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一封信,中文的收信人地址让她找到孟樵,法文的寄信人地址则让她寻到此地来。
然而很不巧的,寄信人──也就是孟樵的母亲到美国探望二儿子去了,而且,在她探望儿子期间通常都关闭手机不和公司作任何联络,幸好他母规的秘书很亲切,在晓笛谎称是孟樵父亲的台湾亲戚后,便很爽快的把孟樵在匈牙利的联络地址给她了。
于是,她又匹马单枪地转到匈牙利去,想说先到那边找找看有没有孟樵的其他亲戚可以帮她。
匈牙利虽以匈牙利语为国语,但德语、英语亦通,在这种时候,晓笛特别庆幸三姊对她的斯巴达式教育,甩著鞭子硬逼她学会基本英语对话,纵然仍不很流利,但起码应付得过去。此时此刻邵晓婕若是在眼跟前,她一定会当场抹两把鼻涕泪水到三姊身上以表感激之意。
布达佩斯是匈牙利的政治、经济及文化中心,亦是欧洲著名的古老双子城,整个城市因多瑙河而分为两部分,河左岸多山称为布达,右岸是平原称为佩斯,横跨河上的八座大桥和地铁将两个城市紧紧连接。
在路人的指点下,晓笛自巴提亚广场搭上往北的市郊电车于终点站圣坦德下车,圣坦德是一座小小的城镇,大部分房屋都还保留著中古世纪的原貌,那深红、鹅黄、浅绿或粉白的四壁配著斑驳的屋顶,自有一股掩不住的岁月沧桑,幽幽的诉说著它们长久的历史。
然而,孟樵的联络处却是位于掉尾,也就是整牌街宅的最后一间,一栋非常壮观的仿巴洛克和亲歌德式的雄伟大宅,不仅外观与其他小型旧式屋宅格格不入,由花岗岩打造的象牙色建筑更是令人望之生畏。
经路人确定没找错地址之后,晓笛才敢上前敲门。令人意外的是,开门的不是佣人之类的人,而是一个类似警卫的大汉。
“请问你认识欧尔尼.乔瑟亚吗?”
欧尔尼.乔瑟亚是孟樵的匈牙利姓名,欧尔尼是姓,乔瑟亚是名,因为匈牙利人名字的称呼方式不像西方人先称名再道姓,而是和中国人一样先姓后名,这大概是因为匈牙利人的祖先正是亚洲游牧民族,因此,不仅是名字,发色、肤色及眼珠的颜色,甚至长相也都很接近亚洲人。
对方谨慎锐利的眼在晓笛身上打量了一下。
“请问小姐找欧尔尼博士有什么事?”
欧尔尼……博士?医生?
找错人了吗?
呃!不管了,既然同姓,必定是亲戚,她要找的不就是孟樵的亲戚吗?
“我是乔瑟亚的父亲在台湾的亲戚。”
“请等一下。”
自敞开的门望进去,晓笛见警卫正以电话与某人联络,讲了几句匈牙利语后即转头问她,“请问小姐大名?”
“邵晓笛。”
警卫皱眉,对著话筒拗舌地念出她的名字,片刻后,他放下电话。
“小姐,请跟我来。”
经过古雅华丽的大厅,在雪花飘飘中走出宽敞的庭园、巴洛克式的雕塑和喷水池,穿过树篱拱门,越过一条仅一辆车宽的小巷道后,直接来到另一座标准现代化钢筋水泥建筑的侧门,门上有监视器,门内还有两位警卫。
进门之后,再拐了几个弯来到电梯前,警卫正要按下电梯按钮,电梯门却先行开了,晓笛下意识退后一步要让里面的人先出来,不料里面却随即扑出两条手臂将她圈入一副似陌生又似熟悉的胸怀中。
“晓笛!”
正待一掌劈死对方的手险差一线愣住了,“孟……孟樵?!”晓笛错愕地惊呼,“你……你不是被人绑走了吗?怎么会在这儿?”
“我是被他们绑来这儿啊!”孟樵委屈的咕哝,“晓笛,我好想你喔。”一边急切又热情地在晓笛脸上啾啾啾地亲著吻著,就好像小狈在舌忝猪骨头似的,糊得晓笛满脸亮晶晶的一片水光,警卫见状,窃笑著悄然转身离去。
“我本来想说要再跟你多做几次的说,没想到那天就被绑来了!”
“欸?”晓笛啼笑皆非地推开他。她在担心他被绑票,他却只想到要和她做的事?“想都别想,我没……”她正想警告他她今天没有喝醉,所以别肖想那种事,否则她保证会当场把他拆成206块人骨再重新制成骷髅标本,又讶异地发现他身穿白色的实验袍,马上改口问:“你为什么穿这样?”
“做实验。”孟樵再一次俯下唇,想要封住她的檀口,却又被推开。
“啊!”晓笛恍然。“化工实验?”
“生化实验。”孟樵漫不经心地更正道,边又锲而不舍地把嘴唇嘟过去,不料,这回却被她一把捂住尖尖的鸟嘴又推回来。
“咦?生化?”晓笛诧异地惊呼。“可是你不是学化工的吗?”
孟樵耸耸肩。“我的化工只有学士学位,是为了替老妈配香水才修的,不过,医学、病理学、生物学和生化工程都有博士学位,这才是我的主修。啊!对了,我还在修生态学硕士学位。”
晓笛愕然傻住。“你……你在开玩笑?”
“没有啊!”孟樵用力拉开她的手欲待强行闯关,却又半途停住回头,因为有人在叫他,是另一个穿白袍的中年男人,两人用英文叽哩咕噜地说了一会儿,男人才刚离去,又有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出现,两人呱啦呱啦地讲得更久。
待那女人终于满意地走开后,孟樵即不耐烦地搂住晓笛循著警卫带她来的路线走回去。
“可恶,这儿人真多,还是到我的房间去吧!”
“他们……他们叫你博士。”
孟樵奇怪地看她一眼。“因为我是博士嘛!”她刚刚都没在听他说话吗?
“可是你才二十六岁,怎么可能……”晓笛无意识地挥舞著手。“怎么可能修六个学位,其中还包括四个博士?”
孟樵又耸了耸肩。
“我十八岁就拿到五个学位了,生态学是三年前才开始修的。”
“十入岁?!”晓笛蓦然发出足以割破玻璃的刺耳尖叫声,脚步也停了。“你你你……你是说你你你是……比三姊更厉害的天才?!”
盂樵抓抓脖子想了一下。“大概是吧!”
晓笛不可思议地瞪住他。难怪在她得意洋洋地说三姊二十岁就拿到硕士学位之后,他却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不错嘛!”这三个字恐怕也只是顺口说说的,而她居然要他这僩天才去屈就一个区区的化妆品研究员!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晓笛以责难的语气问。
孟樵无辜地两手一摊。“你没问呀!”
晓笛咬紧牙根忍住把他扔到天涯海角去的冲动。
“那你老妈又为什么要把你赶去度假?”
“这个……”孟樵不好意思地打了个哈哈,又将她搂回怀里继续往前走。“因为我一旦认真做起实验来,就会专注到天塌了也不管,整整三个多月睡在实验室里,还啃了四个多月的三明治,甚至一年多没有踏出研究所半步,气得我老妈一脚把我给踢出去了!”
原来他老妈不是嫌他肉脚,而是怪他过度沉迷于学识研究和实验当中以致失去了正常生活;也难怪他在生活方面会显得如此无知又散漫,更难怪他的个性是这么单纯天真,因为他压根儿就没有深入过真正的现实生活层面。
真相终于大白,什么被绑架,根本是唬烂嘛!
“踢得好!”晓笛恨恨道。“那这边的人又为什么要特地跑到台湾去把你绑回来?”
不过,把他踢出研究所去度假好像也没多大路用,因为他的度假就是窝在某间草寮屋里睡觉养霉菌,大概是准备回研究所时可以顺便带回来做研究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