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澳洲雪梨
在雪梨塔瓜端的旋转餐厅里,一边大嚼澳式风味牛排大餐,一边欣赏美丽的港湾夜景,着实是一件超级浪漫又赏心悦目的约会招术,不过何诗苹和沈君豪不但刀叉闲置、牛排没吃,甚至连眼前的美景都忘了欣赏,两人也不是在谈情说爱,而是在聊有关地球另一端的巴西亚马逊丛林。
诗苹在听完君豪说要去蛮荒探险的目的之后,她愣了一下,继而仰头大笑,“哈哈!君豪,我拜托你一下好不好?这是台北最新流行的泡妞奇招吗?你想让我对你留下美好的印象,也不必瞎掰成这样嘛!”
君豪被她取笑得浑身不自在,其他用餐的客人也纷纷投来好奇的眼光。
他急急替自己辩白,“我没有在瞎掰呀!你干嘛笑得那么激动?”
诗苹这时也注意到她已成了大家的焦点,有些不好意思地摆出一副高贵淑女的风范端坐着。她掩不住笑意地说:“天底下哪有这么玄奇的事?一株一年只开一朵的黑兰花,花蕊中心还有个白色的骷髅头图案?还有一族住在深山丛林里的士着终生守护着它?你刚才说黑兰花的名字叫什么来着?”
“催魂之吻!”君豪一本正经地说。
“而且你想邀我一同前往‘毒蚊子之国’?”
对于她语调中的玩笑意味,君豪感到哭笑不得又难以解释清楚,他微叹一口气,说:“诗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你没有听过或见过的事,就不能一口咬定它不存在!”
嗯,这句话是有那么几分道理,而君豪那一板一眼的表情,似乎也不像在开玩笑。她正色地道:“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唬我?万一你是故意把我骗去亚马逊原始丛林里,再来个……呃,先奸后杀,那可怎么办?”
这下子爆笑出声的人轮到君豪,为免餐厅里的座上贵客全部被他们这一对东方俊男美女给吓跑,他赶快用餐巾捂住嘴巴笑个够,半晌后才说:“要那样做还不简单?在雪梨歌剧院里就可以进行了,还需绕半个地球跑去巴西那个鸟不生蛋的原始森林吗?。”
“说得也是。”
“你考虑考虑,机票、食宿全由我负责。”君豪不放弃地继续游说。
诗苹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啐道:“住在亚马逊丛林里的希尔顿大饭店呀?”
“是没有那么豪华啦,就探险嘛,凡事克服些,到时候我们住……呃,帐篷。”
“帐篷?!”
天哪!她该不会是听错了?要她放弃舒服的文明生活,跟一个才认识没几个星期的同乡帅哥跑去蛮荒森林,把整个暑假耗在那里喂毒蚊子……嗯,其实也还蛮有趣的。她赶快追问:“到时候我可以自己住一间吗?”
君豪好笑地纠正她,“不是一间,是一座!你长得还算可以,若有你同行,这一路上我肯定不会寂寞。”
诗苹杏眼圆睁,没好气地说:“你猪哥啊?森林里不是多得是热情大方的半果土著美女吗?何必找人陪你去呢?”
“半果?!你说错了,大部分还是全果的呢。”
“死相!”诗苹啼笑皆非地把餐巾朝他的脸上丢过去。
君豪接下她擦过嘴巴的餐巾,在自己嘴唇上按了一按,充满暗示性地说:“玩笑归玩笑,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吗?难不成你要我从这儿跳下去,向你发誓证明我的诚意?”
诗苹一把将餐巾抢回来,低头含笑地说:“从这里跳下去,还会有命才怪!”
她想用餐巾遮掩嘴边的笑意,但这条用来丢人的餐巾刚才还被他故意地擦过嘴,她现在拿来捂嘴似乎有些暧昧,于是她赶紧转移话题。
“既然机票、食宿都由你包了,我不去白不去。你倒是再多告诉我一些有关‘催魂之吻’的故事。”
得到了她的应允后,他兴高采烈地说:“说起这一朵‘催魂之吻’,有关它的传说可多了,最神秘的是花瓣根部有个逼真非常的白色骷髅头图案,于是有人认为它是‘鬼面兰’的变种,但又从没有人见过纯黑色的兰花。有人说它具有治疗疑难杂症的奇效,又有人说它的花蕊具有剧毒,若不小心以皮肤接触到,就会在片刻之间中毒暴毙、死状奇惨。”
诗苹听得津津有味,忍不住好奇地问:“那到底哪一种才是正确的?有奇特药效?还是剧毒?”
“这只是传说而已,无从证实。至于守护这株异前的农卡族人到底存不存在,就连人类学家也不敢肯定。”
诗苹偏着头想了想,若有所思地说:“也就是说,从来没有人去过‘催魂之吻’生长的地方和农卡族人的部落嘛?”
君豪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决定向诗苹坦白,“以上则有人组成探险队去寻找,结果不是迷路,就是有去无回。”
诗苹闻言,立刻骂道:“什么?!会迷路、甚至有去无回?沈君豪,你到底是何居心?我还未出嫁,有着大好前程等着我,你竟然要我陪你去死?万一不幸碰上食人族,那可怎么办?”
君豪连忙安抚她,“你先听我说完再发飙嘛!再说,那里根本没有食人族。”
诗苹眨眨眼,再次确定,“真的没有食人族?”
“真的没有!我以人头保证……呃,我是说人格啦,说人头太恶心了!”
“亏你还知道恶心!但若真有去无回,那还得了!”
“你让我说完好不好?会有去无回的是别人嘛!况且我这次是有计划地组织探险队,足以把危险降到最低。”
“怎么说?”
君豪深吸一口气,说:“第一,我有非常雄厚的财力支援。你也知道,我们家的‘精灵电脑’在台湾也算属一属二,当然啦,我也不是在挥霍家里的钱,我一直都在帮我父亲经营企业,只是探险是我的最大兴趣,所以我一年总会给自己放个两次长假,这边走走,那边跑跑——”
“不要废话!那第二呢?”
诗苹很不给面子地凶他一句,他撇撇嘴,继续说:“第二嘛,我这一支探险队伍一共有三十多人,包括导游、医生、保镖和帮忙扛器材行李的士着。”
诗苹有些不敢置信地道:“有医生、保镖、还有导游!但这个导游又是干什么用的?你不是说连人类学家也无法肯定农卡族人的存在性,难不成这位导游是专门在沿途用麦克风介绍风光,顺便带队唱歌及做团体游戏?”
君豪闻言,差点跌下椅子,他忍笑解释道:“我找到的这位向导功用可大了,他叫做塔奇,是巴西的阿里不达族人……”诗苹听到这里,便咯咯地笑了起来,君豪只好暂停下来,纳闷地问:“借问一下喔,你现在又是笑什么?”
“你不会讲闽南语吗?阿里不达,哈哈……”
君豪先前倒没注意,经她这一说,他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而人神经兮兮地笑了一阵之后,他又一本正经地继续说:“这位塔奇可不简单,他除了身强体壮、丛林的求生技巧一流之外,最主要的是他曾被农卡族人救过,而且声称看过‘催魂之吻’。但他不愿带任何人前往。”
“真的?那你是怎么请到他的?”
“我向他一求再求,除了表明我只是想一访农卡族人,看一眼‘催魂之吻’之外,我还向他保证一定遵守传说中农卡族的一条规矩!”
“什么规矩?”
“留下来;否则什么也不带走!”
诗苹忍不住联想到台湾的一个电视广告词——留下回忆,带走垃圾。
“有什么特别意思吗?”
“也就是如果有外人找到了农卡族部落,他们只有两种选择,一是留下来当农卡族人;二是要离开可以,但是什么东西也不能带走,而且从此不再提起任何有关农卡族人的事!”