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萧诺!吧净俐落,并且不会热情的去与人热络,完全与她书中所写给人的印象不同。
可别以为她看小说漫画太不务正业,这些可算是她们写作人的必做功课!若没有看看他人写得如何,怎么能力求自己改进?畅销的书有其畅销的原因。写得差的作品要拿来警惕自己别走相同的路;或许在别人的作品中还能找到激发自己的新想法。所以,看一堆小山似的小说是必要的。有时候连自己的小说也要反复细看数十遍,不是自恋,而是要诊断其不足处。既然人必须向前进,作品的水准就不能在原地踏步。
所以萧诺此时正在做这么“重要”的功课,她怎么敢不要命的再去打扰?通常看到萧诺这么认真,原颖人心中也会有些恐慌与不甘心。她总希望有一天,她会是“青春”出版社的大红人,而不要老是排名在萧诺后面。这样想不知道会不会太小人了?真的!她从不知道萧诺会怎么想,也从不见她自满过。
讪讪的拿了皮包,决定去找朋友谈天!萧诺是她的同事、敌人、室友,但不是好友,所以,找好友去也!
绣芙蓉2004年1月7日更新制作
人类是很奇怪的,总是认为他人的东西比较好。像原颖人的同窗兼好友黄耘春就崇拜练华崇拜得半死!反而对原颖人的作品有诸多批评;而且这批评还是来自知道原颖人即是“原茵”之后。之前不知情时,还四处介绍亲友说“原茵”的作品不错,有前途;现在没有批评得一文不值就该偷笑了!也不知是什么道理,反正朋友拿她来糟蹋践踏似乎也只能认命!谁教她自小到大好事坏事糗事没一件逃过黄耘春的视线?!想崇拜也崇拜不起来。要是黄耘春知道与她同住的那个冷淡女子即是大名顶顶的练华,不知会有什么惊人的反应?!原颖人不是故意不说,但基于道德,她不愿四处宣扬练华与她同住的事。一如原颖人也有一些喜爱原茵作品的朋友,但她也从不让她那些朋友知道原茵与她室友的事。
有人崇拜的感觉当然好,但若造成骚扰就难受了!在真实世界中,她们也只是凡人,要吃喝拉撒,弄得自己出名到寸步难行又何必?何况她写书三年,早已过了为一封鼓励的来信而尖叫大笑的日子。读者的批评或赞扬已不再是支撑写作动力的全部粮食。别怀疑!读者与作者同样痴傻,作者可以因读者的赞扬而成为没日没夜写作的疯子,至于对作家有诸多幻想的读者则是傻子,谁也没占到便宜,真是冤孽呀……
黄耘春是个咖啡屋的老板——之一;由七个志同道合的女生合伙开了家三十坪大小的咖啡屋,包办了老板兼打杂的工作,各司所长;而她接掌了出纳兼会计。小店成立两年来居然还做得小有盈余!目前在西区又开了家分店,人力分散之余,倒也有钱在尖峰人潮时间请工读生帮忙,因此她此时才能端着一壶咖啡,排了个靠窗的角落与原颖人闲磕牙起来。
“大作家,两个月不见,敢问孵出了几本大作?来点马路消息如何?”两年来她已非常明白,这女人只有在稿子月兑手后才会四处找人吸收一些人气,然后等她又手痒时必又会六亲不认的缩在小鲍寓中日月不管的赶稿!
原颖人瞪着一双明眸,做茶壶状的指着好友的鼻子,佯怒道:“本人的精心力作,你这个大胆刁民居然将它形容成随便混饭吃的东西,该当何罪?!”
“得了!要阿谀谄媚,有你那些死忠读者还不够呀!不过,不是我爱说,你上月出的那本小说实在没什么看头!比不上练华那本新书。你就不知道,来这边的人只要提起小说,唯有练华二字。”
“你别想要我替你拿练华的签名了!”原颖人咬牙切齿的磨出这些阴森森的字。
“哎呀!大作家,忠言逆耳嘛!你自己本身也拥有不少读者,何必与我一般见识!如果你能顺手替我要张照片就更好了!要亲笔签名的哦!”当下见风转舵,黄耘春圆圆的脸蛋堆起福德正神般的笑意。
“有机会的话。”为了怕她希望幻灭,原颖人向来没有认真去做好友交代的事。多丢脸!去向另一个作家要签名照?她自己这个作家的脸将置于何地?
突然,黄耘春的脚在桌上踢了她一下。
“做什么?”
“靠门那一桌的那个男人一直在看你,我保证打从你进来后,他一直没把眼光移开。”黄耘春小声的对她使眼色。
这是身为女人的骄傲。也许有些女子在表面做懊恼无聊状的同时,内心会被虚荣心吹得飘飘欲仙!可是,那不是她。原颖人自知长得有些媚,看来很好勾搭的样子,也就因为如此,打十四岁开始就吸引了一些不入流的人种来搭讪。在那些人的眼中,她容易上手,可以玩一玩、逗一逗,而绝不会有人认真的待她。有了这项认知,她更应该目不斜视、端庄自重,否则只消她斜眼一瞄,保证人家立即当她抛媚眼,到时可真是百口莫辩了!
真不知是什么道理!她全身包得连蚊子都会给闷死般的紧密,怎么还会有不肖变态男盯上她呢?
是的,她想恋爱,但绝不是在随便的情况下、随便的天雷勾动地火!全世界有二十五亿男人,全台湾有一千万男人,她不必太着急,更无需因一个无聊的盯视而在心中想得乱七八糟!她是作家,要端庄、要有气质、要特别,尤其挑对象更要找一如自己笔下写出的情景,才不会让读者们幻灭!这条款是……唔!作家的面子问题。
“喂!看一眼嘛!长得挺正点的。”黄耘春又踢了她一脚。
原颖人却故意将右侧的秀发垂落到胸前成帘幕,阻隔一切可能的注视。会对一个陌生女人行注目礼的男人会是什么好东西?不是色鬼就是登徒子!
“颖人!我这间小店的客人都挺有水准的,那俊男也许是某一栋办公大楼的白领上班族,全身上下都是雅痞的味道。相信我,这么好看的男人很少见的,交来当男友会很风光。”
原颖人不为所动的改了话题:
“你要,你自个儿接收去。对了,我十天后要去垦丁玩半个月;你上回说过小木屋的经理提到三月份木屋打八折的事,还算不算数?”
“咦!你自己一个人去?”
“和我室友,萧诺。”
黄耘春怀疑的看她。
“我记得你与她并不太熟,连她在做什么工作你都不知道,不要到时被卖了还不知道!我说你那室友像个冷面杀手,只一张脸乖巧状的骗人。”
这就是黄耘春对萧诺的批评;所以睿智如原颖人者矢口不提那女子正是练华,黄姑娘心中烙着光圈的天神是也。看她对朋友多好,怕朋友承受不起幻灭的打击!
“以貌取人是不对的!萧诺有她的好处。”否则她也不会成为青春出版社最红的作家!原颖人心中叹了数声,这是她胸口永远的痛。“先说好,我的预算不多,只付打八析的租金,可以吗?”
“可以!可以!反正木屋空在那里也是没得赚,明天我回电给你,随时可以成行了。大作家居然向我这个小生意人哭穷!啧!”
由黄耘春的性格上可以很明白的了解到为何她会狂迷练华的小说。爱笑、爱凑热闹,又直肠子,加上一点点刻薄不饶人,正是萧诺笔下常见的人物,声气相投,也难怪会对上了!相形之下,她原茵的小说温温的、淡淡的,女主角一律甜美清秀、灵气出尘、规规矩短,哪吸引得了那些喜欢重味道的小说人口?只能说,她的读者不在这范围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