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家务方面,他却又是个标准的大男人。他完全不会下厨,连煮个水煮蛋都不会;他的内衣裤都是用洗衣粉泡一晚,然后踩两脚就OK了;他一个星期使用吸尘器一次,但不会去拖地,更不管那种看不见的地方,譬如衣橱、抽屉里或床底下,甚至连冰箱里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清理一下。
或许应该说他是个超级大懒人吧!他懒得照顾自己、懒得去关心自己到底需要些什么、懒得做一切生活上的琐事,甚至於……
“为什么你的衣服都是亚曼尼的?”华璋询问道。
“那是文捷帮我买的,我需要上班的衣服。”卓尔帆慢吞吞地说。
华璋忍不住翻了翻白眼。“我咧!你钱多是不是?你知道亚曼尼有多贵吗?为什么要人家帮你买?你为什么不自己去买那种普通一点的就行了?”
卓尔帆没有说话,於是,华璋立刻心里有数了。这家伙不是太懒了,就是对买衣服没兴趣。
“好了、好了,以后不用那个什么文捷的……”
“他是我的好朋友。”
“是喔!欠扁的好朋友!”华璋不屑地说:“你又不是什么大富翁,干嘛花这种冤枉钱啊!整整齐齐的就够了,何必那么……等等、等等,你……”她怀疑地斜睨著他。“你那辆法拉利不会也是他帮你买的吧?”
卓尔帆点点头。“我需要交通工具。”
华璋呆了一秒,随即狂吼道:“哇塞!你……你这个家伙给我差不多一点好不好?为么每一样东西都要人家帮你买?你看,花了那么多冤枉钱,结果你现在只住得起这种小套房,连请个固定的清洁工人都没钱了,你这样拚命工作有什么用啊?还不是赚给亚曼尼公司而已!”
卓尔帆又没声音了。
“真是太混了你!”华璋怒气冲冲地说,“好了,以后你需要什么都交给我帮你买就够了,请你那位好朋友省点精神吧!他喜欢穿亚曼尼到处炫耀是他家的事,请他自己去享受就行了,不要再拖你下水,明白吗?”
“再说,你必须开始学习储蓄了,你应该知道自己的身体不好,身边最好能多留点备用金。何况,你总是要结婚的吧?什么老婆本啦!孩子的教育基金啦!甚至是老年颐养费等等,都是要现在就开始准备的,懂吗?”
卓尔帆点点头。
华璋看了他半晌,而后颓然一叹。“天哪,这种事也要我教,真是教人抓狂的怪胎哪!”
除此之外,卓尔帆的人际关系也是一流的……差!
他最基本的原则就是,除非是他“愿意”交往的朋友,而且必须彼此都很熟悉了,他才会自在地与对方谈笑风生……不!没有笑,因为他的表情永远是如此淡漠无心,也没有什么风,因为他讲话一迳是那么慢条斯理的。
另外,他还一概以最简洁的回答来应付对方,所以,才会有她服务了他大半年,却只能听到他不超过二十个单字的回答这种情况发生。若不是那天不小心被她发现他发烧了,恐怕他们这辈子都不会有其他交集也说不定,因为在人际关系这方面,他也是一个绝对被动的懒人。
不过,有时候她偶尔回想起那一天,却有种似乎他一直在等待她采取主动的感觉,所以她一开口,他就立刻答应了,而且,一旦他们开始交往后,他甚至比她更快进入状况,也许她早已被归类於他“愿意”交往的朋友,而那半年大概算是他们的熟悉期吧!
然而,话又说回来,他这种孤僻到底的个性实在教人不敢领教。哪有人长那么大了,居然只有一位能和他侃侃而谈的好朋友呢!
这太扯了吧?
“别告诉我你从来不参加任何交际应酬?”
“我不喜欢。”
“见鬼的不喜欢!”华璋咕哝道。“那朋友之间的交际呢?”
“我只有文捷一个朋友。”
“更是见鬼了!”华璋嘟囔著。“你呀!就是因为只有一个朋友,才会被他吃定了,告诉你,这样是不行的,以后你呀!痹乖的给我去参加一些应酬,虽然不一定要和人家做朋友,可至少要懂得如何和人们交际吧?你要知道,人是群体的动物,如果你不能和人们有正常的交往,又如何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呢?”
也不晓得他是真的那么听话,还是突然发生兴趣了,反正就从这一天开始,卓尔帆真的开始参与一些应酬活动,自然他们见面的机会也开始减少了。但是,华璋仍然固定每天去替他整理家务一次,顺便炖一些营养的食物留在那儿让他当消夜和早餐。
啧啧!像她这么体贴的女朋友,世界上大概找不到第二个了吧?
然而,有时想想,这种情况也实在很诡异,他们的交往是莫名其妙开始的,他没有泡过她,她也没有倒追过他,没有正式的约会,也没有任何谈情说爱的场面,当然更不会有什么牵手亲吻的热情镜头。事实上,她根本是一开始就一面倒的在照顾他,以致她实在不太有自己是他的女朋友的自觉,说是老妈子或保母还差不多一点吧?
最重要的是,哪有人连个笑容都吝於施舍给女朋友的?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教她要先喜欢上他,又是她主动先开口的呢!虽然他不太可能对她毫无感觉就愿意和她交往,但她也真的是搞不太清楚他对她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
唔……不会只是“纯朋友”的感情吧?
华璋正要把海鲜浓汤端出去,一旁的黄玲瞄了一眼,不觉喃喃道:“奇怪,最近亚曼尼的口味常常改变喔!”
华璋没有说什么,只是窃笑著把汤端到卓尔帆前面放下。“要喝完喔!”她低语。
“好。”
只有她和卓尔帆心里明白,并不是他的口味变了,事实上,他根本什么也没说,华璋就自行替他决定该吃些什么了。
从他们开始交往以后,通常如果华璋轮休,她就会到他的小套房里煮饭给他吃,平常时候如果没有应酬的话,他也会到餐厅报到,这个时候,华璋就会依据当天餐厅里什么食物最新鲜来决定他该吃什么,而卓尔帆也从来没有异议过。
之后,卓尔帆会在餐厅里待到八点半,接著就先到车子里等,直到九点华璋下班去找他,两人再一同回到他的小套房里。
“哪!先去洗澡吧!”华璋把换洗衣物交给他!就直接把他推进浴室里去。
“记得换下来的衣服要丢进洗衣篮里,别乱扔啊!”
然后,她就开始到处整理收拾,接著动手准备消夜和翌日的早餐。
“喂、喂!要我说多少次啊!头发要擦乾后再吹乾啦!”他一踏出浴室,她就开始嚷嚷了。“别滴得到处湿淋淋的嘛!”
“对不起。”卓尔帆说著,忙把浴巾包到头上去。
华璋叹息著摇摇头,平常看他好像很成熟、很酷的样子,其实他是挺幼稚的,好多事都要人家盯著,就像小孩子一样。
华璋让粥在火上熬著,自己则走过去替坐在床边的卓尔帆吹头发。“会累吗?”
他真的很清瘦,是那种衣服一月兑下来,骨头就历历可数的那一型,如果不是他比她高很多,否则,看起来实在比身材健美的她还没分量呢!而且,他不但容易生病发烧,还很容易疲倦,如果没有他那位“好朋友”罩著,想必他的工作大概也干不久吧!
“有点。”
“那待会儿吃完粥后,就早点去睡吧!别再工作了。”华璋说。“工作固然重要,但是身体更重要,什么事都可以重来,可身体要是搞坏了,就没办法重来了,懂吗?”她越来越觉得自己好像比较像他老妈,老是讲这种老母亲交代笨儿子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