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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你为我迷醉 第2页

作者:席绢

绣芙蓉2003年8月24日更新整理

幸好下来见他的是孟冠人,否则朱建民怀疑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在丁皓面前完整表达出自己的来意与委托。

孟冠人打趣地看着朱建民如释重负的表情;更确切一点的说,那神情的转换像死刑犯正要上午门处斩,却突然得知自己获赦免死的样子差不多。

他闲闲地开口问:

“你要保什么贵重的东西,贵重到坚持要见我们?”

朱建民怯怯地问:

“你们什么都保的,是吗?”

“在合理的范围内是的。”

“那么——”朱建民一鼓作气说出:“我要求丁皓保护我妹妹半年,在我出国的半年间,保护她不受任何男人骚扰。”

这实在是超出合理的范围了,甚至算是荒唐得过分。保全人命的生意不是没接过,有几次选举期间,公司的case应接不暇,员工几乎都出动去保护候选人了;但若说要保全一个女人的贞操就太夸张了。

“我想,你走错地方了!也许你该去买一副贞操带。如果你妹妹是花痴的话,或者你可以将她带出国。”

这种不正常的委托要是被丁皓听到了,准是先来一顿好打!孟冠人真是佩服朱建民的大胆;可是以他对这个好学生的了解,也明白这个不是胡来不要命的人,想必是走头无路、求助无门才会来找丁皓,因此孟冠人还等着听下文,不着急将他轰走。

朱建民急急地道:

“我昨天才被告知后天就得出国了;他故意不让我有时间办理我妹妹的签证,一同带出国。如果能带她走,我还会来求你们吗?”

“他?”孟冠人只好逐步来问;看来这人已紧张得说话都不挑重点了。

“对,他!他就是王平志,你应该记得的。”

“他在打你妹妹的主意?那你妹妹是智障吗?如果有人要染指她,她不会逃吗?她几岁了?”孟冠人大脑中已迅速整理出王平志那个杂碎的高中历史,想不到还有机会对头一次。

“不!我妹妹不是白痴。她二十四岁了,也很正常,虽然思想单纯,但是绝对不愚笨。我怕的是王平志那个小人;他有手下、有势力、又逐步将我赶出合伙事业。半年前我做错了一件事——我要我妹妹进入我的公司帮我的忙,想不到却引起王平志对她的觊觎垂涎。虽然我立即将我妹妹安排到别的地方去,隔开王平志,但他还不死心,现在千方百计将我弄出国,这样他就更好下手了。王平志在商场的势力十分吓人,使得戚亲朋友全不敢对我兄妹施援手,以致眼睁睁看我们朱家的事业流如入他手中;现在他又动我妹妹的脑筋……我真的走头无路,才会来找你们。”朱建民不怕别人笑他窝囊,反正他本来就不是从商的料子,更不善与人勾心斗角,现在他只求有个更强悍的人来替他保护妹妹。

“王平志吗?倒真是个声明狼籍的人物!”孟冠人低声自语,抬眼看着一脸期盼的朱建民。“为什么非要丁皓不可?不怕他吃了你那个宝贝妹妹?如果她真的美到可以令王平志不择手段也要一亲芳泽的话,就不怕丁皓也会吗?”

在他炯炯逼人的目光下,这一回朱建民却一点也没有退缩,他很平稳的直视孟冠人——

“丁皓保的东西从来没有出过差错。他虽是个很可怕的人,但他有他的原则,如果他对我妹妹下手,也只能怪我看错人,我认栽!因为我无人可托了,只好冒一次险;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说真的,给他还比给王平志糟塌好。”

“我得先恭喜你的好运。”孟冠人笑着说:“这案子基本上是不被受理的,但你来对了时机;第一、王平志那小子我们也看不顺眼,第二、丁皓的确无聊得快疯了,有了这种奇怪的事来烦一烦他倒也可以解闷。”

“你的意思是——”朱建民又喜、又惊、又喘气地猛擦汗……

“我接了!”他回答。

丁皓!看看兄弟我给你找来什么案子!孟冠人笑得一脸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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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我们这儿成了托儿所了?我看起来真的那么像保姆吗!”丁皓不敢相信地死瞪着孟冠人;这家伙竟然替他接下这种case给他消遣无聊!他的狠辣表情一点也威胁不到孟冠人,他坐在真皮沙发里仍优游自在的品茶。

“念在高中时同校情谊的份上,帮他一帮也无妨;而且,对象是王平志那只呢!”

丁皓眼睛微闪,也坐到沙发上,问:

“是他?那个纨绔子弟?还是那么?”

“那家伙本来就阴险油滑,女人和权财是他生命的全部。真可惜你们没有对上。”

当年王平志是另一所私立高中的混混,四处抢地盘,为了争老大的头衔无所不用其极,威迫利诱,反正他有的是钱。在校时,对那些不肯顺从的人动辄加以欺凌致使无法再待下去,休学的休学、转校的转校,他正风光的时期,丁皓早已入狱,所以二人并未正面交过手;也由于丁皓不在,才由得王平志在邻校作威作福,甚至后来欺负到丁皓就读的学校。虽说丁皓入狱后,原有的太保集团已然瓦解,但若有人上门来踢馆,耀武扬威,他们也容不得外人来放肆;尤其当时还有孟冠人这个“赛孔明”坐镇。

战事起因于王平志公然在放学时刻,率手下守在校门口强掳校花带走;他的远近驰名。在孟冠人一声令下,那一群目中无人的小混混全军覆没,而王平志见苗头不对早已溜掉了;只怪他没打听清楚这是所云集各地角头老大子女的学校,是因奉丁皓之命解散帮派,让校园回复平静的——这些人已经很久没有活动筋骨了。

少了喽罗助阵的王平志,早在当天晚上见自己大势已去后,便匆匆办了休学,逃往国外留学去了,哪敢再多停留。

这件事孟冠人在每周日固定探监的闲聊中有提起过。事过十余年,想不到又可以对上这个杂碎;如今人家可是个很有势力的大商人,身价今非昔比,但仍是人渣一个。

孟冠人说出他接下这个案子的原因——

“保护一个女人谈不上好玩,甚至有一些麻烦,可是王平志这个人值得斗一斗。此人以并吞别人公司为乐,是个企图不劳而获的败类,该有人挫一挫他的锐气,不然他还以为自己是个真命天子,通吃黑白二道呢!也就是这种人破坏咱们黑道的形象。据我最近几年的观察,他身边吸收了不少黑道上的败类,究竟是想从事非法交易?还是用来壮大声势?动机颇值得探讨。”

“这个杂碎!”丁皓懒懒地点了根烟,仍是百般无聊的表情,吐出了一大口烟圈才问:“什么时候开始?”

孟冠人翻了下行事历——

“后天早上。朱建民要求你去与他妹妹同住,可是地区太远,又是山区不方便,所以我要求他妹妹明天来公司报到。往后半年内,她是你的私人秘书,住在你的公寓内,二十四小时都尽量在你的视线内。如果她有能力的话,酒店、夜总会的事宜也可以带她去了解一下;现在公事全上了轨道,不必用什么脑筋,至于我呢,暂时当个闲人是无所谓的,我守在保全公司就行了。”孟冠人早将一切打点妥当,他又道:“如果要对上王平志,最好让他以为朱建民的妹妹是你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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