料未及。

“我可以坐下来吗?”她害羞的问。

“请坐。”

她的早点也送上来了,她低头吃着,努力苦思话题。

“你住敖近吗?”

“不,我住海边的木屋。呃——昨天那些孩子们是你的学生?”

“我在残障学校兼课。昨天是以孤儿院义工身分领他们去看海,他们喜欢去那儿。”提起孩子,他眼睛就发亮,少了不安。

“你是这边的人吗?”

“哦不!我是南投人,家里务农。南部是个好地方,台湾最干净的地方,所以一待就是这么些年。”

原颖人赞赏道:

“很少有年轻人肯下乡服务,你真特别。”

“哪里!有能力的人才留在都市,像我胸无大志,自是流落在此了!”他的自嘲充满开朗,又笑道:“你男朋友是小我两届的学弟,当年一入学即光芒四射,文武全才,是全校女孩的王子。虽然有些傲气,但他有那资格。”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原颖人趁机澄清。见他一脸不信,又道:“我不是爱玩的女孩,我也不拜金;既然如此,他的一切特质皆无法吸引我,我也玩不起任何爱情游戏,我只想遇到一个会真心待我、娶我的男人。我有不错的工作,不必靠男人来养。”不知道这样暗示够不够让他明白?

他只是轻笑。

“你是个清醒的好女孩,我看得出来。”

“足够好到让你想带回家收藏吗?”她问得大胆,心脏急速跳动到几乎无法负荷!

这话也使得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秦宴儒又无措了起来,两人皆脸红心跳的对看着,然后又各自垂下头。

“我太大胆了吗?”她不安的低问。

“我没想到会有女孩子对我说这种话……”他不是自卑,而是太有自知之明。在崇尚外表华丽的现实社会中,他从来就不是受青睐的对象;而他又是那么不善于和女子交谈,她的直言让他结巴了起来。

“我很高兴我是第一个!”她低低的笑道,安心的幻想将来结婚时,不必怕有女人会觊觎她老公。她是个言情作家,想让读者见证幸福与平凡——一如她书中所写的!秦宴儒彷若她笔下走出的男主角,她一心想要的男人,平凡而忠实,善良而温柔。

秦宴儒不怎么肯定的看着她,也不怎么肯定的捕捉她眼中明亮的神采,心神俱动了下!她是认真的吗?为什么?有那一位公主会放弃白马王子而选择平民的?

不远处的钟声传来,他低头看着表,是他上课的时间了。“对不起,我先走了!”

“我可以在哪里找到你?”她直接问他,决定丢弃矜持那一套;红红的双颊显示她还是很害羞的。

“没事时,我都在这里。”他写下一个电话与住址交给她,再看了她一眼,转身走了!他还在适应有人对他有好感的事实,所以走得有些恍惚。

原颖人双手合十,将纸条包在掌心,抿紧嘴防止嘴唇裂成血盆大口。老天!她第一步成功了!如果没有意外,年底前她就可以成为秦太太……哇!她喜欢这个姓!生出来的第一个孩子可以取名为秦淮,下一个女儿可以取为秦湘……多么美好的远景啊……幸好她没有喜欢那个姓罗的,否则就只能取名为罗卜糕了!要命!难听死了!

冷不防有人将她手中的纸条抽走!

她急忙跳起来想抢,腰身却被牢牢的搂住!害她差点因为怕痒而滑到地板上喘气,幸好及时拉开那只禄山之爪!

“还给我!”

不必细看,她就可以猜出是那个讨厌鬼!她生命中的最差男配角!罗京鸿是也。

“上好的咖哩饭你不吃,跑来吃这不汤不水的东西。一流的面孔你不看,来看一颗黑碳头。”罗京鸿高傲的说着,顺手将纸片收入上衣口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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