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中间的过程,江青云自是很关心、好奇,但首要的事,就是将好友的身体照顾好。而且,她知道如果君华想对她开口,自然会说清楚,若不肯多说,就代表那伤痛太深。
在小念恩出生之后,若华终于说出了她那些年的境遇,以及变数最大的最后一年有个华侨一直想得到她;尤其当君华二十岁之后,出落得更加标致,那股温雅娴静又充满东方神秘色彩的气息最是让人惊艳!何只老外,连华人圈都为之骚动。她的亲戚对她并不是不好,可是利字当前,连儿子女儿都可以当棋子筹码了,何况一个收留来的小甭女?在君华大三那一年,那个年纪足以当君华父亲的华侨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开始施加压力。她的亲戚不顾君华的苦苦哀求,竟应允了这门亲事。
当晚,史君华绝望的跑了出去;身在异国,她什么也不能做,连要藏躲起来也不知道有什么地方可以藏身!她几乎是认命了,跑出去,只是因为柔顺的内心之中仅能以此表示一点点抗议。亲戚们没有拦她,是认定了她必定会回来。是的,除了这里之外,她又有什么地方可去呢?
可是,她太没有警戒心了!夜晚的纽约市,独行女子即代表了危险。当她发现不对劲时,已被几个乞丐似的猥琐男子困在一条死巷子中,他们身上充满了酒臭与恶臭,一双双诡异的眼邪恶的看着她,像是一只只欲将人生吞活剥的禽兽。
她几乎以为自己死定了!她拼命的挣扎,绝望的想逃出这些人身边。可是另一种消极的声音由心中响起:死了算了!两种不同的结果还不是相同的悲惨?!她即使逃开了这些人,终究还是要像个玩具般给那个老男人玩弄一生…
当她这么想时,已经被推倒在地,衣衫在拉扯间已无法遮蔽身体!可是,就在她认命的闭上眼时,她听到男人哀号的声音,而警笛声由远而近——她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过度的惊吓早已使她陷入半昏迷状态;依稀只听到有人用英文在交谈,而且有一双有力的手臂将她抱入一个温暖的怀中……
“那女孩有没有事?雷。”
“没有,只是吓昏了。”抱着她的男人回答。
“你认得她吗?”
“她是我妹妹。”
“哦!那就不必回警局做笔录了,下次别让她一个人晚上出来。”
“知道了。”
救她的,是一个东方男人,他的英文名字只有一个字,叫“雷”。她醒来后,“雷”一直训诫她的无知、不懂人心险恶;才说两句,史君华就泪如雨下,那个叫雷的男子立即慌了手脚,轻轻的将她搂在怀中。他是个不会说温柔话的男子,有严厉的面孔,却有一颗善良的心。
如果她的一生注定要毁在一个老男人身上,那么她至少可以不让那人得到她清白的身子。自父母死后,这个叫雷的男人是唯一不求回报、真心对她好的人,她喜欢他。当夜,她“勾引”了他;那个男人起先是拒绝她的,可是她是铁了心了,不顾一切与他挤一张床,而……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原本以为她的人生就将结束于二十二岁的秋天,今后只当自己是一具没生命的女圭女圭,认命的嫁给那个娶过六任妻子、情妇一大票的华侨当妻子……至少,她人生之中有值得纪念的事了,不是吗?悄悄离开那个雷之后,她知道,她爱上他了。但是这付建立于萍水相逢的爱只有她才会珍惜收藏;至于雷……
他绝对是不会记得她的!在他心中,她只是一个自动投怀的女人不是吗?以他的英俊挺拔,会对他献身的女子岂只她一人?
她的逃婚在于:她怀孕了!在婚礼举行的前三天,她偷偷回国。美国那边闹翻了天也与她无关,没有人知道她回台湾了。为了孩子,她决定活出自己的生命,再也不受人摆布。而地也不再是孤单一人,小念恩是她的至亲骨血,她要用所有的育她女儿,不再柔弱任命运作弄。
一晃眼,也已四个年头了。
青云动容的同时,不禁也想着小念恩的父亲;只知道是个东方人,不知国籍,不知道完整的名字,若华会爱上一个来历不明的人也真是神勇了,糊里糊涂就献了身。说感恩献身似乎较为实际,谈到“爱”就不可思议了。不然念恩的名字为何要取成“念恩”?
但君华四年来拒绝众多追求者的唯一原因就是她深爱那个男人,真是太匪夷所思了!什么事都好商量,她爱人的事没得谈。江青云认为君华昏了头了,四年来也不想多说,吓退许多好男人也没办法,郎有情妹无意本来就没戏唱。
也好,反正她有女儿了,还结婚做什么!男人也只不过是用来提供精子罢了。大多时候,一点用处也没有,生活中多了一个男人还真碍眼。
“今天不上班吗?”一边吃,青云瞄了下时钟,下午六点半了。白天君华在公寓中带小孩,也替儿童故事书画插画赚取生活费。晚上有青云在,她就到二十四小时商店当夜间会计。虽然公寓是青云买的,不用付租金,但君华坚持要付分期款的一半。
“我辞掉了。念恩已经大到可以上幼稚园了,我想将她送去幼稚园,然后找份白天的工作,晚上用来画图。”史君华喂着女儿吃饭,轻轻说着。
江青云托首看她。君华太温柔贤慧了点,想在尔虞我诈的商场生存恐怕很难。虽然她英文底子好,可以当秘书之类的工作;可是,就青云所知,主管级的男人通常都不太安份,见到有点姿色的女人都会想入非非。君华这一踏入,恐怕不妥,她那里应付得来那些人心险恶?
“你要找那方面的工作?”
君华从桌下抽出一张报纸。
“新扬百货明天开幕,目前还缺很多人,如果应征不成内部职员的话,当收银员也是可以的,时间固定,又可以配合念恩的时间。店员恐怕就不行了,时间太长。”
新扬百货?雷煌管的地方?至少青云可以相信雷煌不是之徒。她拿过报纸,看看应征项目,念了出来:
“秘书,待遇三万八起。事务职员,一万伍。企划专才,二万伍……唔,秘书好了,其他会计、店员、收银员的待遇都太少了。至于秘书,还可以在三万八之外加上治装费、加班费,一路加下来相当可观。”
君华瞪她一眼。
“我不要应征这种暧昧的工作,不管待遇多少,有没有与上司勾三搭四,反正流言一定会不断。”
江青云拍胸脯保证:
“雷煌那个人我见过,绝对不会与下属乱来,他公私分明的态度绝不会有流言传出。我就是放心他才让你去呀,他是雷拓的堂哥。你想,一个呆瓜的堂哥会有什么威胁性?”
史君华嗤笑出来。虽然她没见过雷拓,而可怜的雷拓也老被青云形容成超世纪大白痴;可是,若华认为,青云是喜欢雷拓的,受上他而不自觉。好吧!
如果青云都这么保证了,她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那么,我明天一早去应征好了。他们十点开幕,九点就开门了,早点去应征才不会耽误人家的时辰。”
“我陪你去,在门外壮胆也不错,不管有没有被录取,我们都可以陪小念恩玩一天。”
第三章
真是壮观呀!新扬百货只缺二十来人,却来了一百多人应征。一大早就挤得新扬顶楼人山人海。这还不包括寄履历表的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