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甘心,但每当埃米尔一语不发地用那种深沉不可测的幽邃目光凝注她,彷佛她就像一方透明水晶般一目了然,随便扫两眼就可以扫瞄出她心底最深处的秘密似的,不由自主地,她的心虚又开始无限度暴涨,漫淹三大洋五大洲,明知不可能被他看出什么蟑螂蚂蚁来,偏就是七上八下的不安心,只能猛吞口水,根本说不出半个字来。
所以说,心中有鬼的人吵架永远吵不赢,没辙,她只好举起小白旗投降。
“好好好,等结婚礼服就等结婚礼服,不过能不能请问一下,要等多久?”
“起码十天半个月吧。”
“……enculer!”
“跟九年比起来,你不认为十天半个月很快了吗?”
“……”
真正狗屎!
第三章
为了等待那件伟大的结婚礼服,雪侬只好乖乖在埃米尔这里留下来,是在等待结婚礼服做好,更是要盯住雅克,免得他莽莽撞撞闯出什么收拾不了的祸。
前提是,她自己没有先制造出什么麻烦来。
“等等,雅克,你要到哪里去?”
“地下室。”雅克头也不回地道。
伊德带头,小表紧跟在后,一大一小一对贼似的,他们想干嘛?
“到地下室做什么?”
“伊德说好酒都藏在地窖里嘛!”
话刚说完,两人己消失在地下室门后了,雪侬哭笑不得地摇摇头,想了想,决定自己也来探险一下,先搞清楚这栋宅子的原始隔间再说,免得要上哪儿都得人家带路,明明是她住了十几年的家说。
“啊,对不起,对不起,原来这里是书房,抱歉,打扰了!”
雪侬连声致歉,忙又关上门,不过门尚未完全阖上,忽又被推开,脑袋又探进来。
“对了,埃米尔,记得十年前你来巴黎时并不是住这里的不是吗?”
慢条斯理地,埃米尔放下笔,往后靠上椅背。“不是。”他只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衬衫和黑长裤,没有外套也没有领结,上面几颗扣子也没扣,看上去十分优雅,还有几分率性。
脑袋困惑地歪了,“那为什么要搬到这里来?”雪侬又问。
埃米尔先没回答,勾勾手指头要她进去,雪侬耸耸肩,一连进入书房,一边好奇的环顾左右四下打量。
这间书房比以前那栋宅子里的书房舒适多了,除了一整面墙是机械工程的书,埃米尔身后的墙面则排满了有关于酒的书籍以及酒柜,另一面却是一整排面对森林的落地窗,带着甜甜青草味的微风徐徐吹拂进来,消去不少酷热的暑气。
“那里的房子全部被拆了。”埃米尔说,一面从身后拿了一瓶酒和两只酒杯。
“啊,对喔,拿破仑的巴黎大改造计画几乎拆掉了整座巴黎市!”雪侬恍然大悟,“所以你才到这边来另行建屋居住,不过……”她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请问女主卧在哪里?”
“没有。”埃米尔。“只有主卧室,不分男女。”
“这不合乎潮流吧?”雪侬喃喃道。
在十九世纪,贵族仕绅的夫妻通常是不同房的,更绝大多数,男女主卧室是位于不同栋的建筑,除了大客厅和餐厅是共用的之外,夫妻各自在自己的领域里过自己的生活,只有在吃早餐的时候闲聊两句枯燥无味的话题。
只要妻子尽责地为丈夫生下继承人,之后夫妻两人就可以各过各的生活,丈夫有丈夫的情妇,妻子也有妻子的情夫,两方皆大欢喜,这才合乎潮流。
埃米尔似笑非笑地浅撩唇角。“你忘了吗?我是个落伍的人。”
“那我要睡哪里?”雪侬月兑口问,但话一出口就后悔了。“不,不必告诉我,我知道了,我睡……”她想说睡客房,可是……
“自然是跟我睡。”埃米尔泰然自若的递出一杯酒给她。
可恶,他是故意的!
雪侬恨恨地抢过酒杯来,泄愤似的灌下一大口,不到两秒钟,那柔丝般的神奇滋味就让她忘了前一刻的怨怒,一脸惊喜地咂舌回味口中的余韵。
“红果和樱桃的气息,优雅愉悦的芳香,我喜欢,这是哪一年的?”
“五三年。”埃米尔也浅酌一小口。
“好年分!”雪侬又轻啜一口,连连点头。“可惜,生命周期似乎不太长,最多五年。”
埃米尔的眸子从杯沿上方凝视她。“看来这九年里,你学了不少。”
雪侬耸耸肩,拎起裙摆在桌前坐下。
既然暂居在这时代,就得乖乖换上这时代的服饰,虽然她的硬纱衬裙已不符合这时代流行需求的那么宽大,不过在家里就不必太讲究了,夏天穿长裙就够辛苦了,她可不想太委屈自己。
至于头发,她也没有闲情逸致去戴这年代流行的卷曲发条,搞不懂戴上满头义大利螺旋面到底有什么好看的,随便在脑后梳个发髻,再插个发梳就够多了。
“听雅克说,艾莎和你堂哥的三个孩子都由你扶养?”
“是。”
“他们也住在这里吗?还是夜丘?”
“不,他们住在巴黎市中心的新建公寓里,对他们而言,夜丘太无聊了。”
在她看来,巴黎才无聊呢,每天都是宴会、舞会、歌剧,真是浪费生命!
“你常常去看他们吗?”
“从来没有,但他们每一年都会回夜丘去住上十天半个月。”
“咦?既然你负责扶养他们,怎能不常常去探望他们?”
“我不想离开夜丘,事实上,自从解决那位越南公主的麻烦之后,我就不曾离开过夜丘了。”
“为什么?”
“怕你回来的时候找不到我。”
那样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听在雪侬耳里却有如被人扔了一瓶冒烟的硝化甘油到她手上,而她全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它,屏息了两秒,她猝然起身走到落地窗前,视若无睹地望向绿意盎然的森林,心头宛似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焰住似的揪成一团,胃也抽紧了。
他甘愿守在夜丘整整九年不离开,就为了等她?
她无法理解,只不过是一时迷上她而己,短暂的迷恋总是有清醒的时候,但他却执着了整整九年,为什么?
因为他们没有正式道过别,所以他终结不了这段迷恋吗?
“雪侬。”
不知何时,埃米尔悄悄来到她身后,双臂亲昵地环住她的腰,一阵甜蜜的温暖立刻包围住她,她轻飘飘地倚入他怀里,贪婪地品味散发在空气中的愉悦。
“嗯?”
“九年前我忘了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
“头一次见到你,我就迷上了你……”埃米尔低沉地呢喃。
“我知道。”日记上写得清清楚楚的,不知道才怪。
“但当时我以为只要能够得到你,很快就可以抛开对你的迷恋了……”
“这我也知道。”她也认为应该是如此,特别是经过了九年的分别之后,他早该将她抛到宇宙另一头去了,谁知他竟然……
究竟是为什么?
“可是……”埃米尔将下巴轻轻搁在她头顶上,嗓音轻柔如丝。“那一夜风雨中,你逼使我发泄出心中的怒气,当风雨停歇时,你也抚平了我心中的暴风雨,当时我就明白,我不再迷恋你了……”
“……”是吗?那他干嘛守在夜丘等她九年?
“因为我爱上了你,雪侬,这就是我忘了告诉你的事。”
他……爱上她了?
乍闻这震撼性十足的告白,雪侬先是一阵错愕,然后是激动、狂喜——按照以上的顺序各三秒钟,但不到十秒钟,情绪忽又急转直下,一路狂泄到冰点以下,狂喜化为惶恐、慌乱、骇异——同时发作,她猛然回身推开他,好像被人自身后捅了一刀似的,一时失措得说不出半个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